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四次会议第04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50709-00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7-09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四次会议第044号建议的答复
金鸡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金鸡乡东方村下东方自然村至黄毛村高铺子自然村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云南省交通厅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及3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且下东方及高铺子自然村都已通一条硬化路,暂无对道路扩宽的资金补助。金鸡乡东方村下东方自然村至黄毛村高铺子自然村道路属于乡村道,按照管养职责,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将按照年度考核结果,下达养护计划,由乡镇开展日常养护工作。
下一步,待上级部门出台窄路面加宽或大中修工程相关补助政策后,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也会积极向上争取计划支持,解决建议中提到的路面硬化问题。
感谢你们对隆阳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