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庄镇深化创建“平安村(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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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0-x-02_Z/2017-07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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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5-18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平安创建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在全镇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部署,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强化村(社区)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重点,整合各方力量,努力提升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积极创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平安村(社区)”。
三、创建标准
(一)无矛盾上交。村(社区)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发生越级上访、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
(二)无群体事件。深化村(社区)居民自治,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兼顾大多数人的权益,有效化解民间纠纷,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无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
(四)无邪教活动。大力加强防范邪教工作,辖区内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活动。
(五)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居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意识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无刑事案件。
(六)无“黄、赌、毒”现象。加强对本村(社区)的重点行业、复杂场所等单位的治安治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扫黄打非、净化环境,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七)无新增吸毒人员。加强禁毒防艾警示教育,年内无新增吸毒人员。
(八)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和家庭教育,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九)村(社区)三委班子无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年内村(社区)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镇 “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汉庄镇“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舰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聂享耳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继宏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何仲锴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登渊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皇学柱 镇党委副书记
张学丽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金洪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晓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顺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立春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虞雯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鲁金铂 镇司法所所长、综治办主任
赵正飞 镇烟办主任
张建波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永忠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张应晓 镇财政所所长
苏清标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朱忠权 镇国土所所长
陈泊亦 镇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张聪芹 镇农经站负责人
张建明 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林国华 汉庄卫生院院长
梅恒毅 镇党政办副主任
12个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鲁金铂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五、组织实施
(一)“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由镇“平安村(社区)”
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具体由各村(社区)具体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各村(社区)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向镇提出申请,镇政府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各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自行考评,考核得分达到 80 分以上的村(社区),向镇“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由镇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平安村(社区)”标准的,报区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表彰命名“平安村(社区)”。10 月 15 日前将申报表、自检自查报告和考评表(纸质版需盖章)上报镇“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同时报送电子版至:862410774@qq.com。联系电话:3039148。
(三)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不得申报“平安村(社区)”:一是当年发生杀人、抢劫、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由于制度不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上疏漏而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集体上访和到市、赴昆、进京非正常上访等事件;三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失控脱管或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四是发生村(社区)三委班子违法违纪。
六、任务分工
镇综治办:负责全镇“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村(社区)和部门工作落实,协调处理“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镇“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创建工作的有关情况。
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做好社区警务站(室)的治安联防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大力构建区域安全防范体系;指导社区民警做好预防犯罪和禁毒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治安稳定。
镇司法所:负责指导加强各村(社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
镇财政所:将平安村(社区)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为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汉庄卫生院:加强各村(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和监督各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防病治病工作;加强防艾工作。
镇妇联: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面、达标面。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协同,村(社区)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平安村(社区)”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要层层落实“平安村(社区)”创建责任,坚持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加强对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的定期督查、指导、检查和考核,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三)广泛动员。要采取广播、短信、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到平安创建活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