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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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60312-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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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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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2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全区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和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政策的落实,监督落实医养结合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及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管工作。

6.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实施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7.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拟订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中医药产业项目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11.健全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全区大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设辐射周边和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人事与科技教育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体制改革与宣传股、医政和医疗应急股、基层卫生健康与药政股、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股、疾病预防控制和防治艾滋病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所属单位29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板桥中心卫生院

2.保山市隆阳区沙坝卫生院

3.保山市隆阳区金鸡卫生院

4.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保山市隆阳区汉庄卫生院

6.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卫生服务中心

7.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中心卫生院

9.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中心卫生院

10.保山市隆阳区羊邑卫生院

11.保山市隆阳区丙麻中心卫生院

12.保山市隆阳区瓦渡卫生院

13.保山市隆阳区水寨卫生院

14.保山市隆阳区老营卫生院

15.保山市隆阳区瓦窑中心卫生院

16.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生院

17.保山市隆阳区汶上卫生院

18.保山市隆阳区瓦房中心卫生院

19.保山市隆阳区杨柳卫生院

20.保山市隆阳区蒲缥中心卫生院

21.保山市隆阳区潞江中心卫生院

22.保山市隆阳区新城卫生院

23.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中心卫生院

24.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7.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8.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29.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创新破难,着力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为契机,提升“龙头”医院服务能力。医共体总院巩固提升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全力推进“百县工程”建设。认真实施区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专科建设,全力补齐医共体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区级医院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下沉优质资源。依托医共体信息互通共享系统,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提升基层机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医改政策与充分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不断将医改工作往纵深方向推进。三是积极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完善药品采购政策,降低药品采购虚高价格。四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营造良好的医疗生态环境。抓细医共体内涵提升。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加成,破除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公立医院发展从粗放型规模增收向内涵质量效益型发展转变。

2.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全区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加大艾滋病、肺结核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力度,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持续抓紧疫情防控,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是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3.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隆阳区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项目。二是全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重点科室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以重点专科建设为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有较大潜力的中青年人才。三是巩固提升市二院晋级三级综合医院成效,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创等达标工作,集中力量打造优势学科,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4.坚持党建引领,全力强化行业管理

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医保局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联合检查。开展违规饮酒专项整治,将隆阳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村医纳入整治范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签订防范和杜绝违规饮酒承诺书。开展违规饮酒自检自查,开展全覆盖式实地督导检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

5.健康县城建设“扩面”。巩固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实现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复审并被重新确认命名。扎实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7个专项行动,一体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争取建成高质量健康县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9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8个。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54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21人。在职实有149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39人,财政差额补助359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98人。

车辆编制65辆,实有车辆6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3,960,6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552,749.9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043,873,692.79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1,534,162.25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8,930,340.31元,增长10.39%,主要原因是: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事业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35,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552,749.96元,增长2.66%,其中:本年收入198,552,749.9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552,749.9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41,002.01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651,418.51元,基层医疗机构副高、中职、执业医师资格生活补助资金减少1,122,400元,减少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区级补助资金215,506.80元,减少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经费170,000元,减少非免疫规划疫苗冷链储运费项目资金1,700,000元,减少健康证办理工作成本补助专项经费250,000元,减少健康促进和教育经费30,000元,减少隆阳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500,000元,乡村医生一次性离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减少843,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48,080元,卫生应急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114,41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9,105,392.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552,749.9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55,039.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17,532.51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651,418.51元,基层医疗机构副高、中职、执业医师资格生活补助资金减少1,122,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1,486元;项目支出15,297,7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76,530.50元,增长22.07%,主要原因是:减少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区级补助资金215,506.80元,减少核酸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经费170,000元,减少非免疫规划疫苗冷链储运费项目资金1,700,000元,减少健康证办理工作成本补助专项经费250,000元,减少健康促进和教育经费30,000元,减少隆阳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500,000元,乡村医生一次性离任补助专项资金预算较上年减少843,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248,080元,卫生应急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补助资金增加114,418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4,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30,8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1,192,884.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二级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4,425,936.7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298,356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6.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754,402.5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事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

7.210010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6,716,001.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和工会费。

8.210020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综合医院支出合计14,707,888.49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在编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

9.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乡镇卫生院支出合计92,282,143.48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2100399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合计8,448,000元,主要用于对乡村医生补助支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区级补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区级补助。

11.210040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合计12,635,130.32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工资福利支出、工作日常支出。

12.210040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合计11,866,377.48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区妇幼保健院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妇幼保健相关工作支出。

13.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合计2,149,33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补助经费支出。

14.210040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合计452,300元,主要用于治艾滋病专项经费、卫生应急专项经费、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配套经费。

15.210049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合计100,000元,主要原因卫生应急支出。

16.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机构-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合计2,676,08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失独抚慰金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金补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全程教育奖学金补助、计划生育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补助、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区级补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补助支出。

17.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92,195.6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8.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8,298,428.1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19.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6,262,114.9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乡镇卫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

20.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828,541.93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

21.21099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合计445,592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副高、中职、执业医师资格生活补助。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合计3,576,146.4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849,20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0,250元,较上年减少32,080元,增长下降5.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较上年减少12,080元,下降70.7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减少原因是:隆阳区卫监所机构撤销,2026年无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5,250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3.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25元,较上年减少20,000元,下降3.4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

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单位共申报项目10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5个,财政预算安排15,297,710元,编制绩效指标25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4,560,01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6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及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国家和省级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按规定予以保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98%,对象档案建档率=100%;

②质量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

③时效指标:年年内完成兑付=100%;

④成本指标: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及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父母180元人/年,特殊家庭父母全额资助;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中长期;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补助对象满意度≧85%。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配套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开展职业病防治,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推进妇幼健康、健康素养促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卫生应急等方面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45  %;

②质量指标: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75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

③时效指标:无

④成本指标:无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

③生态效益指标: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中长期%;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辖区群众满意度≧85%。

(三)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专项补助资金

1.总体目标

对应享受特别扶助制度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26年预计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伤残、死亡家庭)专项资金900人。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扶助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扶助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6年符合享受特别扶助(伤残、死亡)人数=900人,按标准发放资金=100%;

②质量指标:特别扶助对象档案建档率=  100%,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  98  %;

③时效指标: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④成本指标:无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98  %;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特别扶助制度补助对象满意度≧  85  %。

(四)一次性生育补贴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资金。对应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6年预计预计发放1000户,对象档案建档率=100%,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98%;

②质量指标:专款专用=100%;

③时效指标:年内完成发放=100%;

④成本指标:二孩补助金额(2,000元/人/年),三孩补助金额(5,000元/人/年),其中区级承担:二孩补助金额(480元/人/年),三孩补助金额(1200元/人/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长期;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度≧85%。

(五)育儿补助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云南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应享受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2026年预计发放27500人,对象档案建档率=100%,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98%;

②质量指标:专款专用=100%;

③时效指标:年内完成发放=100%;

④成本指标:补助标准=3600元/人/年,其中区级承担21.6元/人/年;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无

②社会效益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98%;

③生态效益指标:无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象满意度  >85%。

(六)非免疫规划疫苗冷链储运项目资金

1.总体目标: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降低全区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预防接种资格证再注册培训和至少一次全区乡级免疫规划专干业务培训。

②质量指标:符合国家非免疫规划疫苗冷链运输及接种标准。

③时效指标:2026年内完成。

(2)效益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减少传染病暴发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区疫苗接种率,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③生态效益指标:减少医疗废弃物的污染。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杜绝出现重点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8,1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828元,主要原因是:1.隆阳区卫监所机构撤销,2026年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隆阳区卫监所机构改革并入隆阳区卫生健康局12人,人员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6,31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56,000元,主要原因是:1.一版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委托业务费减少1,080,000元,主要是区疾控非免疫规划疫苗冷链储运费项目、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配套经费、健康促进和教育经费、隆阳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减少委托业务费1,050,000元和区卫监所减少30,000元;2.基各医疗机构单位资金安排的委托业务费预算减少8,876,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2,226,130,266.19元,其中,流动资产1,062,503,123.35元,固定资产498,438,279.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2,201,351.33元,无形资产32,987,511.7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003,085.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8,715.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5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43项,账面原值16,092,961.6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80元;资产使用收入482,635.75元,其中出租资产69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82,635.75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