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2019-0202066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3-01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

 

各村(社区)、乡各中心、站、所: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辛街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31

辛街乡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  

    为全面推动全乡中医药事业跨越发展,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2014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426)、《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地市级以上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函〔20153)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山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192)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桥头堡建设重要战略机遇,以推动和实现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继承与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务,实现辛街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中医药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底,全乡基层中医药发展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基层中医药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中医药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疗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基本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需求,使发展中医药工作更好为精准扶贫和改善民生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具体目标

1.辛街中心卫生院:按照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卫生院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卫生院能够运用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2.各村(社区)卫生室:(社区)卫生室100%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开展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辖区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达8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基层中医药发展政策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 )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85)、《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5)等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2.加大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中医药经费的监管。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要求(中医药事业投入为重点指标,考核分值为30),将中医药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

3.积极落实中医药新农合报销优惠政策。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医药在新农合报销的各项优惠政策。中药饮片处方按照复杂诊疗费标准收取,针灸、推拿、理疗等按照简单诊疗费标准收取。门诊病人只抓中药收取诊疗9元,抓中药与理疗同时收取诊疗费7元,按照50%的比例报销;住院病人按照90%的比例报销。根据《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将分类码为“33”开头项目、中医肛肠分类码“46”开头项目、中医骨伤分类码为“42”开头项目和经输尿管镜碎石术归为手术费、麻醉费另计,其他项目不得纳入手术费、麻醉费项目。
   4.鼓励卫生院以及各村(社区)卫生室配备使用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饮片按照有关规定加成销售。
  (二)加强卫生院、卫生室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5.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在岗培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教育,组织开展农村在岗中医人员中医专业大专、中专学历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积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扎实做好基层中医药师带徒、师承工作,提升中医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多层次师承教育,继续实施名中医评选,不断完善名中医评选制度,充分发挥名中医的优势作用和影响力。
   6.充分发挥区级中医药“龙头”作用和技术指导中心职能,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分层分类开展中医药业务技术指导,按照文件要求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卫生院加大对乡村医生培训力度。
  (三)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
   7.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57)、《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 )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4)精神,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构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

8.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认真开展老年人及儿童中医健康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体质辨识理论和应用方法培训,逐年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的比例,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国家要求。积极开展高血压及II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

9.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教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须有5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

(四)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及文化建设

10.通过展板、显示屏、横幅、橱窗等,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并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辟中医药工作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开展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三进”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大众宣传工作。

11. 改善中医医疗机构就医环境。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及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强化中医医疗质量和疗效,努力提高群众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及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使更多的群众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

(五)依法加强基层中医中药监督管理

12.强化中医监督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各项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卫生院、卫生室培训推广《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基本药物(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和《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成药。

13. 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严格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采购程序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资质,严禁假劣中药进入乡卫生院以及各村(社区)卫生室。

14.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结合能中会西要求,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能够提供中药饮片或针灸、推拿、火罐、刮痧等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并将能中会西服务与村卫生室()执业注册挂钩。

(六)加强中药材产业发展

15.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27)、《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89)精神,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15)精神,努力提升中医药质量和中医药服务质量,增强中药材产业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筹备阶段(20161月一10)

成立辛街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申请验收阶段(201611月一201712)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4)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地市级以上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卫中医函〔20153)要求,逐条落实工作,自查自评达标后,经乡、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规定程序,逐级向区、市、省卫生计生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三)迎检评审阶段(20181月—12)

力争在2018年申请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并通过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乡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乡长任组长,乡中心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中心卫生院,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辛街乡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本单位创建任务。并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201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和评审细则(2014)》要求,研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方案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确保创建达标。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位
  乡直有关站所、中心要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大指导检查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附件:辛街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辛街乡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赵建彪   副乡长
副组长:杨明梅  乡财政所所长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汶锦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胡学斌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兴才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雪梅  乡林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茂恒  乡民政办主任
           乡计生办主任
       宋晓丽  乡劳动保障所所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调度
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中心卫生院,由张菁兼任办
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考核检查等日常工作,承办
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