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一”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索引号
01525771-4/2026043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4-30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五一”及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隆食安委办公告〔2026〕第2号


“五一”假期及端午节期间,出行、娱乐、聚餐等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食品选购方面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或电商平台等正规场所,避免购买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全的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

(二)查看食品标签:选购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家及地址等信息,确保标注清晰完整,并留意有无涨袋、发霉等现象,避免购买“三无”、过期或包装破损的产品。

(三)谨慎购买散装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

(四)节令食品选购须注意1.购买预包装粽子时,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有无胀袋、漏气,标签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2.购买散装粽子时,观察粽叶是否新鲜、有无霉变,糯米颜色是否正常,闻一闻有无酸败异味。3.真空包装粽子买回家后如暂不食用,应按标签要求冷藏或冷冻保存;自制粽子应现包现吃,剩余粽子冷藏不超过3天,食用前彻底加热。4.本地特色食品如保山小绿豆、腾冲饵丝、蒲缥腌腊等,建议到正规门店选购,注意包装完整、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二、家庭烹饪方面

(一)保持环境和个人卫生:在烹饪前,认真清洗食材和厨具,确保厨房环境和个人卫生。

(二)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冰箱内熟食和生食也应分开存放。

(三)烧熟煮透:烹饪菜肴时,尤其是肉类、蛋类、海鲜等易受污染的食品,要确保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四)妥善储存:未食用完的食品应用保鲜膜密封,并按贮存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生鲜肉类、水产品需密封后放入冰箱,并与熟食分开存放。芒果、香蕉等热带水果不宜存放在冰箱,低温会抑制水果本身的乙烯释放,影响水果成熟,并造成冻伤,加速水果变质。随着气温升高,要谨防米线、卷粉以及泡发的银耳、木耳等食品因储存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三、外出就餐方面

(一)选择正规餐厅: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避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二)谨慎选择菜品:点餐时,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热菜,谨慎选择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野生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

(三)注意餐饮卫生:用餐时,建议使用公筷公勺,避免交叉污染。

(四)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剩余饭菜及时打包并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四、网络订餐方面

(一)查看商家资质:通过外卖平台点餐时,要查看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信息及消费者评价,优先选择有实体门店、证照齐全、配送距离较短、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

(二)检查餐食包装: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食品是否变质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发现问题及时拒收并投诉举报。

(三)谨慎选择食品种类: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五、农村集体聚餐方面

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应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备案,聚餐人数50人以上的,应提前报告并接受现场检查指导。宴席承办者要严格人员管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和留样管理,不加工食用野生菌、发芽土豆、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农村集体聚餐严禁提供自酿白酒、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严禁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泡酒或炖汤。

六、预防中毒及食源性疾病

(一)预防野生菌中毒保山是云南野生菌资源富集区,野生菌中毒是本地夏季食品安全首要风险。目前尚未进入野生菌大量上市季节,如遇到提前售卖的野生菌,请谨慎购买和食用。食用野生菌务必做到:1.不采食、不购买自己不熟悉、不能准确识别的野生菌;2.加工时要炒熟煮透,不凉拌生食,不多种野生菌混合烹饪;3.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集中用餐场所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4.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同时保留剩余食物和呕吐物备查,便于医生诊断和溯源。

(二)预防毒性中药材中毒保山民间有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泡酒、炖汤的传统习惯,此类药材含有乌头碱等剧毒成分,加工不当极易导致中毒甚至死亡。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泡酒、药膳等)。2.不购买、不饮用来源不明的“药酒”“养生酒”。3.如发生口唇麻木、头晕、呕吐、心悸等中毒症状,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食用过的食物或药材。

(三)预防误食野菜野果中毒春夏之交,部分群众有采摘食用野菜、野果的习惯。请不要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避免误食有毒植物。常见有毒植物如钩吻(断肠草)、蓖麻、商陆、桐油果、曼陀罗等,外形与可食用植物相似,极易混淆,切勿凭经验判断。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看护,防止儿童误食野果野菜。

(四)预防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保山部分地区农村自办宴席、餐饮经营中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其外观与散装白酒、茶水相似,极易误饮导致甲醇中毒。1.餐饮经营者、宴席承办者应将醇基燃料与食品、饮用水严格分开存放,使用专用容器并明确标识,不得与酒类、饮料混放。2.消费者切勿饮用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的散装白酒或“自酿酒”,购买散装白酒应选择正规渠道,索要票据,查看产品标签和检验合格证明。3.如饮用后出现头痛、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就医。特别提示: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保留好消费凭证和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祝广大市民朋友节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来源: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