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开展2018年安保维稳排查管控精神疾病智障患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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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1-4-30/2018-0819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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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瓦窑镇开展2018安保维稳排查管控精神

疾病智障患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控工作,确保及时发现、收治、管控精神疾病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医疗保障,严防2018年度安保维稳关键敏感时期发生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全面维护瓦窑镇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根据区委政法委,人民政府关于安保维稳工作部署,落实社会管理工作的要求,经瓦窑镇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关键敏感时期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排查、收治、管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严防十九大期间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瓦窑镇安保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我镇特成立2018年度期间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精神疾病智障患者的排查、收治、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管控对象

(一)肇事精神疾病患者。肇事精神疾病患者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可能导致较重后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精神疾病患者:1. 行凶殴打他人的;2. 调戏侮辱妇女的;3. 损毁公私财物的;4. 妨害交通安全的;5. 偷窃公私财物的;6. 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治安的。

(二)肇祸精神疾病患者。肇祸精神疾病患者是指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有可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精神疾病患者:1. 曾经实施杀人、伤害、放火、爆炸、强奸、抢劫、投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行为,目前病情不稳定或有倾向的;2. 曾经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目前病情不稳定或有倾向的;3. 曾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目前病情不稳定或有倾向的;4. 增加实施其他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危害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后果,目前病情不稳定或有倾向的。

(三)有瓦窑镇户籍或外地流入瓦窑镇又无亲属,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可能发生肇事肇祸行为之一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全部纳入本次排查、收治、管控对象,予以收治监护。遇有重要活动或重大事件期间,管控对象范围可酌情扩大。

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排查阶段(2018110日—2月28日)。严格落实《隆阳区2016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隆卫计发〔2016〕146号)确定的“九管一”模式,以瓦窑镇为责任主体,以9人综合管理小组为基础,根据实际加强组织力量,对卫生部门提供的精神疾病患者名单,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法深入细致的开展排查。工作中,既访查所列名单人员,也注意发现掌握名单之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对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重点线索,要逐一上门走访,确保不遗漏。

(二)重点收治阶段(20183月1日—5月30日)。瓦窑镇有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患人员(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违犯《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疾病患者;或患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的),及时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市民政医院,开展集中收治行动。

(三)消除隐患阶段(20186月1日—12月30日)。瓦窑镇要完成行政区域内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收治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轻症疾病患者要进一步落实服务、看护、管理措施,对出现病情反复,存在隐患的,随时送医,避免造成现实危害。

五、部门职责

(一)镇综治维稳办: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集中开展收治精神疾病患者,对全镇涉及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综合开展全面、迅速、深入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区域内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现实动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送医院治疗监护;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要区别不同情况,快速妥善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对流散在社会面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联系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强救助、收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二)瓦窑派出所:民警要配合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排查精神疾病患者,并协助工作人员将精神疾病患者送往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三)镇民政办:按国家规定解决困难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生活费用;同时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危险性评估等工作;掌握需予以救助的贫困精神病人数量。

(四)镇残联: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收治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精神疾病患者数量;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要通畅肇事肇祸危险患者收治渠道,依法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多途径解决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危险的患者收治问题,确保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确保敏感期和重要节点易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在掌控之中,为2018年的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严格精神疾病患者的管控。各单位要把收治管控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形成综治专干、社区民警、民政助理员和镇、村(社区)精防人员、综治网格员、残疾人联络员、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9人协同监护人管理患者模式,随访管理病情不稳定患者,协助患者及其监护人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困难,帮助患者家庭之间建立互助、互教的同伴教育模式。督促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监护义务和监护职责。加强治安巡逻,严格社会面的控制,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收治工作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收治管理作为加强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决不允许不作为、放任不管、敷衍和推卸责任。在此次行动中,凡发生应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件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

(四)收集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各关单位要抓好落实,做好收治数据统计、动态汇总等工作,按阶段上报工作情况。收治过程中遇到问题,会及时与精神疾病患者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重大情况会及时报告。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