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的预警公告
- 索引号
- 01525772-2/20250911-00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监管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1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已全面开学,为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隆阳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如下:
一、致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安全底线
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照《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8号)的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开学前后,应立即组织对食堂所有区域进行无死角的“搬家式”大扫除和深度清洁。对食品加工、贮存、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重点检查排水系统、“三防”等设施和冰箱冰柜、蒸柜、餐具消毒柜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风扇、空调、绞肉机、和面机、油烟机等设备应拆卸清洗内部积垢,保持设备清洁。
(二)彻底清理库存食材。严格核查所有库存食品及原料,坚决清除过期、变质、霉变或来源不明的食品。重点检查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
(三)严格食材进货查验。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采购食品原料应索取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每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肉类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采购蔬菜应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快速检测合格报告。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把好原料采购关,并及时公示供应商资质。学校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严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操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严格备餐留样管理。对备餐区、分餐区的台面、地面、空气等进行定时消毒,减少提前上菜时间,成品到食用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对每餐次、每个品种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得低于125克,留样容器应使用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并设置专用留样冰箱,在0-8℃冷藏留样48小时。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并记录留样情况,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七)严格餐具清洗消毒。各学校要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清洗消毒操作流程,使用的洗涤剂应符合国家标准,餐具漂洗要到位,以免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清洗后的餐饮具消毒最好使用热力消毒柜,消毒后餐具应由专用密闭保洁柜保存,保洁柜应定期清洁,保持干净,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工具、容器绝不使用。
(八)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尽量少食或不食“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
二、致各级各职能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包保干部要在秋季学期开学之际,对包保的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全环节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食品安全开展全流程、全要素的风险隐患排查,对设施设备、环境进行全清洗、全消毒;对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全教育、全体检,及时消除隐患,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学校食堂依法管理、守法经营。
三、致学生及家长:提升防范意识,培养健康习惯
(一)选择安全就餐场所。尽量在校内食堂就餐。如需在校外就餐,应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整洁的正规餐饮单位。
(二)培养良好饮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均衡营养,少食用生冷、油腻、刺激性的食物。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表等信息。
(三)抵制不洁食品。不购买、不食用无证照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及“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慎采慎买慎食野生菌。
(四)践行“光盘行动”。按需取餐,杜绝浪费,形成“文明用餐、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四、完善应急机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一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事件,相关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以下处置程序:
(一)立即组织救治。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医治疗,优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健康。
(二)保护控制现场。立即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包括留样食品、饮用水及原料等,确保证据材料完整。
(三)及时准确报告。事发学校须在2小时内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开展事件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加强舆情管理。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的原则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校园稳定。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请各级各类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承包经营企业及大宗食材供应商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和要求,共同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如发现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