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安全生产“1+8” 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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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6-9-/2019-0202073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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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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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30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辛街乡安全生产“1+8” 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辛街乡安全生产“1+8” 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辛街乡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工作计划

 

为切实抓好全乡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强化省市区在开展专项督查时提出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紧盯问题和隐患整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确保完成《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安全生产“1+7” 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通知》(保安办发〔2017〕13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全乡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紧盯问题和隐患排查、整改这个关键,深入开展全乡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使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普遍问题和省、市、区安委办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行动交叉检查组以及乡政府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整治。

(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契机,严控非煤矿山数量,着力解决采矿权设置不科学和矿业权注销慢等问题,重点整治储量造假、安全距离不够、“楼上楼下”开采、持过期证开采等问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生产作业现场 “三违”现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改。开展矿山尾矿库和存在重大隐患采空乡隐患治理工作,加大对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私挖盗采、以采代探、违法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两重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一重大”(重大危险源)安全工艺技术、安全仪表系统升级改造,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强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以国道省道 “防超载、防超速”,农村道路“禁载人、查无证”,城市道路“查违法、疏道路”,高速公路“控速度、治疲劳”为工作目标,严格依法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大中型货车、7座以上面包车、校车等小(微)型客车及摩托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进行整治,重点查处无证驾驶、毒驾、酒驾、超员、不戴头盔、疲劳驾驶、涉牌涉证,客运车辆凌晨2时—5时违规运行,闯红灯、占道停车、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违法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房屋建筑和乡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项目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手续不齐、不执行专项方案和“三违”等现象。监督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规范,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督查检查,严厉打击储存、充装、经营等环节上的非法违法行为。

(六)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铁路参建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抓好地质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在建铁路桥隧路段等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整改。

(七)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油气输送企业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管线全巡查和全覆盖监测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油气输送管道隐患,解决建构筑物占压、安全距离不足、交叉、穿跨越等各类隐患,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总结分析整治工作,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6月30日前)。各企业要全面总结分析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细化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各企业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自查,评估工作进度,梳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健全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

(二)紧紧围绕重点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12月底前)。各企业要切实将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紧紧围绕“1+8”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的目标和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治理重大隐患,整改省、市、乡督查交办的存在问题,推动各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行业督查检查(7月1日至8月20日)。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治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安全生产“1+8”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检查,督促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问题和隐患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的要求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