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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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50930-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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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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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3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0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53号)文件,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主要职责是: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3)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4)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防疫科、妇保科、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室、B超室、财务室、院办公室、医保科、医政科、感控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在现有的医疗设施基础上,认真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2.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服务发展。

3.全面推进口腔治疗业务开展。

4.全面推进展胃镜业务开展。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各项教育活动。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及纪检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6.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报账管理,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工作。

8.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9.加强医政、药政管理,定期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检查督促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更改,同时施行扣分罚款双重处理。

10.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7,180,90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9,865.31元,占总收入的40.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251,039.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59.2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27,670.31元,下降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277.22元,增长5.18%;事业收入减少871,947.53元,下降17.02%;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2024年新进人员2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277.22元。(1)基本拨款经费增加549,070.8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6,75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305.00元,奖金增加13,317.00元,绩效工资增加79,79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55,804.3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39,026.48元,工会经费减少8,298.00元,生活补助增加4,048.00元;(2)项目经费减少404,793.62元,其中劳务费增加448,3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6,057.62元,生活补助减少132,73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34,325.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0,000.00元。2.事业收入减少871,947.53元,主要为本年医疗收入减少871,947.5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7,180,904.31元。其中:基本支出6,719,584.31元,占总支出的93.58%;项目支出461,320.00元,占总支出的6.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05,910.25元,下降42.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97,216.63元,下降41.65%;项目支出减少408,693.62元,下降46.98%;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46,943.79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6,75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305.00元,奖金增加13,317.00元,绩效工资减少1,624,505.9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55,804.3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39,026.4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29,773.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4,247.08元;2.商品与服务支出合计减少3,753,388.46元,其中:办公费增加75,071.99元,印刷费减少19,130.00元,手续费增加1,125.58元,水费增加15,045.00元,电费增加964.77元,邮电费减少28,000.00元,物业管理费增加27,233.77元,差旅费减少14,640.8元,维修费减少14,202.70元,租赁费减少59,340.00元,培训费减少14,360.00元,专用材料费减少3,403,241.33元,劳务费增加343,684.33元,委托业务费减少62,047.69元,工会经费减少8,29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25.3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增加2,678.9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6,057.62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减少254,008.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119,683.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34,325.00元;4.资本性支出合计减少251,57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增加7,3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258,87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9,584.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5,660.74元,占基本支出的4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3,923.57元,占基本支出的5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32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春节慰问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对在岗医疗服务人员的春节慰问。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资金448,320.00元,主要用于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慢病中心管理和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48,3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工作如下:

1.孕产妇健康管理方面

(1)本院孕妇孕期首次产检建册16人,其中孕12周前建册13人,早孕建册率:13÷16=81%。三病检测:HIV阳性检出0人,TP阳性检出0人,HBV检出1人,结案0人,在管理1人;(2)现管孕妇15人,其中高危孕妇占4人;已结案产妇54人,其中已结案高危产妇占17人,高危孕产妇占比(4+17)÷(15+54)=30.4%;(3)本辖区已分娩产妇54人,住院分娩54人,住院分娩率100%。早孕建册47人,早孕建册率47÷55=86%(双胎一对)。规范5次产检47人,系统管理率47÷55=86%(双胎一对)。产后访视54人,产后访视率100%。

2.儿童健康管理

(1)辖区内出生数55人,活产数55人,其中男29人,女26人;(2)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55人,筛查率100%。5岁以下死亡0人,新生儿死亡0人。本院住院分娩3人,出生3人,活产3人。儿童新建册55人,新生儿访视55人;(3)辖区内0-6岁儿童553人,健康管理数552人,健康管理率99.8%;3岁以下儿童181人,系统管理180人,系统管理率99.4%。5岁以下儿童332人,血红蛋白检测280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情况552人,高危儿童管理25人(现管高危儿14人,结案11人)。

3.计划项目

(1)育龄妇女死亡0人;(2)药具管理:放环12人,取环10人,药流11人。避孕套发放75人,合计2620只;避孕药发放26人,合计95板;(3)叶酸管理:叶酸片发放42人、224瓶,完成率105%;(4)免费药具销售市场巡查2次;(5)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年完成60人,完成率100%(6)两癌筛查:本地区35〜64岁妇女数2564,完成宫颈癌筛查385人,乳腺癌筛查422人,完成率100%,阳性个案转诊率100%。

4.综合预防母婴传播

首次建册的孕妇检测三病16人,住院分娩的产妇检测三病3人。孕13周前筛查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13人,早孕检测率达到13÷16=81%。在管乙肝阳性产妇1人,100%阻断;辖区乙肝产妇所生儿童7-12月龄两对半检测1人,检测率达到100%。

5.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出生证2023年结余1份,2024年领取3份,共4份。首次签发4份,其中2024年1-12月我院活产3人,2023年出生,因母亲无有效证件,未办理1人,无换发、无废证、结余0份。

6.妇幼信息管理

电子台账有:孕产妇台账、7岁以下儿童台账;(2)每天上报37周以上孕妇情况,次月2日以前上报月报表,每季上报季报表。没有迟报情况。

7.健康教育

更换2期宣传栏。

8.其它重大项目有眼保健及营养包

(1)医博士系统显示0-6岁儿童人数579人、7岁以下儿童登记台账人数553人,7岁以下儿童建档人数552人,7岁以下儿童建档率95.4%,4-6岁儿童视力建档情况:总人数302人,视力建档人数302人,视力建档率100%;(2)营养包应发放130人,实际发放123人,810盒,24300袋,发放率95%。调查123人,有效服用119人,有效服用率98%;(3)辖区0-6岁儿童数553人、孤独症初筛人数541人、孤独症筛查率达到97.80%。

9.综合管理

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相应发放各类经费,经费每季度拨付1次。督导考核发现的问题,按要求限期整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9,865.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80%。与上年相比增加144,277.22元,增长5.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拨款经费增加549,070.8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56,752.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305.00元,奖金增加13,317.00元,绩效工资增加79,79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455,804.3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39,026.48元,工会经费减少8,298.00元,生活补助增加4,048.00元;2.项目经费减少404,793.62元,其中劳务费增加448,3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96,057.62元,生活补助减少132,731.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34,325.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1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455.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0%,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社保的补助资金实际到位率高于预期,社会保险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9,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3.9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988,090.00元,其中人员经费1,972,388.00元,公用经费15,702.00元;项目支出461,320.00元,其中:(1)隆财社〔2024〕29号2024年春节慰问区级经费3,000.00元;(2)隆财社〔2024〕95号2024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10,000.00元;(3)隆财社〔2024〕33号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48,32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与增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有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0,106,647.85元,其中,流动资产6,470,917.07元,固定资产3,635,73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3,207.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2,30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33.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33.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