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防范暴力恐怖案(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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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1-4-30/2018-0819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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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包括“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性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确保当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组织协调全镇各部门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将影响和危害控制、降低在最低限度,维护和保障全镇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瓦窑镇反恐防暴工作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主线,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云南省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保山市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隆阳区反恐怖主义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打防并举、务实基础,全面强化反恐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反恐怖斗争措施,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重于一切的思想,通过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以“重点管控、从严从紧、以点促面”为原则,切实做好我镇的反恐怖主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会面上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境内发生的恐怖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目的,利用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公众人身安全和国家、公民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暴力事件。主要包括:

(一)犯罪分子利用暴力手段袭击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油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

(二)犯罪分子利用暴力手段袭击危险品和加油站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犯罪分子利用暴力手段袭击党委政府、医院、学校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四)犯罪分子在居民小区、学校、集市、超市等公众场所或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实施暴力活动的;

(五)犯罪分子在举办的大型活动中实施暴力危害公众安全的;

(六)犯罪分子使用暴力手段,大规模劫持社会公众作为人质的;

(七)犯罪分子持枪和使用爆炸装置武装劫持人质的;

(八)其他需要直接先期指挥处置的爆炸、劫持人质事件。

三、处置原则

反恐防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指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反恐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全镇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特成立瓦窑镇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磊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李秀天 镇长

杜文军 镇党委副书记

王 琳 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邵树安 镇组织委员

杨建桂 镇宣传委员

王 伟 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 王少卿 金六中队中队长

孔自有 综治办主任

杨杰雄 安检站站长

施立林 公路管理所所长

李静华 民政办主任

杨玉光 农科站站长

张 键 林业站站长

杨光顺 水管站站长

杨林森 畜牧兽医站站长

丁志德 农经统计站站长

赵丽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宏君 工会主席

王云龙 武装干事

侯帮红 财政所所长

速彦伟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胡 华 中心校校长

杜彩政 保四中校长

杨军良 老营中学校长

25个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王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反恐防暴工作。

五、工作任务分解

一旦发生恐怖暴力犯罪事件,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应战状态,迅速成立处置恐怖事件总指挥部,并在事发地建立现场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总指挥负责制,统一指挥。

(一)成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总指挥部

1. 设立总指挥部。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直接总指挥,镇党委政府其他成员任副总指挥,综治办、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学校、财政所、民政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总指挥部成员。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动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总指挥部。一般情况下,总指挥部设在派出所。

2. 总指挥部的职责。根据发生的恐怖案件情况,迅速做出是否立即启动镇防范暴力恐怖案(事)件的决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处置恐怖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策;协调调动全镇反恐怖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处置恐怖暴力事件的重大措施;确定对外报道口径,适时对外发布信息。

(二)建立处置恐怖暴力犯罪事件现场指挥部

1. 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一般在事发地附近选择有利地形设置,由镇政府镇长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综治)、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任副指挥长,镇、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现场指挥部要按照镇总指挥部的指令,具体组织落实相关处置措施,并根据事件发生的紧急情况临机决断、有效处置。

3. 现场指挥部下设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一般情况下现场指挥部下设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机关保卫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处置行动组、善后工作组等若干专门工作组。

(1)通信联络组

组 长:邵树安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 责:按要求通知各组结合(党政办负责通知镇直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武装部负责集结应急处突队及民兵连人员);传达领导小组下达的各种命令,做好上传下达各项工作;及时向区委政府上报信息;调配车辆。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邵树安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含财政所,食堂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机关保卫组

组 长:杜文军

成 员:综治办工作人员,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保障机关安全;处理日常工作和搞好窗口服务;

(4)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 长:王 琳

成 员: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相关村社干部、民兵 、应急分队人员。

职 责: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

(5)处置行动组

组 长:王 琳

成 员:派出所民警及辅警

职 责:在发生突发事件后按领导小组要求迅速集合,到达现场后迅速抢占制高点和有利位置,为正确处理奠定基础;制止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炸”等违法犯罪行为,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6)善后工作组

组 长:陈新绍

成 员:民政办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村社干部、镇卫生院

职 责:宣传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相关群众的思想工作;负责做好受害人员的医疗救助及安抚工作;

(7)机动组

组 长: 王 伟

成 员:人武部工作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

职 责: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听候领导小组调遣。

(三)先期处置

1. 公安机关应急力量出动。恐怖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派出所先期赶赴现场,执行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群和抢救伤员等紧急任务,并立即向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公安机关处置恐怖事件的应急队伍出动。

2. 镇领导赶赴现场。派出所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党委、政府。接到报告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事发地,组建现场指挥部。

应急队伍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判明情况后,立即启动反恐防暴应急机制,调动有关单位应急力量赶赴现场。到达现场的各支队伍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指挥部接受任务,确定联络方式,组织好本部门的队伍,开展应急工作,并视情调动本部门力量增援。

(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后,派出所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社会面以及要害部位、重要单位的控制和保卫,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捣乱,扰乱社会治安,确保全镇治安大局的稳定。

(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暴力恐怖事件中心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在总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一是要采取措施,消除暴力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稳定受害群众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暴力恐怖案(事)件进行调查;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提高反恐怖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墙报、会议等多种方式让全镇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反恐防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内紧外松,既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又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全镇干部职工反恐防暴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使全镇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安全防范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要求,全面加强治安巡逻和防火、防盗,严抓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检查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部门、村(社区)要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对调查了解到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镇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而及时采取措施,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值班制度

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坚守岗位。村(社区)干部、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到位。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