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328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200000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
卫生科、放射科、美沙酮门诊、结防科、地病科、检验科、计免科、临床疫苗研究中心、性艾科、疾控科、健教科、慢病科、财务科、中心办公室、党办。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隆阳区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指导下,在全区医疗机构、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努力及全社会共同参与下,按照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本着“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监测、预防、控制处置三个环节,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切实加强对鼠疫、霍乱、艾滋病、疟疾、结核病、肝炎等传染病的防治,突出抓好以防治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和食物中毒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继续抓好以计划免疫为主的有苗可防疾病的防治工作,巩固计划免疫和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成果,按上级下达的任务和指标,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疾控工作以传染病防治工作为主,切实加强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管理,有效控制了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发病,杜绝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9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收入50,862,090.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62,090.8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35,0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172,472.71元,同比增长2.36%,主要是事业收入相比2022年增加1,545,984.2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862,090.89元,其中:本年收入15,862,090.8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62,090.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73,511.49元,同比减少2.30%,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633,722.15元,项目支出减少2,007,233.64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持平原因为:2022年、2023年无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862,090.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862,090.89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6,090.8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172,472.71元,同比增长8.71%,主要是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2,223,164.3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414,177.6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19,778,025.08元。项目支出增加661,054.42元。项目支出1,236,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5,461,249.44元,同比下降96.63%,主要是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返还支出专项资金33,454,015.80元纳入项目预算,而2023年未纳入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4,626,090.89元,其中:人员经费13,563,997.89元;公用经费1,062,09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7个项目,资金共计36,236,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80,0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5个,资金共计1,056,000.00元;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5,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8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慰问。
2.20805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9,251.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3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2080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死亡抚恤支出30,07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离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5.208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74.6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6.210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2,628,793.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单位办公费等支出。
7.21004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重大公共公卫生服务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支出。
8.210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4,327.7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支出。
9.210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1,493.6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210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550.6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5,000,000.00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5,00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未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持平原因:未安排此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8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00.00元,与上年持平。
持平原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申报项目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236,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年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77,329,206.97元,其中,流动资产63,238,239.56元,固定资产14,090,967.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003,34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346.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828.60元;报废报损资产66项,账面原值21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