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30922-00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1)持续医疗质量改进,严格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以及院科两级督导管理制度。2022年中心严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院科两级督导管理制度,坚持每月进行科室自检自查,每季度职能部门督导检查,使中心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本年度未发生过医疗安全事故。
(2)不断强化医疗文书质量。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范医疗文书书写,根据《病历点评制度》,中心每月开展病历点评工作,2022年共点评病历400余份,全年无乙级、丙级病历。
(3)严格落实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按照中心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认真总结和提出改进,全年共开展处方点评600张。
(4)规范合理用药。医生每天开出的处方,由药剂科工作人员掌握医生的用药动态,对发现不合理用药、无指正超剂量用药、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等,及时进行干预,使得医生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规范意识都有明显提高,门诊医生能够遵守首诊负责制,认真地进行门诊登记和处方书写,有效保证了处方合格率。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老年人及慢病管理
老年人建档9334人,完成老年人中医指导2584人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3.85%老年人体检人数7171人;高血压确诊2708人,随访7420人次;糖尿病患者建档1088人,随访3832人次;建档339人,规范化管理303人,规范化管理率89.38%,最近一次随访稳定人数209人,稳定率68.97%,服药人数293人,服药率86.43%。
(2)结核病患者管理
2022年新增管理肺结核病人46例,已治疗结束24例,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对疑似肺结核转诊的指标如下: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例,红庙卫生室:4例,白塔卫生室:3例,下村卫生室:5例,永昌卫生室:3例,上营卫生室:2例,杏花卫生室:4例,簧学卫生室:1例,共转诊193例,转诊率达到3.97‰,上级下达的目标基本完成。
(3)中医药健康康管理
辖区内共有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个服务站完成情况: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完成人数7171人,完成率85.28%;0—36个月儿童完成人数1871人,完成率91.94%。
(4)健康教育工作
2022年度中心完成健康教育讲座共13期,参加讲座人数1897人,村级完成健康教育健康讲座共55期,参加讲座1609人次;中心开展咨询活动11次,接受咨询约1800人;中心播放音像资料累计时长1296小时,村级累计时长4993小时;全年中心宣传栏更新12期,村级更新48期;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1032人,村级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8987人。
(5)传染病管理
2022年,共计网络报告传染病78例。其中甲类0例,乙类33例,丙类35例,其他传染病10例。网络报告及时率100%,无瞒报、迟报,有七例漏报,已由传染病专干及时查漏补报。
(6)艾滋病管理
2022年1-12月我中心艾滋病检测住院及门诊患者筛查6737人,术前病人筛查48人,健康证办理筛查4102人,社区居民筛查21501人。
(7)免疫规划管理
2022年我中心两个接种门诊按月制定合理需苗计划,保证了辖区内的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两个接种门诊均能按照免疫规划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所有冷链设备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掌握我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2022年共查验了所托幼机构27所共计2609名、10所小学共计1996名。2022年免规疫苗18562剂次,非免规疫苗53344剂次,新冠疫苗38017剂次。其中卡介苗接种率为:98%,乙肝接种率为:98%,脊灰接种率为:95%,百白破接种率为:95%,麻腮风接种率为:95%,A群接种率为:95%,A+C接种率为:96%,甲肝接种率为:98%,乙脑接种率为:95%,白破接种率为:96%。
(8)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我中心辖区协管工作巡查对象有:学校12家,二次供水有4家,简易自来水供水点5家,医疗机构有13家,职业卫生2家。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其协管服务情况每季度巡查后及时修正,1户1档建档率达100%。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积极配合上级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样检测、学校卫生抽样检测、医疗机构卫生抽样检测。
(9)孕产妇管理
2022年全年活产887人住院分娩率为100%,居民管理744人,建卡744人,建卡率100%,产妇总数865人,居民707人,单位158人,早孕建册692人,早建率93%,贫血175人,贫血患病率23.5%,产前筛查657人,产前筛查筛查率88%,系统管理677人,系统管理率91%;2022年筛查出高危产妇(橙、红、紫)139人,住院分娩率100%对筛出的高危孕妇均进行专案管理,有评分及指导治疗,本年度还组织开展高危孕产妇转运应急演练1次。
(10)0-6岁儿童管理
2022年出生低体重为52人,所有低体重儿均列入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有评分及指导治疗。婴儿死亡为2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2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2%。2022年发放《儿童保健手册》1489余本。发放营养包23人/750袋,并做好保健服务,将健康教育贯穿整个孕产期及时解决孕妇思想顾虑,使每个孕妇安全度过孕产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公卫科、全科、B超室、化验室、放射室、药房、收费室、财务室、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6,908,306.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0,666.00元,占总收入的15.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727,640.0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4.4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96,353.53元,增长31.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6,700.91元,下降32.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8,553,054.44元,增长60.3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疫苗收入增加4,600,162.53元;非税返还收入增1,450,668.16元;学生体检收入增加2,502,223.7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79,285.34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9,285.34元,占总支出的99.62%;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43,486.35元,下降35.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195,383.42元,下降24.36%;项目支出减少2,948,102.93元,下降98.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4,195,383.4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342,521.74元,物业管理费减少64,180.00元,维修(护)费减少854,307.27元,专用材料减少2,123,328.09元,劳务费减少811,046.32元;项目支出减少2,948,102.93元,其中:装修项目减少445,387.22元,乡村医生基药补助减少547,299.2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资金减少1,808,266.50元,重大疫情救治经费减少147,15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29,285.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17,965.00元,占基本支出的3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11,320.34元,占基本支出的6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排查、核酸采样,隔离酒店防控等人员经费支出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0,66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35%。与上年相比减少2,583,468.51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22,490.96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减少3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减少175,561.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资金减少1,955,416.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30,6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8,921,462.29元,其中,流动资产14,587,604.85元,固定资产13,707,849.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26,008.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3,506.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1,76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15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404.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152.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支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