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图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525763-4/20250124-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1-24

隆阳区河图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 1 1 日至2024 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链接:https://www.longyang.gov.cn/xxgk/xz_bsc/lyqhtjdbsc/zfxxgknb.htm。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图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河图街道河村东街1,电话0875-2851365,邮箱hetu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河图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策文件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5条,行政监督与管理1条,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和绩效自评报告共5条,乡村振兴19条, 义务教育13条,养老服务4条,就业创业4条,社会救助7条,社会保险10条,安全生产19条,公共文化服务23条,食品药品监管7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水利1条,公共法律服务6条,城市综合执法1条,工作动态100条,年度报告1条。通过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河图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不属于本单位制定保管内容不予公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我们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政府信息管理

河图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审核、保密等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还定期开展政府信息梳理和归档工作,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河图街道网站由专人运维管理,对收到的网站留言及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河图街道办事处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了网站的可用性和用户体验。下发的文件、举办的活动及时公开,街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强了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类村级信息通过社区(村)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公开。

(五)监督保障

基本形成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和疑难瓶颈问题。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人维护发布账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规范管理、动态管理,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题技能培训并组织召开河图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民互动的形式内容有待丰富与更新,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对政策的解读需进一步加强,解读的深度、广度、精度还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仍待进一步挖掘,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广泛和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重点领域、重大事项方面的公开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并积极开展自我查摆,在过程中进行查漏补缺。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结合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宣传、电子信息屏、电话热线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民互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进一步提升文件解读水平,规范解读程序,落实政策解读责任,强化部门督促指导,实现重要政策全解读、解读全。提高多样化解读在政策解读上的应用,用更加直观的方式展示工作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