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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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92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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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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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801000

保山市隆阳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村民健康档案建档管理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转诊。

3.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策,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在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疫情防控、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服务质量、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构造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医科、财务科、公卫科、检验科、妇产科、外科、超声科、放射科、内科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412,216.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8,548.73元,占总收入的14.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313,667.6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5.1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21,658.66元,增长40.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4,198.30元,下降44.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2,995,856.96元,增长90.3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74,198.30元。其中:(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5,048.76元,水费、电费、劳务费等减少57,351.75元。(2)项目支出:劳务费、交通费等减少201,065.1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520,732.68元。

2.事业收入增加2,995,856.96元,其中:非税收入增加2,505,650.95元,药品收入增加490,206.0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791,233.11元。其中:基本支出5,791,233.1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0,293.11元,增长22.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67,154.50元,增长64.33;项目支出减少1,196,861.39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2,267,154.50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5,048.76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减少114,355.66元、津贴补贴减412,316.66元、奖金增加45,028.00元、绩效工资增加472,520.0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6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0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0,000.00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5,924.49元;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261,231.26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50,193.43元,咨询费增加397.00元,手续费增加463.20元,水费减少7,788.75元,电费增加26,214.12元,邮电费增加17,318.83元,差旅费减少255.00元,维修费增加411,276.01元,租赁费增加9,000.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1,429,001.32元,劳务费增加129,606.08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87,089.36元,工会经费增加11,048.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939.71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474.8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增加5,625.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75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99,222.00元。

2.项目支出减少1,196,861.39元,其中:基本药物补助、家签经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减少232,229.76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964,631.6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1,233.11元。其中:人员调出使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3,751.73元,占基本支出的1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7,481.38元,占基本支出的8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548.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97。与上年相比减少1,349,261.90元,下降55.12,主要原因分别是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95,048.76元,办公费、咨询费、劳务费、水费、电费等减少57,357.75元。

2.项目支出:(1基本药物补助、家签经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减少232,229.76元;(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964,631.6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8,54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083,75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4,7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支出决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的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无增减变动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7,642,298.92元,其中,流动资产6,878,464.82元,固定资产10,598,060.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5,77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98,855.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1,88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支出,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