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瓦窑镇委员会 瓦窑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瓦窑镇驻村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71-4-17_F/2018-073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7-14
中共瓦窑镇委员会 瓦窑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瓦窑镇驻村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区直各部门派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瓦窑镇党委、瓦窑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瓦窑镇驻村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磊 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秀天 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新绍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杜文军 党委副书记
字晓明 副镇长、扶贫办主任
普春郁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邵树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建桂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段普金 副镇长
杨双李 副镇长
杨素芹 副镇长
王 琳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侯帮红 财政所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扶贫办,由王晓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晓芳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社区)要及时成立以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主任为组长的驻村工作协调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协同驻村工作队解决实际困难。镇驻村工作协调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会议,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明确阶段性任务。各村(社区)驻村工作协调小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工作落实、驻村工作队实行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开列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中共瓦窑镇委员会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