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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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9-X-/2021-0920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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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9-20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规划。
2.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区级承担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发证工作。
3.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按要求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
4.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重大、突发性卫生事件。
5.负责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
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全区卫生监督员培训。
7.根据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实施进行卫生审查。
8.负责全区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卫生行政许可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卫生许可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口出件”,全年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2785起,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结率为100%。
(2)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打击非法行医有力有效
1.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查处医疗违法案件80起,结案68起,罚款74.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14万元。其中: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5户(次),立案查处不规范执业行为21起,罚款13.35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0.28万元;查处非法行医案件59起,罚款61.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3万元,没收药品器械474箱(袋),没收医疗器械66台,拆除没收非法行医宣传广告139块(牌),取缔非法牙医流动摊点126个,没收非法牙医器械296件,现场向群众发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多人次。
2.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7户(次),未发现非法采供血行为。监督检查母婴保健服务机构32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32份,未发现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人流手术等行为, 立案查处1家医疗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罚款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28万元。
3.监督检查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机构37户(次),现场监督销毁过期麻醉药品21户(次),对少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储存无安全防盗设施、未建立进出库帐目、空安瓿销毁不及时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6份,现场指导7户(次)。
4.组织33家医疗机构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医疗机构存在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不规范执业行为出具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通知书42份。
(三3)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落实到位
1.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83户(次),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264份,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3起,罚款0.6万元。
2、开展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效果监测。全年监督抽检医疗机构105家,抽检120点次504项,合格496项,合格率98.41%。对监测不合格的7家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罚款0.65万元。 监督抽检设床位的45家医院医疗污水消毒排放,抽检样品90份,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45份,对粪大肠菌群指标不符合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9家医院进行立案查处,罚款4.59万元。
3、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对隆阳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等10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03份,进一步规范医疗疫苗接收、储存、接种等流程。完成消毒剂、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5家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用品专项检查,检查14家经营卫生用品的超市,抽查各类卫生用品26种,未发现不合格卫生用品。开展住院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置专项监督检查,对3家二级医院是否建立胎盘处置管理制度、胎盘处置流程是否符合规范等进行检查,未发现买卖人体胎盘的行为。
(4)放射卫生监督稳步推进
认真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42户(次),督促放射诊疗机构按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换证,对2家医疗机构未经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的行为立案查处,结案2起,罚款0.2万元。
(5)职业卫生监督做好新准备
组织指导12个乡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掌握核实全区已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企业数39户。联合市卫健委、市卫生监督局、区卫健局对非煤地下矿山、黑色金属治练2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6)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全年监督检查公共场所641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120份,立案查处111起,罚款9.12万元。其中:住宿场所处罚23户,罚款2.35万元;沐浴场所1户,罚款0.15万元;游泳场所2户,罚款0.45万元;美容美发场所27起,罚款2.32万元;购物交易场所2户,罚款0.45万元;文化娱乐场所18户,罚款3.4万元。实现公共场所动态量化分级管理1734户,营造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公共场所经营环境。
2.开展重点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546户住宿场所、41户娱乐场所、116户沐浴场所,立案查处14起,罚款1.8万元。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份,接受咨询300人次。举办防艾培训9期,培训各类人员420人次,发放艾滋病宣传单3000份、宣传册3000份,宣传卡3000份,公共场所签订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510份。
3.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监督抽检5次共19户次,游泳池水质合格率较2018年有明显提高,立案查处1所游泳场所,罚款0.3万元。
4.圆满完成元旦、春节、高考、端午节等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6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39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98份。
(7)学校卫生监督扎实有效
1.完成94所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教学生活环境等监督检查,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4份,对存在问题的5所学校给予警告。开展学校综合评价318户,评选优秀2户,合格316户。牵头组织召开二次2019年卫生监督校园行动联席会议,配合市监督局完成省学校卫生培训班现场任务。
2. 组织320名城区学校、乡镇中学、乡镇中心校校长、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对27所学校实行学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对全区学校开展推进健康树进校园活动。
(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有序开展
1.完成了生活饮用水卫生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对4户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四次采样,共采用103份,合格95份。完成8户二次供水单位水质抽检,抽检样品8份,合格8份。监督检查涉水经营单位1户,涉及经营产品符合卫生要求。
2. 开展高黎贡山沿边移民聚居点饮用水检测,水质送检160项次,饮用水快速检测90项次,出具卫生意见书5份,发放消毒灵120瓶,发放饮用水宣传材料300份。
3.加强饮用水日常卫生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饮用水单位185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20份,立案查处3起,罚款0.37万元。
(9)法制稽查工作常抓不懈
1.严格执行“强素质、转作风、提效率、树形象”规定,组织举办法制讲堂12期259人(次),政治理论学习10期220人(次),参加国家级培训1期1人、省级培训11期14人、市级培训3期9人,完成国家法宣在线学习、卫生监督线上网络培训学习任务,人均33个学时。开展卫生监督员日常违纪违法行为检查22次,卫生监督着装抽查22次,未发现卫生监督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全所在全省卫生监督微课评选中,获得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一个、优秀奖二个。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完成“双公示”信息公示管理平台、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隆阳区卫生监督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180个。
3.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不断提高文书质量。举办二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评查许可文书40份,执法文书40分。内部文书稽查4次,稽查卫生行政许可文书74份、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卫生行政处罚文书20份,制作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各19份。
(10)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严格把关
1.全年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检3次,抽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24家(次),样品(碗、筷子、杯子)330件,对抽检不合格单位给予立案警告10家,给予行政处罚3家,罚款2.15万元。
2.加强餐饮具消毒安全保障,集中约谈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签订《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卫生安全承诺书》、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法律法规培训、宣传等方式,确保消毒工作落到实处,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餐饮具。
3.组织开展二次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集中餐(饮)消毒服务单位17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3份责令限期限整改。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发挥作用
全年24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开展巡查4843户次,其中饮用水安全巡查768户次、学校卫生服务巡查1067户次、医疗机构卫生巡查1274户次,公共场所卫生巡查1734户次,上报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报告83件,为护卫群众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456,404.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6,404.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456,404.39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084.39元,占总支出的16.5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98.467.80元,占基本支出的83.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98.467.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5,994.99元,增长(下降)24.87%,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各项经费支出。3,198.467.8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0,362.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37,362.66元,增长89.18%,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年初创卫工作经费1,239,100元。隆财社{2020}1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484900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20000元。结转至2020年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1,44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984.26元,增长39.69%,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年初创卫工作经费1,239,100元。隆财社{2020}1号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484,900.00元。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20,000.00元。结转至2020年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1,53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49,90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24.00元,完成预算的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24元,完成预算的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20年共接待3批次,接待19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31元,下降7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1元,下降74.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3批次、19人、2019年接待2批次39人比上年少接待20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24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2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2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监督所至我单位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接待费,腾冲监督所至我单位考察学习接待费,省监督所至我单位考察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督查会,3批次1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42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132.42元,减少16.1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11月调出2人、11月从施甸派出所调入1人、杨柳乡政府调入1人、瓦马乡政府调入1人、瓦渡乡政府调入1人. 项目收入中增加2年一次制服更换费用部分。其中:行政单位0、主要原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42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132.42元,减少16.1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11月调出2人、11月从施甸派出所调入1人、杨柳乡政府调入1人、瓦马乡政府调入1人、瓦渡乡政府调入1人. 项目收入中增加2年一次制服更换费用部分。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1)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共计130,670.8元;
(2)差旅费400.00元;
(3)公务接待费,共计3,255.00元;
(4)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共计106,377.92元;
(5)其他交通费用214,350.00元;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35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部门资产总额7,794,219.43元,其中,流动资产1,123,655.18元,固定资产6,197,617.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72,947.1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1,003.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8,450.06元,固定资产减少209,913.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794,219.43 | 1123655.18 | 6,197,617.08 | 5,977,519.04 | 0 | 0 | 1220098.04 | 0 | 0 | 472947.1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公共卫生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卫生监督管理(双随机)工作,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了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共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监督工作落实,层层落实责任,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艾滋病防治、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央补助结算资金文件,安排公共卫生项目安排经费700,000.00元,于2020年1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公共卫生项目资金311,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10-12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感染者下移工作与社会组织工作结合,在示范区项目工作通过与项目成员单位签订协议,加强各医疗机构的告知与随访管理工作为策略;加强我区部门协作,解决艾滋病防治在随访管理、转介治疗、消除歧视方面遇到的新挑战探索“拓展检测治疗,提高管理服务”防艾模式;探索扩大检测的工作重点,探索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等干预模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9月组建成立,在全区范围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属区卫生和计划生局领导下的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巩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年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572人次,车辆398辆次,监督检查公共场所2663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2663份,立案查处131起,其中:住宿场所处罚51户、沐浴场所10户、游泳场所4户、美容美发场所48起、购物交易场所2户、文化娱乐场所16户。
开展重点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568户住宿场所、45户娱乐场所、121户沐浴场所,立案查处10起,罚款1.2万元。完成防艾培训9期,培训各类人员638人次,发放艾滋病宣传单8000份、宣传册8000份,宣传卡5000份,签订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717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收入5,456,404.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6,404.3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1,631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1,446.45元,其中基本支出3,891,084.39元,项目支出2.060,362.06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67,180.94元,是隆财社{2020}1号2018年年终一次性奖金77323元。2019年结转至2020年使用。隆财社{2020}1号2019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5000元。年初越算区级重点。专项工作业务费10000元。结转2020年使用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区卫生监督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3-14表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考评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060,362.06元,其中:艾滋病防治工作5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3)产出情况分析
开展重点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568户住宿场所、45户娱乐场所、121户沐浴场所,立案查处10起,罚款1.2万元。完成防艾培训9期,培训各类人员638人次,发放艾滋病宣传单8000份、宣传册8000份,宣传卡5000份,签订艾滋病防治目标责任书717份。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了艾滋病相关法律法规及防艾相关知识。规范了建成区公共场所防艾相关要求,使建成区公共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到100%、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摆放率达到100%,娱乐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从业人员持有艾滋病检测合格证达到100%,同时完善了公共用品和器具消毒设施,并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建立起了长效机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是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组织认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单位人员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