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帮扶】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6-9/20251030-00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义务教育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0-30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

 

一、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隆阳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 对象家庭,下同)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 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 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职业本科院校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 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 籍。

()补助时限

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 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 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 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如上学期申请补助时因特殊情 况未完成申请,可在下学期申请补发。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 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补助标准

2024 年春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 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 5000 元/生/ 年(2500 元/生/学期),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 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 4000 元/生/年(2000 元/生/学期),接受 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 3000 元/生/年(1500


元/生/学期)。所需补助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 足额安排。

()补助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 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共同开展雨露计划补助审核发放工作,以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雨露计划+”模 块中教育部及人社部导入系统的就读信息为依据,经人工校验确认 后发放。

1.确认对象。每年 3 15 日前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全国防止返 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雨露计划+”模块中教育部 及人社部导入系统的就读信息提取后推送给区教育体育局、各乡镇 (街道)。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街道组织各 (社区)、各驻村工作队每年 4 1 日前(春季学期)10 1 前(秋季学期)结合 雨露计划+”模块中的信息共同对在校接受 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查缺补漏。 待学生信息确定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各村(社区)宣传发动并引 导学生自主申报雨露计划项 目,收集《学生就读证明》(附件 1 交区教育体育局存档、《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附件2)交各乡镇 (街道)存档。各乡镇(街道)于每年 4 15 日(春季学期)、10 15 日(秋季学期)形成《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审核表》(附件 3)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于 5 个工作 内对补助对象是 否脱贫人 口(含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信息系统内进行比对确认,信息确认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在校就


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确认表》(附件4)推送至区教育体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确认信息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签字盖章的《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 审确认表》(附件 4)推送至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根据 《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确认表》(附件4)对全国防止返贫 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雨露计划+”模块中的信息进 行人工校验,及时更正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2.公示监督。每年 5 15 日(春季学期)、11 15 日(秋季 学期)前各乡镇(街道)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在脱贫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日,接受群 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的照片资料存档并同步报区农业 农村局。

3.组织报账资料。各乡镇(街道)于每年 5 25 日(春季学 期)、11 25 日(秋季学期)前将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的《在校 就读职业教育学生审核表》(附件3)报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 村局汇总后连同《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联审确认表》(附件4 “一卡通”管理平台导出数据及资金支付凭证作为报账支出材料。

4.直补到户。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原则 上春季学期不超过 6 月底,秋季学期不超过 12 月底前补助到位。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助对象,由各乡镇(街道)会同各乡镇(街道) 中心学校于每年 5 30 日(春季学期)、11 30 日(秋季学期) 前将补助信息导入 一卡通”管理平台,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 局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通过云南省惠


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社会 保障卡。补助资金发放后由各乡镇(街道)将政策享受情况录入防 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二、 雨露计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 训,突出实作实训,探索 雨露计划+中短期培训+定向就业+长效 增收”模式,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等,促进脱贫人口实现技 能型稳定就业创业。区农业农村局每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后把 雨露计划”毕业生名单推送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名单摸排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按实际 需求进行培训。培训资金不足的可根据需求按年度据实申报培训项 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培训资金从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优先保障,据实安排,确保 90%以上 露计划”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

三、 有关要求

()强化责任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进 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强化政策落实。根据实际需求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中短 期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据实纳入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 振兴项目库,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及时足额精准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落实职业技能培训 资金。健全信息资料、工作台账,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


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尤其 是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宣传解读国家“雨 露计划+”就业帮扶政策,引导全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 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特别是新媒体手段宣传国家 政策和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参与 雨露计划+”就 业促进行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