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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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2-8/20260917-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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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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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7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68号),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市场经营主体信用监督管理。

6.负责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

8.依法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9.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5.依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19.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20.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财务股、法规股、市场主体服务股、企业监督管理股(非公党建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及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发展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行政执法大队。在各乡镇下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下设单位21个,分别是永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青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九隆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板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水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金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河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西邑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丙麻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渡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辛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蒲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瓦窑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芒宽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潞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瓦房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瓦马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永盛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汉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103离休0人,退休103)。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03离休0人,退休103),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锚定市场,深化改革,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截至12月底,全区实有经营主体107210户,较2024年底减少500户,减少0.46%2025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公司股权出质设立登记8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18户。新办企业2624户,其中,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办结2561户,网上办理率达97.60%;注销企业5947户,注销企业中准予简易注销3083户,企业简易注销办理率达51.84%。系列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件24208件,以廉洁高效服务助力市场环境优化。

2.从严监管,巩固提升,坚决筑牢安全发展屏障。多措并举守牢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防线,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安全形势稳中有进。强化源头治理。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完成率达100%。强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无证无照过期食品等10余个专项整治行动,全区284所学校食堂检查全覆盖。强化靶向监管。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33件,罚款47.32万元;全区共计开展国抽、省抽、市抽食品监督抽检5491批次,抽检量为6.07批次/千人,合格率96.36%,对115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进行后处置。目前全区1494名包保干部共包保11725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主体包保督导完成率、督导问题整改率、包保主体食品安全员配备率实现三个100%。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深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确保药品全链条安全,2025年开展了药剑-4号“春风”联合行动、打击整治非法渠道购销使用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品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985户次。针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单位,办理案件17起,罚没9.47万元。完成2025年抽检,药品、化妆品全部检验完毕,合格率100%充分发挥药品评价中心的作用,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精准的药品评价服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守护民生,提质增效,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消费市场监管。2025年共受理12315投诉举报41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1.17万元。充分发挥ODR企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ODR企业共处理投诉644件。有力落实了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切实减少执法扰企。在平台上制定双随机方案71项,抽查检查对象601户,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对外进行公示;要求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静期”,每月115日期间,非紧急、特殊情形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全区企业年报公示率89.98%;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91.5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84.58%。协助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等部门对评优评先企业共计1223户(次)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限制和禁入。  

4.厚植根基,激发动能,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城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业主召开业务培训会,引导经营业主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把握好过渡区内的三个时间节点,绝不售卖不符合国家标准、无3C认证及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计量,检验检测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对辖区1256台农贸市场的电子计价秤、832台医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88台加油机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督促完成计量检定,开展水电气计量和价格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抽检水电气表180只,查处案件2起。2025年共对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2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查处案件1起。

5.严格执法,规范流程,倾力锻造法治监管标杆。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许可的重大事项法制核审率达100%。共发出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199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强化民生领域整治。20254月,隆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的保山市隆阳区云南永祺礼仪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入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殡葬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十大典型案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5,824,338.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24,338.96,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83,418.63元,增长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83,418.63元,增长9.24%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收入24,611,659.96元,较上年22,957,308.25元,增加1,654,351.71增长7.21%;项目支出收入1,212,679.00元,较上年683,612.08增加529,066.92元,增长77.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5,824,338.96。其中:基本支出24,611,659.96,占总支出的95.30%;项目支出1,212,679.00,占总支出的4.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3,418.63元,增长9.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4,351.71增长7.21%;项目支出增加529,066.92元,增长77.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11,659.9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66,741.69元,占基本支出的91.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4,918.27元,占基本支出的8.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2,679.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市场监管及食品安全工作综合业务经费项目经费252,879.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检查宣传等工作。

2025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查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5,838.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5%。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918.63元,增长5.90%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07,682.2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主要用于市场监管行政人员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不含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调薪、晋级晋档、零星调资等。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6,38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6%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2%主要用于支付所有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费用2,782,842.56元,职工死亡抚恤金1,926,495.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047.9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死亡抚恤金未全部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1,770.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主要用于支付所有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2,500.00元,决算为131,95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6,648.52元,下降50.8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2,500.00,决算为131,218.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5%,完成年初预算的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73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5%,完成年初预算的7.3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984.52元,下降5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64.00元,下降83.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2,500.00决算为131,95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6,648.52元,下降50.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2,500.00,决算为131,218.18,完成年初预算的39.46%;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732.00,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进行公车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2,984.52元,下降5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64.00,下降83.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未进行公车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4,918.27比上年减少214,330.81,下降9.49%,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买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以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581,906.86元,其中,流动资产4,284,132.26元,固定资产6,297,76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2,329.7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8,009.7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0,039.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50.00;出租房屋849.36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与整栋办公楼成为一体,无法单独估算价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3505.95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880.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23.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156.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880.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880.07。(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