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招聘村(社区)专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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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0-x-15_A/2018-090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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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04

汉庄镇招聘村(社区)专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汉庄镇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村(社区)专职人员(含党建助理员、社会事务员、后勤保障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党建助理员3名,主要职责:协助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工作,主要承接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业务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兼任、承担其他工作职责。

(二)社会事务员12名,主要职责:协助主任、副主任工作,主要承接上级政府安排的业务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兼任、承担其他工作职责。

(三)后勤保障员12名,主要职责:承担村(社区)炊事后勤、清洁卫生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兼任、承担其他工作职责

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与村干部届别相同,如果服务期内考核为优秀、称职符合继续留用条件的,可在下一服务期内继续留用。

、资格条件

(一)党建助理员、社会事务员,由镇级统一招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政治素养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职,热心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及智能手机

(二)后勤保障员原则上由各村结合实际自行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有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

2.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3.近三年有组织、策划、参与集体上访和无理上访的

4.经常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三、报酬待遇

(一)党建助理员和社会事务员,按照《汉庄镇村(社区)党建助理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统一进行管理考核,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每月补助2200元。同时,每月平均绩效200元,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履职不满半年离职的不予考核,不兑现绩效;履职满半年已离职的,可以进行考核,按曾所在月总数,根据考核等次计算兑现绩效;履职不满半年但现在职的,参加考核,按所在月总数,根据考核等次计算兑现绩效。

(二)后勤保障员,若仅承担村(社区)炊事后勤、清洁卫生工作不能兼任其他工作的,按照“干多少活,开多少钱”的原则,结合当地标准,报酬待遇由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94日至13日。

(二)报名地点:应聘党建助理员和社会事务员的,统一向汉庄镇组织人事办报名,联系人:吴美丽,0875-2880018;应聘后勤保障员的,统一向各村报名。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其他资质证件及简要履历(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汉庄镇组织人事办对报名人员,对照资格条件及提供的相应证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进行登记。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914日,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集中考试。实行100分制,采取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笔试,主要测试计算机基本操作及简单写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以得分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二)政审。由镇党委发函至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派出所,就本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对政审有问题的,直接取消拟聘用资格,由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签订聘用合同。经政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中共汉庄镇委员会

                                    201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