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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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71-4-04_A/2018-0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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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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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8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瓦窑镇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从严从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分析研判、学习教育、阵地管理等工作如期开展;认真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镇村干部集中学习;镇党委主要领导、班子各成员、村(社区)支部书记在镇、村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按期开展“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学习,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联系群众、党务公开、党员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积分管理等制度融合到党员日活动;三是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党政主要领导专题廉政党课、廉政提醒谈话,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村(社区)进行重点工作、专项领域督查检查。严格落实纪委执纪监督主责主业,以管好村(社区)监委会主任、抓实村财务公开、用好村财镇代管中心为抓手,强化项目及资金检查、日常监督执行;
2.脱贫攻坚扎实推进。完成2547户10846人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200户1000万元。依托整乡推进产业扶持资金600万元、财政涉农资金245.5万元,扶持发展冬桃380亩、甜樱桃560亩、党参500亩、红花1000亩、魔芋1635亩、核桃扶壮8020亩,发放良种能繁母牛518头、羊476只,惠及贫困户704户。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69户872人;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20户,其中:修缮加固190户,重建30户;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25期5844人次。全镇579户2536人贫困人口顺利脱贫退出,横山、小浪坝两个贫困村顺利脱贫摘帽。
3.美镇域靓路域。加强集镇综合治理,配备环卫工人7名、垃圾车3辆、布设垃圾桶100余个,整治占道经营117起,拆除广告牌54块,签订“门前四包”协议226份,集镇新架设路灯32盏,维修路灯28盏;小浪坝阿旺寨美丽乡村、松坡民族团结村示范等项目顺利推进,完成25个村“两图一书一约”规划编制,配齐土地专管员25名,依法拆除临建违建121处3330平方米。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查处非法开采4起,关停砂石厂4个,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河长制”体系全面构建,“一河一策”覆盖率100%。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深入实施,全镇森林覆盖率达83%。实施金六公路瓦窑段人居提升项目,硬化人行道、埋设雨污管道1230米,种植行道树170余株,架设路灯130盏,集镇进一步“绿化、亮化、美化”。加大路域整治力度,清运草堆、垃圾32处106立方米,整合资金260万元,种植紫荆花915株,樱花1470株,路域面貌切实改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瓦窑镇人民政府
2.瓦窑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3.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瓦窑镇财政所
5.瓦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瓦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7瓦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311,776.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11,776.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3,419,939.01元,增长12.73%,主要原因为:
1.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新增收入7,160,321.20元;
2.祝家黑木耳种植基地电力设施项目资金,新增收入150,000.00元;
3.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新增收入200,000.00元;
4.大蒿村村庄道路建设缺口资金,新增收入240,000.00元;
5.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增收入546,700.80元;
6.政府绩效和奖励性补贴资金,新增收入543,000.00元;
7.党建经费资金,新增收入27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311,776.19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5,511.19元,占总支出的41.39%;项目支出17,766,265元,占总支出的58.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3,419,939.01元,增长12.730%,主要原因为:
1.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新增支出7,160,321.20元;
2.祝家黑木耳种植基地电力设施项目资金,新增支出150,000.00元;
3.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新增支出200,000.00元;
4.大蒿村村庄道路建设缺口资金,新增支出240,000.00元;
5.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增支出546,700.80元;
6.政府绩效和奖励性补贴资金,新增支出543,000.00元;
7.党建经费资金,新增支出27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45,511.19元。与上年对比增1,287,674.01元,增长11.44%,主要原因为:
1.政府绩效和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新增基本支出543,000.00元;
2.政府工作经费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00,000.00元;
3.公车补贴资金,新增基本支出319,2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39%,人均141,367.32元(含村组干部补助、计生宣传员补助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61% ,人均28,166.62元(含村组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66,265元。与上年对比增2,132,265.00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为: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目,新增项目支出7,160,321.2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增加项目支出3,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2%;
3.危房改造项目,增加546,700.8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大蒿道路村庄道路建设缺口资金,增加项目支出24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51,454.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73%。与上年对比减3,825,382.19元,减14.45%,主要原因为:
1.一水两污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500,000.00元;
2.易地搬迁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496,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46,01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4,028,579.10元;办公费支出348,112.16元,电费10,784.55元,邮电费18,565.69元,差旅费2,430.00元,会议费15,000元,公务接待费16,498元,劳务费80142.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13.98元,其他等开支380,748.61元;工会经费110,842.00元;发放半供养人员及遗属 补助115,852.10元;村级视频接访网络建设经费36,243.00元;村级基础设施建设5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支出19,184.39元;发放专职消防员补助56,523.61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1,17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431,178.62元;公务接待费62.00元;临时工、遗属及半供养人员补助9,938.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7,11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1,567,312.86元;邮电费1,860.70元;临时工工资9,800.00元;安乐村农户救助资金5,000.00元;退休人员易地安家费1800.00元;退休人员护理费6000.00元;遗属补助2339.3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33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补助156,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5,74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427,140.15元;办公费1,588.00元;邮电费1,124.90元;公务接待费5,421.00元;遗属补助474.2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109,99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20,16,314.87 元;部门日常开支442,000.00元,其中办公费358,750.00元,电费1,532.42元,邮电费2,467.58元,会议费9,000.00元,公务接待费13,510.00元,临时人员49,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0.00元;村组干部工资2,019,000.00元,村干部考核奖132,680.00元;党建经费750,000.00;一事一议项目资金3,500,000.00元;安乐村道路建设资金50,000.00元;老营社区道路建设缺口资金2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59,70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4%。主要用于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59,700.8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994.98元,完成预算的4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503.98元,完成预算的5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91.00元,完成预算的28.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50,005.02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制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1,676.91元,下降5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667.91元,下降4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009.00元,下降73.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161,676.91元,主要是因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503.98元,占69.14%;公务接待费支出35,491元,占30.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503.98元。其中:车辆燃料费66357.00元,车辆保险费12308.98元,过路费838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503.9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扶贫、党建、提升人居环境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4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开展扶贫、党建、提升人居环境等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4,537.39元,与上年对比增633,451.39元,增长83.23%,主要原因为:
(1)调资后,工会经费增加41,036.00元;
(2)公车补贴增加166,600.00元;
(3)扶贫、党建工作等开展办公经费增加280613.89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开支318,112.16元;
(2)劳务费开支80,142.40元;
(3)工会经费110,842.00元;
(4)公车补贴319,200.00元;
(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0,748.61元;
(6)消防车落户经费20,000.00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213.98元;
(8)电费10,784.55元;
(9)邮电费18,565.69元;
(10)公务接待费16,498.00元;
(11)会议费15,000.00元;
(12)差旅费2,4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资产总额112,806,855.33元,其中,流动资产106,680,585.71元,固定资产6,126,269.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69,336.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411,698.84元,固定资产减少242,3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XX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347,4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347,4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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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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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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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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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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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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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2,806,855.33
| 106,680,585.71
| 6,126,269.62
| 3,104,996.76
| 971,041.00
| | 2,050,231.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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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17,773.01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744,395元,工程采购支出213,582.8元,服务采购支出159,795.21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用品采购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17,773.01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财政补助项目资金3000000.00元。
(1)道路设施,硬化村内主干道,4.5米宽道路长1090米,4米宽道路长693米;硬化村内次干道11条,宽3米,总长1386米;硬化村内人行小路,2米宽道路长125米,1.5米宽道路长68米;新建长125米,宽1.2米砖砌台阶路。所有硬化道路采用C30混凝土路面,厚度20厘米。采用M7.5浆砌石支砌道路边沟两条,长度分别为1090米和127米。浆砌毛块石挡墙两道,总长15米,均高4.5米,顶宽0.5米,背坡比为1∶0.3。
(2)文化设施
硬化活动广场1250平方米;支砌毛石挡墙总长50米,均高1.5米;新建休闲园地青石栏杆110米;新建青石板汀步小路长23米,宽1.2米;新建防腐木四角亭1座,建筑面积12平方米;新建半径为2米的树池两个,并以两棵古树为中心采用火山石铺装建设成休闲园地,铺装面积280平方米,同时配置3套石桌凳,形成村庄休闲避暑的主要场所。
(3)环卫设施
现状场地进行平整并硬化75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用房108平方米,新建垃圾处理站一座
(4)人畜饮水工程设施
新建100立方米圆形蓄水池一座,敷设生活用水DN50管道8500米,于水源地新建10立方米方形供水池(兼过滤池)一座。
(5)亮化设施
村内主干道及活动广场安装太阳能路灯13盏,杆高6米。
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加快小浪坝行政村乡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满意度
2.瓦窑大平坦一事一议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00000.00元,硬化水泥路面主干道1条,长710米,宽3米,平均厚度20厘米,硬化水泥路面支干道1条,长150米,平均宽1.5米,平均厚度15厘米。通过道路硬化,改善村组公路及村间交通条件,方便村民出行,也方便村民将农作物运送到其他地方买卖,有利于推动瓦窑村的经济发展,促进农户增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