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瓦窑镇委员会 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人居环境集镇重点整治工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71-4-10_C/2018-072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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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5-16

  中共瓦窑镇委员会  瓦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提升人居环境集镇重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瓦窑、老营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瓦窑镇提升人居环境集镇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方案,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切实开展好两个集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中共瓦窑镇委员会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18515

瓦窑镇提升人居环境集镇重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入落实省、市、区关于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的要求,本着重点区域重点整治,切实提升瓦窑、老营两个集镇人居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整治瓦窑、老营两个集镇,切实提升人居环境,规范集镇管理,使集镇美起来、亮起来、绿起来。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提升集镇人居环境,确保两个集镇重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结合两个集镇实际,分别针对瓦窑集镇、老营集镇成立人居环境提升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瓦窑集镇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磊  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杜文军  党委委员、副书记

               普春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  瓦窑社区全体领导干部

               瓦窑片区挂村领导干部

(二)老营集镇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秀天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邵树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字晓明  副镇长

               杨双李  副镇长

成  员 :  老营社区全体领导干部

              老营片区挂村领导干部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 : 杨建桂

         成  员:  张  艳、杨成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居办,由王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匡继衡、吴泽平、张艳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

进行公共区域和集镇道路的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理,小广告清理等。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集镇产生垃圾统一清理、收运、并定点进行处理。结合集镇生产生活垃圾产生情况,配齐配优保洁员,负责垃圾的清扫保洁工作;配置驾驶员,负责垃圾钩背车的正常运行,及时清运集镇垃圾。

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依据区发改委核定价格标准收取环境卫生管理费用,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环境卫生管理费用,并写入《村规民约》。完成时限:2018年5月25日。

(二)划行规市

主要是针对集镇乱停放车辆、乱摆设摊位情况进行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规范集镇管理,使车辆摆放有序,摊位经营有序。于集镇道路采用划线规范,道路沿线划定车位,按百货区、蔬果区、肉类区等分类划定摊位摆放点。完成时限:2018年5月30日。

(三)拆临拆违

严格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隆阳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方案》(隆政办发〔2017〕90号)的精神,对集镇范围的临时建筑违法建筑、构筑物、占道、不规范的广告牌进行处置,开展集镇范围私搭乱建、占道经营设施摸清排查,发放整治公告、限期拆除通知书,鼓励农户自行拆除,逾期集中力量进行拆除。完成时限:2018年5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领导小组成员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为提升集镇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坚实的基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

通过发放公告、公示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集镇提升人居环境重点整治工作中,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三)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有关法律法规程序,建立依法执行的工作机制,先礼后兵,使整个整治提升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