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聚焦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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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19-082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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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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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8-20

8月7日至14日,隆阳区民政局第二核查小组认真落实区委要求,深入瓦房、杨柳、瓦马、永昌、河图5个乡镇街道,围绕市委督导、区级巡察、区级遍访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积极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各乡镇已整改落实57项,正在整改落实4项。

此次核查重点是针对市委督导、区级巡察、区级遍访反馈的61项问题进行核查,其中市委督导反馈问题13项,区级巡察反馈问题17项,区级遍访31项。具体涉及杨柳乡的市委督导反馈问题7项、区级巡察1项、区级遍访1项;瓦马乡的市委督导反馈问题5项、区级遍访6项;瓦房乡的区级巡察16项、区级遍访23项;永昌街道市委督导反馈问题1项;河图街道区级遍访1项。

核查组结合各级反馈问题,通过深入农户家中实地了解、乡镇(街道)、村(社区)座谈、查阅基础台账资料,针对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低保对象不精准等问题逐一分析核实,对乡镇(街道)下发整改落实通知书、交办清单,并提出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乡镇(街道)认真整改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不错退、不漏保。二是一些村低保档案资料不齐全、痕迹材料缺失的问题,要求乡镇(街道)督促各村进一步完善2017年以来的低保档案,9月底前必须完成归档。三是认真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精准施保。

在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精准施保方面,隆阳区民政局对享受低保家庭中保障人口3人以上,在劳动年龄段内的进行全面排查,对家庭中无重残、重病、子女上学等特殊情况的,要认真核算其家庭收入,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取消其低保待遇;对特困供养对象中年龄超过16岁以上是否继续就学、是否有抚养人,且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不符合特困条件的必须停发或调整为低保;同时对低保对象中符合特困条件的要及时调整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核查组还对以上乡镇(街道)涉及新增低保对象25户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对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低保申报程序办理。(崔永刚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