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岁末年初食品安全的风险提示

索引号
01525763-4/20251205-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12-05

岁末年初是食品消费旺季,各类聚餐聚会增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叠加秋冬季节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和误饮醇基燃料等风险隐患,食品安全防控压力陡增。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提示

食品生产企业:需规范生产流程,严禁超产能生产,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强化加工过程控制,坚决杜绝“两超一非”行为;

食品经营单位:要规范货源渠道,严格查验食品进货凭证和质量,妥善储存冷链食品,杜绝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及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材采购查验、加工操作规范和餐具消毒制度,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确保资质齐全,规范配送过程控制,杜绝虚假宣传;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需提前报备,落实食品安全防控措施,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2.消费者饮食安全提示

科学选购食品:选择正规商超、农贸市场、持证经营门店等渠道购买食品,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是否清晰,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来源不明的食品;通过网络订餐、直播带货购买食品时,核实商家资质信息,查看评价反馈,不盲目轻信虚假宣传。

安全烹饪食用:烹饪食品时确保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类、蛋类、豆制品等;不自行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不饮用来源不明的自制泡酒,严防误饮醇基燃料(甲醇);家庭聚餐后剩余食品需及时冷藏储存,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谨慎参与聚餐: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农村集体聚餐优先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承办者;就餐时注意观察食材新鲜度和就餐环境卫生状况,倡导分餐制或使用公筷公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风险处置与监督举报提示

及时应对不适症状:聚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食品、消费票据等证据,以便追溯核查。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到相关投诉举报平台反馈,监管部门将快速处置诉求,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保山市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