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乘车须知

索引号
01525700-1/20231018-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公共交通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18

旅客乘车须知

1 购票

1.1 车票是乘车凭证,包括纸质车票和电子车票两种,是您与承运方签订的旅客运输合同。

1.2 成人及身高超过1.5m的儿童购买全价票。持一张全价票的旅客可携带一名6周岁(或身高1.2m(含1.2m)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不提供座位。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客车满载的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证明儿童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1.3 6一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一1.5m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等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伤残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数援人员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儿童票和优待票按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

1.4 购票时应仔细核对所购客票的车次、乘车日期、发车时间、到达站名和票价等内容,并且当面点清票款。如有差错,应立即向售票员核实纠正。

2 退票

2.1 客运站办理退票向旅客收取退票费。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并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退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二)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计收退票费,不足1元按1元计算;

3 乘车

3.1 旅客应持有有效客票,并按票面指定的车次、乘车日期、发车时间、检票口乘车。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禁运物品、超限物品进站乘车。

3.2 乘车不得将头、手、身伸出车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随便开启车门。

3.3 凡有下列情形者之一不予乘车:

(一)不遵守道路客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且不听劝告者;

(二)精神失常无人陪同或者虽有人陪同仍可能危及其他旅客安全者;

(三)恶性传染病患者和酗酒者;

(四)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形。

4 小件寄存

4.1 旅客寄存小件物品必须包装完好,分清件数,不得多件捆扎。

4.2 危险物品、鲜活物品、机密文件、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不能寄存。

5 行包托运

旅客乘车随身携带的物品,每张全票或优待票可免费10kg,每张儿童票可免费5kg;体积不能超过0.02m³,长度不得超过1.8m,并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者行李架(箱)为限。超过规定时,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轻泡物品按体积每0.003m³折合1kg的折算标准确定计费重量。

6 运输责任

6.1 客运站为进站客运经营者代理售票,进站客运经营者均为旅客运输的承运人。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均由承运人承担责任:

(一)因承运人车辆技术原因或装备的问题造成旅客人身伤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

(二)因承运人驾驶员违章行驶或违规操作造成旅客人身伤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

(三)因承运人驾驶员擅自改变运行计划,致使旅客漏乘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不按运行计划,使班车无故停开、脱班的;

(五)由于承认人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

6.2 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均由旅客客运站承担责任:

(一)因客运站在发售客票中填错发车日期、班次、发车时间造成旅客误乘或漏乘的;

(二)因客运站场地管理人员指挥不当造成旅客人身伤害及行包损坏、灭失的;

(三)由于客运站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

6.3 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均由旅客承担责任:

(一)旅客无票、持无效客票或不符合规定的客票乘车的;

(二)隐瞒酒醉、恶性传染病乘车造成污染,危及其他旅客的;

(三)夹带危险品或其他政府禁运物品进站、上车、托运的;

(四)损坏车站客车设施和设备或造成其他旅客伤害的;

(五)自理行包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丢失、损坏的;

(六)客车中途停靠不按时上车造成漏乘错乘的;

(七)旅客乘车途中自身病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的;

(八)由于旅客自身原因发生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