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699-X/20240925-00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2)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临床业务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数为8,227,23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3,054.37元,事业收入5,364,184.24元。2023年收入相比2022年收入增加了971,507.13元,增长了13.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苗接种收入增加,业务收入增加,完成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院财务管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我中心辖区人口数23056人,为辖区居民建立纸质居民健康档案13181份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已按有关要求,电子健康档案23179份按片区分开,加强管理。

(2)健康教育工作

我中心完成健康教育讲座12期,参加讲座人数约2117人;开展咨询活动9次,接受咨询约8400人;播放音像资料累计时长近6601小时;宣传栏更新12期;完成个体化健康教育5670人;发放宣传资料32907份。

(3)预防接种工作

2023年我中心实行单月冷链运转和接种,保证了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通过每月的冷链运转,各接种点均能按照计划免疫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达到100%,使用自毁型注射器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的达到100%,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2023年1-12月份:卡介苗接种0剂次,乙肝接种224剂次,IPV接种878剂次,BOPV223剂次,百白破接种491剂次,麻腮风接种290剂次,A群接种235剂次,A+C接种476剂次,甲肝接种128剂次,乙脑接种261剂次,白破接种272剂次,新冠疫苗976剂次。

同时开展对辖区新生入托入学进行查验工作,掌握我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

(4)0-6岁儿童管理

2023年我中心实行单月冷链运转和接种,保证了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到免疫服务,通过每月的冷链运转,各接种点均能按照计划免疫管理规范,严格管理,所进疫苗均有进出记录,疫苗存放正确,冰箱湿度记录规范,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进行预防接种达到100%,使用自毁型注射器进行乙肝疫苗接种的达到100%,使用的医用垃圾均能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按要求进行登记。2023年1-12月份:卡介苗接种0剂次,乙肝接种224剂次,IPV接种878剂次,BOPV223剂次,百白破接种491剂次,麻腮风接种290剂次,A群接种235剂次,A+C接种476剂次,甲肝接种128剂次,乙脑接种261剂次,白破接种272剂次,新冠疫苗976剂次。

同时开展对辖区新生入托入学进行查验工作,掌握我辖区学校、托幼机构的基本情况。

(5)孕产妇管理

孕产妇保健管理142人,系统管理124人。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共计管理2560人,进行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已经免费为1711位老年人进行体检。此次体检除一般体格检查外,还积极开展血糖、血、尿常规、肝肾功、B超、心电图等辅助检查,咨询体检人员既往病史、饮食、运动、吸烟、饮酒情况,并在饮食习惯用药及自我保健方面进行了全面指导。对查出的高血压、糖尿病纳入慢性病规范管理,对查出的结石、占位等异常情况转诊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确诊、治疗。

(7)慢性病管理工作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18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提供随机血糖监测,并针对辖区慢性病人群开展连续科学的健康评估、干预措施等,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我辖区共管理高血压患者1505例、糖尿病患者390例,并按照规范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随访,高血压随访7433人次;糖尿病随访1949人次,控制率均在92%以上。

(8)重性精神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主要是加强日常摸排,落实辖区内确诊的146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管理,并在4月份对他们进行了一次体检。

(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依据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辖区居民传染病知识的知晓度。

一年来传染病共计上报266例,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10)结核病患者管理

对辖区前来就诊的居民患者发现有疑似肺结核可疑症状者,62人进行推介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落实其诊疗情况。同时对4名确诊患者近期管理、随访,了解患者的用药、不良反应等。

一年来我辖区转介并规范管理肺结核患者4例。

(11)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对辖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年来对辖区2370人提供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2)卫生监督协管

已建立基本档案资料89册,年内共计开展巡查238次,及时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无证经营、医疗卫生不规范行为进行信息上报2次。

(13)卫生监督协管

2023年共计为辖区4129位居民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签约的居民提供基础体检、健康指导、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累计随访16516人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童保健科、公卫科、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室、B超室、财务室、院长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医保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8,227,23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3,054.37元,占总收入的34.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364,184.2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5.2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1,507.13元,增长1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37,699.37元,增长87.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66,192.24元,下降6.3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4,812,401.64元,其中: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等基本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药品支出、耗材支出、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4,371,701.84元。2.项目经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项目资金增加895,664.57元,与2022年相比纯增,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69,893.35元。其中:基本支出9,474,228.78元,占总支出的91.36%;项目支出895,664.57元,占总支出的8.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08,066.21元,增长122.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12,401.64元,增长103.23%;项目支出增加895,664.57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4,812,401.64元,其中: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等基本支出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药品支出、耗材支出、劳务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增加4,371,701.84元。2.项目经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项目资金增加895,664.57元,与2022年相比纯增,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4,228.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5,582.80元,占基本支出的20.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8,645.98元,占基本支出的79.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664.57元。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支出8,794.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支出120,983.17元;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项目支出48,000.00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3,025.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670,442.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项目支出44,4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完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已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且已兑付资金;完成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工作,增加村医收入;已完成2023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完成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核酸采样、酒店隔离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054.3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61%。与上年相比增加1,337,699.37元,增长87.7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4,812,401.64元,其中: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以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等基本支出增加。2.项目经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项目资金增加895,664.57元,与2022年相比纯增,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56,06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9,720,549.00元,其中,流动资产4,041,823.85元,固定资产5,678,725.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2,820.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8,090.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羊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