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细化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6-9-/2019-020207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8-10
辛街乡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细化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六个一”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81号)要求,经辛街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辛街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聚焦“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政务服务、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等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难点、痛点、堵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精简化审批、法治化监管、便利化服务的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工作,进一步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推动证明材料电子化、内部流转系统化、服务受理多样化、服务监督一体化,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让公民和法人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做到统筹有序推进,经研究,辛街乡决定成立“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波 辛街乡乡长
副组长:霍翠芬 辛街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汶锦 辛街乡党政办主任
李国海 辛街乡综治办主任
宋晓丽 辛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段应铭 辛街乡文化站站长
王新枚 辛街乡司法所所长
周 杰 辛街乡妇联副主席
杨婷婷 辛街乡宣传干事
15个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由杨汶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
按照省级行业系统编制的行政许可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标准,进一步规范街道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参照行政许可标准,编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职权中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由政府部门办理的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文件、材料、表格,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格式和范本进行统一规范,免费供企业和群众下载。实现乡镇、村(社区)两级同一个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统一,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辖区内通用。(实施主体:乡政府,;各村(社区)、站所配合;完成时限: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其他事项梳理2018年12月31日完成)
(二)加快推进事项办理向网上集中
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对录入平台事项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省级公布的全省在线办理事项目录清单,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应用管理,对事项推行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核、在线办理、在线反馈。(实施主体:乡政府,各村(社区)、站所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完成)
(三)一个窗口综合办
加快辛街乡剩余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改造提升工作,目前已经提升8个,正在提升6个,剩余1个社区,因办公场地为租用不具备提升改造条件。已提升改造社区结合群众办事需求,分类设立医保、民政、计生、老龄、残联等综合服务窗口,推行部门之间并行办理、联合办理,实行“一个项目、一套资料、一次收取”。对群众实行一次告知、统一收件、统一反馈、一窗发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施主体:乡政府,各村(社区)、站所配合;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完成)
(四)集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确保办理事项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最多跑一次”。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网址等要素,在乡政府、村(社区)为民服务大厅公示。(实施主体:乡政府,各村(社区)、站所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完成)
(五)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
继续实施延时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集中服务和快递送达办理结果等便民措施,以网络跑、工作人员跑和快递员跑代替群众跑,逐步实现企业群众申办事项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从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仅需一次上门甚至是零上门办结。(实施主体:乡政府,各村(社区)、站所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完成)
(六)继续精简一批证明
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基础上,乡镇对本部门开具和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编制上报街道实施的证明材料清单。政府部门在办理企业和群众有关事项中采集掌握的涉及当事人的数据必须向本人或委托人开放。本人或委托人通过政府网站查询到的自身信息,必须作为受理依据。(实施主体:乡政府,各村(社区)、站所配合;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