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四项举措做好春节期间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 索引号
- 01525695-7-/2019-02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2-11
春节期间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的时机,隆阳区民政局督促各乡镇(街道)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开展家庭走访。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家庭走访,核实留守儿童是否落实监护责任,核实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父母是否回家,核实春节后父母是否继续外出等情况。在走访中如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启动救助保护机制。二是做好关爱帮扶。各乡镇(街道)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部门配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安全、受教育、健康等权益。重点关注春节期间父母无法返乡的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亲情抚慰、心理疏导等服务。三是更新信息台账。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动态管理,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或者将子女带走的,要将其从系统中删除;父母外出务工且将子女交由亲属或其他成年人照料的,在评估确认受委托监护人具备监护能力后,要在系统中增加,并督促受委托人监护人100%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委托监护人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在系统中修改。截至2月11日,隆阳区农村留守儿童共有10159人。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抓住春节期间父母返乡的契机,通过公益宣传、电话沟通、村(社区)公开栏等多种途径,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父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落实监护责任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各乡镇(街道)按照“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健全了各项救助制度,保障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营造了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隆阳区民政局 杨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