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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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6-9-/2019-02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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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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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辛街乡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的回复

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

贵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隆审征〔201814号)已收悉,辛街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现将回复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闲置扶贫资金58.08万元的问题

因改项目规模调整,辛街乡已于20181024日将《辛街乡关于变更阿今村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辛政报〔2018103号)上报区人民政府,1130日区政府已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已全面启动实施,1220日前拨款,建议不做上缴区财政处理。

二、关于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2000元的问题

阿今村是辛街乡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之一,因该村为2017年脱贫出列村,按照区级要求对基础设施有资金缺口的项目进行补缺项目申报实施。该项目于201710月份启动实施,201712月竣工,施工过程中由村民进行质量监督。因当时工作重心为脱贫退出考核验收,该项目于20183月进行验收结算并拨付资金。鉴于目前项目已实施快满1年且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建议不收回工程质量保证金。下一步辛街乡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隆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管理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177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项目质量保证金制度。

三、关于“两图一书”项目扶贫资金100000元未使用的问题

辛街乡财政所于2018725日收到2017年辛街乡两图一书资金100000元,于2018925日拨付42196元,结余57804元,其中50000元设计费在项目资金下达前用政府自有资金支付,我们已对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处理。

四、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资减少率超过计划总投资额的10%,且未履行工程量变更审批程序”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164月启动,由于政策调整,2017年,根据省、市、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整改的工作要求,辛街乡集镇安置点、小田坝梅子山安置点和龙洞菜地坡安置点规模减少,与之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同步减少。按照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指挥部要求,辛街乡已于201711月取得区发改局项目立项批复,201810月完成3个集中安置点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按照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五、关于农村贫困人口培训对象不精准问题

1)按文件及教育局要求和结合我乡实际人口文化情况,2017年我乡共培训人员150人,其中家畜培训60人,中式烹饪50人保育员培训40人,在家畜饲养培训中,有45人为建档立卡户。2、中式烹饪、保育员培训的人员对象皆是辛街乡一般村民,由各学校向社会招的临时工,年龄一般都在16岁—45岁之间的农村妇女,并不属于中心学校在编人员。

2)支出伙食费、培训场地费问题。按成技校成人技术培训的相关规定,上级按1000/人标准核拨经费,共下拨经费150000元。经中心学校与夷人文化培训机构协商,人员培训费中心学校按家畜饲养550/人、中式烹饪750/人、保育600/人支付给夷人文化培训机构,共支付培训费94500元。由于培训人员来自各个村委会,离家较远,在培训期间需要在学校吃饭时,由学校采购食材在学校加工并用餐,所产生的用餐费由培训费支出。ƒ由于家畜饲养培训60人,培训场地在学校无法解决,只好与村委会领导商量,由大村村委会提供场地给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中心学校负责场地租赁费,故支出4200元的场地租赁费。中式烹饪、保育员培训场地在学校进行,因此没有产生场地租赁费用。

六、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户迁出地旧房拆除不及时”的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搬迁户迁出地旧房拆除及腾退土地复垦复绿工作,辛街乡严格按照区级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旧房拆除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挂联单位、乡村组干部深入搬迁户宣讲政策。截止2018125日,辛街乡应拆除旧房208户,已拆除旧房197户,拆旧率94.71%。旧房拆除按区委、政府要求,201812月底前完成。

七、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安置方式和档案资料存疑的问题

1)辛街乡政府对2018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中有17户采用集中建房安置。17户农户分别是小田坝村陆建平、杨丽珠、陆平祥、陆有新、董杰,下庄村杨健、辛街社区朱良,杜家社区韩金梅,汪宣村王兵春,大村社区杨海,龙洞村魏自如、蒋国福、蒋元才,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4类重点对象居住安全稳固住房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达标条件之一,需着力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根据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隆阳区自然村“两图一书一约”编制指南》的文件精神,我乡依法依规开展“两图一书一约”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于2018131日经过乡人大主席团和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结合陆建平等17户农户原居住地属禁建区(超出村庄边界范围和地质灾害点为禁建区、坝区乡镇无新选址建房指标)的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安排陆建平等17户农户在易地搬迁安置点预留用地内建房,符合《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故不需要上报部门审批。

22017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启动时,我乡委托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一直以来都是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人员到我乡开展入户设计工作,因该公司与云南广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签订合同时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了云南广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并申明没有问题,故我乡与云南广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后经律师审核,现我乡已按要求与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确保合同与实际设计公司对应。

八、关于完成年度脱贫达标任务艰巨的问题

辛街乡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脱贫攻坚完成年目标任务做好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及工作落实,目前分解的20条具体工作已基本完成。经核查,本次抽查发现的15户贫困户中,有14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属低保户。按照今年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程序,经贫情分析、入户调查及召开相关会议等程序,确定脱贫退出人口。2018年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且达到“户七条”即可脱贫退出。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龙洞村赵如菊户家庭年纯收入为15266.45元,家庭人口4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3816.61元。

2)龙洞村蒋国宣户家庭年纯收入为8414.33元,家庭人口2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4207.17元。

3)龙洞村蒋维会户家庭年纯收入为50667.34元,家庭人口6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8444.56元。

4)龙洞村赵武花户家庭年纯收入为12460元,家庭人口3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4153.33元。

5)龙洞村蒋元克户家庭年纯收入为21466.31元,家庭人口5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4293.22元。

6)龙洞村王凤芹户家庭年纯收入为40049.07元,家庭人口5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8009.81元。

7)龙洞村吴永兰户家庭年纯收入为21553.38元,家庭人口5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4310.68元。

8)龙洞村蒋如会户家庭年纯收入为26593.5元,家庭人口5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5318.7元。

9)龙洞村蒋洪孝户家庭年纯收入为4426.06元,家庭人口1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4426.06元。

10)龙洞村蒋洪青户家庭年纯收入为52298.95元,家庭人口3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17432.98元。该户属辛街乡20184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该户房屋为D级修缮加固,房屋于1998年建设,位于官家寨街子边,三层木质砖抬梁结构,因农户打算将房屋用途为街子铺面,故一直没有将房屋的非承重墙进行砌筑。20185月底对该房屋进行排危加固,根据农户意愿主要从房屋的整体构架结构进行加固,未考虑房屋铺面用途部分的装饰效果和墙体砌筑问题。

11)小田坝村徐顺祥户家庭年纯收入为17625.39元,家庭人口2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8812.69元。

12)小田坝村陆光海户家庭年纯收入为21891.28元,家庭人口2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10945.64元。

13)小田坝村邵国富户家庭年纯收入为42264.23元,家庭人口6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7044.03元。

14)小田坝村杨华兴户家庭年纯收入为45944.24元,家庭人口8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5743.03元。20178月由云南平皓建设检测鉴定有限公司鉴定为C级危房,201710月列为辛街乡4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对象,201711月重庆渝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一户一方案”排危方案,同月由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排危方案对杨华兴户房屋进行排危,因房屋建造年代久,外观效果虽看起来不是很好,但房屋危险点已全部解决,构架结构安全。

15)龙洞村胡广芹户属辛街乡低保户,家庭成员2人,儿

子蒋如海常年在外务工,胡广芹每月领取低保260元,全年领取3120元。经贫情分析及入户调查,该户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鉴于以上核查的情况,建议审计报告中删除完成年度脱贫达标任务艰巨的问题的表述,激励基层干部群众团结一心,决战脱贫攻坚,确保2019年整区退出目标实现。

九、贵局审计提出的问题,除已回复意见的,情况属实,对审计组的处理意见没有异议,我们将根据审计报告认真整改

 总之,感谢贵局对我乡20171月至20186月扶贫资金全覆盖审计的辛勤付出,给予我乡扶贫项目管理方面和资金监督、核算管理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的要求,认真做好我乡扶贫资金管理工作。

 

 

                               

  辛街乡人民政府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