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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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226020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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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9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3.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4.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5.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6.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接收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13.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14.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15.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16.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1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18.严格执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19.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20.定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力宣传扶贫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编制2022年单位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在瓦窑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区卫健局的工作安排下,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爱国卫生、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生产及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继续加强核酸采样人员的培养,进一步加强院感防控工作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务总收入25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33.01万元,同比增15.1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各种保险增加,主要为:1.基本工资增多4.56万元;2.津贴补贴减少19.89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多1.39万元;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多0.73万元;5.公务员补助缴费增加0.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多0.09万元;6.工会经费增加0.16万元;7.绩效工资增加38.60万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06万元;9.奖金增加6.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50.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0.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68万元(本级财力250.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33.01万元,同比增15.1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各种保险增加,主要为:1.基本工资增多4.56万元;2.津贴补贴减少19.89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多1.39万元;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多0.73万元;5.公务员补助缴费增加0.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多0.09万元;6.工会经费增加0.16万元;7.绩效工资增加38.60万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06万元;9.奖金增加6.9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单位预算总支出250.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01万元,同比增加15.1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导致基本工资、各种保险增加,主要为:1.基本工资增多4.56万元;2.津贴补贴减少19.89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多1.39万元;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多0.73万元;5.公务员补助缴费增加0.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多0.09万元;6.工会经费增加0.16万元;7.绩效工资增加38.60万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06万元;9.奖金增加6.9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务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3.210030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200.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7.18万元、工会经费支出3.23万元;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2021年、2022年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2021年、2022年均无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部门2021年、2022年均无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2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99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1.93万元,固定资产63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5.67万元,无形资产2.4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