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40925-00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301000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8号)和《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发〔2019〕5号)精神,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主要职责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深入推进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对辖区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2.健康教育工作
3.预防接种工作
4.0-6岁儿童管理
5.孕产妇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7.慢性病管理工作
8.重性精神病管理
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10.卫生监督相关工作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12.结核病患者管理
13.死因监测报告管理工作
14.肿瘤报告工作
15.高危人群管理工作
16.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及随访工作
1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中医科、财务室、预防保健科、检验科、妇产科、外科、医学影像科、内科、门诊。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62,120.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12,320.64元,占总收入的28.0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4,149,799.93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71.9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1,515,069.76元,下降52.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41,880.64元,增长123.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4,556,950.40元,下降63.4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本年收入减少21,515,069.76元,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41,880.64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839,796.36元;公用经费增加2,202,084.28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2022年的公用经费记入往来款核算。2.事业收入减少24,556,950.4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缴清了以往年度的非税,并确认为当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16,137.77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8,507.49元,占总支出的88.48%;项目支出2,547,630.28元,占总支出的11.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2,457.27元,增长8.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05,173.01元,下降4.42%;项目支出增加2,547,630.28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92,14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88,123.09元,基中专用材料费增加685,354.14元,其他医疗费用减少873,477.2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65,919.36元;资本性支出增加772,519.00元。相比2022年纯增,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68,507.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7,473.36元,占基本支出的16.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91,034.13元,占基本支出的83.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7,630.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经费支出169,484.00元。
我乡辖区人口数55249人,建立居民健康纸质档案55791份,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4130份,居民建档率为100.00%,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7.97%,健康档案使用份数17038份,使用率33.21%。
2.健康教育工作经费支出79,081.00元。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3年共发放59种宣传材料14165份;开展卫生咨询宣传活动9次,参与咨询宣传577人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参加人数1331人次;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12期;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数为1031人次。
3.预防接种工作经费支出110,060.00元。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配备了相应冷藏设施、设备,制定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具备资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2023年接种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096人,2810针次(其中流感疫苗接种1110人1165针次),接种新冠疫苗5202人,5212针次;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6409人,7200针次。
4.0-6岁儿童管理经费支出304,315.00元。
按照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023年1-12月共累计分娩362人,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357人,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8.62%;0-6岁儿童3234人,健康管理2924,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14%。
5.孕产妇管理经费支出213,330.00元。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孕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2023年1-12月累计分娩352人,产妇352人,早孕建册320人次,早孕建册率90.91%;孕期系统管理320人,系统管理率88.40%;产后访视人351,产后访视率99.72%。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经费支出747,094.00元。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23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6869人。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每年按要求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一次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2023年对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体检4944人,体检率占老年人总数的71.98%。
7.慢性病管理工作经费支出417,103.00元。
高血压患者管理:2023年我院共为18岁及以上人群进行首诊测量血压26827人次;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3990人,健康管理率100%,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3863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7%。规范随访高血压患者16867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二型糖尿病患者管理:2023年辖区共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1162人,健康管理率100%,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1096人,规范管理率94%;并为糖尿病患者提供随访4226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8.重性精神病管理经费支出113,441.00元。
我院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为331人,检出率83.69‰,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6.07%。今年共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和分类干预计1788人次。并对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经费支出14,131.00元。
2023年登记报告管理各类传染病75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未出现传染病漏报等情况,2023年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对发生的传染病均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和流调、疫点处理等工作。
10.卫生监督相关工作经费支出78,200.00元。
在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做好卫生监督协管中的食源性疾病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安全卫生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卫生计生相关信息报告等各项有关工作,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对象有供水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计生共有86户,2023年巡查346户次,上报线索和信息5条,开展宣传2次,2023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54,627.00元。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服务规范开展工作,2023年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6603人,开展中医药服务5116人次,健康管理率77.47%;0-36个月龄儿童1121人开展中医药服务1120人,健康管理率92.48%。
12.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1,031.00元。
按照结核病患者管理规范要求,凡是发现有疑似结核病患者的一律转到专业机构进行归口治疗,病人管理情况:初治涂阳患者10人,初治涂阴病人4人,追踪病人16人,到位人数16人,追踪到位率100%。转诊可疑症状者159人,转诊到位率2.82‰。
13.死因监测报告管理工作经费支出9,259.00元。
我乡辖区人口数55249人,报告任务指标为6.5‰。卫生院年初对各社区死因监测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死亡病例报告的时限,死亡证明的开具流程和填写要求,台账的登记等工作做进行安排部署和要求。2023年1-12月份死亡461人,死亡报告率为8.3‰,报告的及时率、漏报率都到达到了指标要求。
14.肿瘤报告工作经费支出3,100.00元。
全年报告指标要求为3.5‰,年初对各村肿瘤报告登记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培训,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按要求落实肿瘤登记报告工作,2023年辖区共上报肿瘤患者171例,登记报告率为86.36‰,与指标任务差距较大,在来年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15.高危人群管理工作经费支出4,331.00元。
年初对各村卫生室进行高危人群管理工作培训和要求,年初摸底排查辖区高危人群并登记造册,按要求每半年随访一次,卫生院半年对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危人群管理和随访。2023年辖区高危人群登记和随访586人。
16.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登记报告及随访工作经费支出3,800.00元。
配备慢病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登记报告和随访工作,根据病种按要求每月对医院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本进行核查登记和报告,按规定时间进行随访管理,2023年共登记上报69例,报告的及时率、漏报率、随访率都达到了规定要求。
1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经费支出115,243.28元。
2023年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7186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2,320.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92%。与上年相比增加3,041,880.64元,增长12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及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05,99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2,923,603.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53.10%;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的生活补助资金565,813.36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10.30%;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工会经费资金2,016,582.28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36.6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和2023年均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3,142,723.31元,其中,流动资产6,889,784.08元,固定资产6,252,939.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0,536.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0,020.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79.10平方米,账面原值51,284.6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52,31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1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7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7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12,204,701.5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56,030.14元,增加451,328.55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收支结余902,657.09元,提取50%为451,325.55元转入结余。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