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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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2-00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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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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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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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层党建与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理论水平,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及价值观。二是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开展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经不断教育、培养、考察,现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正式党员10人,占在职职工的52.63%。积极分子1人,考察对象2人。三是按照街道党工委安排,每月积极组织党员深入开展组织活动。四是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落实,为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五是强化廉洁教育,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其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创建三好一满意医院,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医疗行业行风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我中心辖区人口数32699人,建立居民健康纸质档案31856份,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0613份,居民健康纸质档案建档率97.4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3.62%

2)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2年共发放60种宣传材料34430份;开展卫生咨询宣传活动9次,参与咨询宣传695人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参加人数529人次;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12期;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数为1117人次。

3)预防接种工作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配备了相应冷藏设施、设备,制定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具备资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00%以上。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2022年接种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8515人,13741针次(其中流感疫苗接种45024916针次),接种新冠疫苗17825人,31851针次;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5095人,5717针次。

40-6岁儿童管理

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服务。1-10月累计分娩209人,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207人,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9.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1955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3.30%

5)孕产妇管理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孕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20221-10月累计分娩209人,产妇206人,早孕建册196人次,早孕建册率93.70%;孕期系统管理191人,系统管理率91.30%;产后访视人206,产后访视率100.00%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3605人。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每年按要求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一次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2022年对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体检2725,体检率占老年人总数的75.59%

7)慢性病管理工作

高血压患者管理:2022年我中心共为18岁及以上人群进行首诊测量血压12646人次;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258人,健康管理率100.00%,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156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1.89%。规范随访高血压患者6622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二型糖尿病患者管理:2022年辖区共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97人,健康管理率100.00%,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265人,规范管理率89.22%;并为糖尿病患者提供随访1530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8)重性精神病管理

今年共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和分类干预计758人次。并对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2022年传染病报告率100.00%,未出现传染病漏报等情况,2022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对发生的传染病均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和流调、疫点处理等工作。

10)在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做好卫生监督协管中的食源性疾病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安全卫生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卫生健康相关信息报告等各项有关工作,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对象有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计生共有71户,2022年巡查185户次,上报线索和信息4条,开展宣传1次,2022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00%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规范开展工作,2022年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3582人,开展中医药服务2633人次,健康管理率73.51%0-36个月龄儿童1073人开展中医药服务935人,健康管理率87.13%

12)结核病患者管理

按照结核病患者管理规范要求,凡是发现有疑似结核病患者的一律转到专业机构进行归口治疗。

13)死因监测报告管理工作

 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人口32572人,报告任务指标为6.50。我中心年初对各社区死因监测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死亡病例报告的时限,死亡证明的开具流程和填写要求,台账的登记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要求。

14)肿瘤报告工作

全年报告指标要求为3.50,年初对各社区肿瘤报告登记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按要求落实肿瘤登记报告工作,2022年辖区共上报肿瘤患者33例,登记报告率为1.01,与指标任务差距较大,在来年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15)高危人群管理工作

年初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培训和要求,年初摸底排查辖区高危人群并登记造册,按要求每半年随访一次,中心半年对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危人群管理和随访。2022年辖区高危人群登记和随访84人。

16)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及随访工作

配备慢病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登记报告和随访工作,根据病种按要求每月对医院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本进行核查登记和报告,按规定时间进行随访管理,2022年共登记上报55,报告的及时率、漏报率、随访率都达到了规定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医科、财务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妇产科、外科、医学影像科、内科。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9,080,40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025.00元,占总收入的18.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427,375.2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1.8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30,187.07元,增长60.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4,916.18元,下降47.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4,905,103.25元,增长194.47%;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减少1,474,916.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1,680.67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20221-3月份工资由主管局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代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减少3,611.50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的遗嘱补助于2021年兑付;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减少316,583.69减少的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资金减少873,040.32减少的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2.事业收入增加4,905,103.25元,其中药品收入增加2,154,179.36元;非税返还收入增加2,750,923.8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7,458,165.22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165.2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30,401.35元,增长30.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97,576.08元,增长67.20%;项目支出减少1,267,174.73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81,680.67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20221-3月份工资由主管局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代发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减少3,611.50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的遗嘱补助于2021年兑付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减少316,583.69减少的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资金减少873,040.32减少的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3,282,868.25元(主要是药品支出增加2,154,179.36元、医用耗材支出增加487,551.11元、劳务费增加636,498.9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58,165.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5,632.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22,533.22元,占基本支出的78.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3,025.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16%。与上年相比减少1,552,466.90元,下降48.4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198,399.50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9,341.9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减少394,134.4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目减少873,040.32元;2022年使用项目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77,550.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3,0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624,686.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98.29%;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2,123.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1.34%;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资金6,216.00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0.3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8,743,234.38元,其中,流动资产4,641,746.04元,固定资产4,101,488.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1,51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220.29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收入相比2021年减少316,583.69元,2022年项目支出相比2021年减少394,134.41元,收入与支出的差额是77,550.72元,差异的原因是2021年使用了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7,550.72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