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1-0920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2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做好全区健康证办理、创卫工作;做好全区村级免疫规划;落实好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做好公共卫生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事业人员10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59,235,438.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18,758.75元,占总收入的43.4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8,566,822.95元,占总收入的48.2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49,857.20元,占总收入的8.36%。与上年对比增加19680558.33元,增长49.76%,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870,635.95元。其中:基本支出46,632,963.95元,占总支出的84.99%;项目支出8,237,672.00元,占总支出的15.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715042.27元,增长76.12%,主要原因为当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32,963.9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40,559.75元,占基本支出的27.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692,404.20元,占基本支出的72.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37,672.00元。与上年对比增4003440元,增长94.55%,主要原因分析创卫工作经费增加,疫情防控及体系建设将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64,182.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5%。与上年对比增加3346761.71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342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和福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460,76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2%。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904.38元,完成预算的39.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092.38元,完成预算的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12.00元,完成预算的26.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449.17元,下降1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281.17元,下降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68.00元,下降34.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92.38元,占88.32%;公务接待费支出7,812.00元,占11.68%。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92.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092.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7,8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培训。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852556.68元,其中,流动资产32945201.80元,固定资产13907354.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09916.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852556.68 | 32945201.80 | 13907354.88 | 11774632.36 | 185014.87 | 0 | 1947707.65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34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76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 项目名称
公共卫生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健康证办理、创卫活动工作经费及卫生城市评估、创建慢病综合示范区、城区病媒生物防治、全区村级免疫规划冷链设备购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20年1月召开了本年绩效自评工作部署会,于12月28日完成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0号)文件,安排公共卫生项目安排经费8237672.00元,于2020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项目资金8237672.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6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全额拨款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全区94万人民群众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疾控工作以传染病防治工作为主,切实加强了对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各种急、慢性传染病的发病,杜绝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暴发流行。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免疫规划工作达到了要求的接种率,各类传染病得到了良好控制,在社会上对健康知识进行了宣传,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入59235438.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18758.75元。支出54870635.95元,其中基本支出46632963.95元,项目支出823767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20年1月召开了本年绩效自评工作部署会,于12月28日完成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8237672.00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支出333385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794422.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70000.00元,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39394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8237672.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全区共报告传染病19种计5151例,发病率527.7/10万,其中乙类12种、丙类7种,无甲类传染病报告。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规范处置16起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及1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各类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9起,均已及时的进行了调查处置,并提出了有效的防控措施,同时形成了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按规范进行了网络直报。共运转常规免疫疫苗10轮(每月一轮)、下发一类疫苗12种(11类)156751支,接种二类疫苗89273支。完成了各项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工作,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2418例(按现住址),能随访并存活1631例,死亡681例,失访102例,查无此人4人。暗娼干预5976人次,月均597人次/月,月均干预覆盖率99.6%,累计检测1750人,本年累计检测率291.6%;发放HIV检测卡1738人,持卡率达99.3%,发放宣传材料1028份,发放安全套103380只,完成梅毒检查1738人,检查率99.3%,淋病检查469人,检查率26.8%。接诊疑似肺结核症状者3041例,查出活动性肺结核273例,纳入项目治疗管理273例。共报告疟疾确诊病例3例,发病率0.03/万(3/976003),均为境外输入性间日疟病例,无死亡病例,未发生以村寨为单位的疟疾暴发流行。全区乡村两级坚持鼠疫“疫情三报”制度,每月按时完成2个固定监测点和1个流动监测点鼠密度监测工作。完成农村饮用水质监测枯水期共174件水样,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了“双随机”卫生监测,对区辖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院内感染及消毒效果监测,共抽查105户医疗机构,采集了120个点。结合实际,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场所建设。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18417人,体检合格18391人,办理健康证明18391人。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接种疫苗,降低疫苗针对疾病发病率,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保障儿童身体健康。提高人群健康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升隆阳区公共卫生水平;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还需要加强对绩效管理的学习和运用,使财政资金效益达到最大化。要更加科学的编制预算项目,优化项目执行计划与安排,提高执行率。在财政资金预算及使用过程中,对资金预算、支出更细化确保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安全、高效,努力达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还需加强业务培训,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指标具体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一级指标下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度指标三个方面。每个一级指标下又分设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并对每个指标值进行准确评价。在具体的项目执行过程中,努力做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为完成好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我中心根将考核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实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完善内部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紧抓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制定和完善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根本上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干部职工的职业行为。经评价我中心自评等级为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