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922-0001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业务工作
(1)1—12月份医疗收入5,730,376.48 元,其中业务收入2,928,532.68元,药品收入2,801,843.80元,门、急诊91828人次,共收治住院病人435人次,出院病人治愈率98.00%,危急重抢救成功率99.00%。
(2)工作质量
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00%;医院感染率为0.0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为100.00%;床位使用率为95.00%;处方书写合格率为98.00%;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为98.00%;入出院诊断符合率为96.00%;治愈好转率为98.00%;常规器械灭菌合格率为100.00%;一人一针一管一带执行率为100.00%;急救物品、药品齐全,完好率96.00%;完善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的规范管理、无菌注射执行率100.00%;加强器械设备管理,器械设备完好率100.00%;使用率100.00%。积极开展中医中药适宜技术工作。
(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是统一药品目录,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补充药品,二是统一网上采购配送,全部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社区卫生回归了公益性,以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的综合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切断了卫生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遏制了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高价药、滥用抗生素的现象,促进了药物的合理使用,医疗服务行为也进一步规范。
(4)医疗质量严抓管理
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行首诊负责制,完善各种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多发病常见病的诊治工作,与上级医院沟通,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保证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
(5)中医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科,包括中医科门诊、住院部、护士站、中药房、中医理疗服务区、煎药室等,能开展七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房共有中药饮片340种,中成药231种。
(6)加强中医特色专科建设
以康复理疗为重点,完善中医特色科室建设,康复理疗科主要采用针灸、艾灸、推拿、火罐、穴位药贴、刮痧、牵引、泥疗、中药外敷、中药熏洗等中医传统治疗方法,结合多功能五行治疗仪的经络疏通,对脑血管疾病及其后遗症、颈椎病、腰椎病、骨性关节炎、盆腔炎、重症感冒等病症收到较好的临床效果,得到了患者的一致好评。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隆阳区羊邑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公共卫生工作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为辖区居民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13181份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已按有关要求,电子健康档案23179份按片区分开,加强管理。
(2)健康教育
我中心完成健康教育讲座12期,参加讲座人数约1971人;开展咨询活动9次,接受咨询约920人;播放音像资料累计时长近1500小时;宣传栏更新12期;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5826人;发放宣传资料21116份。
(3)预防接种
2022年我中心实行单月冷链运转和接种,保证了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通过每月的冷链运转,各接种点均能按照计划免疫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达到100.00%,使用自毁型注射器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的达到100.00%,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2022年1-12月份:卡介苗接种0剂次,乙肝接种233剂次,脊灰接种649剂次,百白破接种595剂次,麻腮风接种253剂次,A群接种290剂次,A+C接种460剂次,甲肝接种169剂次,乙脑接种359剂次,白破接种234剂次,新冠疫苗14800剂次。
同时开展对辖区新生入托入学进行查验工作,掌握我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
(4)儿童健康管理
0-6岁儿童保健管理情况:0-6岁儿童保健管理1431人,系统管理1431人。对查出的所有疾病进行了转诊,体弱儿进行了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孕产妇保健管理140人,系统管理124人
(6)老年人保健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共计管理2560人,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已经免费为1808位老年人进行体检。此次体检除一般体格检查外,还积极开展血糖、血、尿常规、肝肾功、B超、心电图等辅助检查,咨询体检人员既往病史、饮食、运动、吸烟、饮酒情况,并在饮食习惯用药及自我保健方面进行了全面指导。对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对查出的结石、占位等异常情况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确诊、治疗。
(7)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18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提供随机血糖监测,并针对辖区慢性病人群开展连续科学的健康评估、干预措施等,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我辖区共管理高血压患者1304例、糖尿病患者283例,并按照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随访,高血压随访6800人次;糖尿病随访1474人次,控制率均在58.00%以上。
(8)重性精神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主要是加强日常摸排,落实辖区内确诊的152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管理,并在6月份对他们进行了一次体检。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传染病知识的知晓度。一年来传染病共计上报48例,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0)肺结核健康管理
对辖区前来就诊的居民患者发现有意思肺结核可以症状者,进行推介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落实其诊疗情况。同时对确诊患者近期管理、随访,了解患者的用药、不良反应等。一年来我辖区转介并规范管理肺结核患者8例。
(11)中医药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年来对辖区2370人提供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2)卫生监督协管
已建立基本档案资料67册,年内共计开展巡查224次,及时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无证经营、医疗卫生不规范行为进行信息上报5次。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22年共计为辖区1808位居民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签约的居民提供基础体检、健康指导、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累计随访7232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个内设14科室,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童保健科、公卫科、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室、B超室、财务室、院长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医保管理科,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
1.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7,255,731.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355.00元,占总收入的21.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730,376.4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8.9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1,128.83元,增长14.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1,468.03元,下降44.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2,142,596.86元,增长59.7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因为人员变动及职称变动影响及2022年社会保险未拨付,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等基本支出减少了191,956.74元;项目经费减少1,233,200.25元,因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项目资金不入财政拨款项目,无项目经费支出。2.2022年非税返还收入增加2,928,532.68元,事业收入增加了2,142,596.86元,其中药品收入增加了554,064.1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4,661,827.14元。其中:基本支出4,661,827.1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76,464.47元,下降28.7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3,264.22元,下降12.13%;项目支出减少1,233,200.25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因为人员变动及职称变动影响及2022年社会保险未拨付,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减少了135,584.74元;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药品支出、耗材支出、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507,679.48元。 2.项目经费减少1,233,200.25元,因为2022年度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项目资金不入财政拨款项目,无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1,827.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4,883.00元,占基本支出的3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56,944.14元,占基本支出的67.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5,355.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72%。与上年相比减少1,425,156.99元,下降48.30%,主要原因是:1.因为人员变动及职称变动影响及2022年社会保险未拨付,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等基本支出减少了191,956.74元;项目经费减少1,233,200.25元,因为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项目资金不入财政拨款项目,无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5,3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一致,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5,756,030.65元,其中,流动资产5,016,554.30元,固定资产10,687,476.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2,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0,306.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3,471.07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109,2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支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支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