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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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1-092002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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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9-20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卫生健康局、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继续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以创建“平安医院”为抓手,努力构建医患和谐,经过全院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卫生工作任务指标。全面推进医院科学发展,使我院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到了一定的成果,现将一年来卫生工作总结如下:

1.医疗业务业工作。1—12月份收入4,849,951.58元,其中业务收入2,775,430.74元,门、急诊29,886.00人次,共收治住院病人602.00人次,平均住院天数约6天。

2.工作质量。医疗责任事故发生率为0%;医院感染率为0%;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为100%;床位使用率为57%;处方书写合格率为98%;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为95%;入出院诊断符合率为96%;治愈好转率为98%;常规器械灭菌合格率为100%;一人一针一管一带执行率为100%;急救物品、药品齐全,完好率96%;完善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的规范管理、无菌注射执行率100%;加强器械设备管理,器械设备完好率100%;使用率100%。积极开展中医中药适宜技术工作。

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卫生院及其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做到了以下几点;

(1) 建立并完善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每月定期检查效期,专设近效期药品专柜。按规定采购、保管和使用特殊药品。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与廉洁购销合同。药品分类摆放有标识、有药品分类管理台账、有药品采购登记表及汇总表。

(2) 药品集中100%网络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全部实行零销售。

(3) 加强医师处方权管理,建立并落实处方点评制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规范临床医生的用药行为。

(4) 严格控制抗菌素使用率和激素使用率,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和激素,防止无指征的治疗和预防用药,提高抗菌治疗水平。

(5) 严格掌握静脉输液的目的和适应症,减少不必要的静脉输液,严格控制输液率,降低药品不良反应风险。

(6)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7) 严格执行药品价格管理规定,药品价格公示每季度更新一次,增加药品价格的透明度,将药品名称、规格、单位、价格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4.行风建设。我院始终把行风建设贯穿到各项管理制度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落实,全面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行风建设中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做到了以下几点:

(1)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卫生院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

(2) 严格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公布医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进一步增加医疗收费透明度,全年无乱收费行为。

(3) 坚决杜绝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及其他有关规定,杜绝临床开大处方、人情方、过度检查、乱收费等现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禁收受患者“红包”、礼品等。

(4) 规范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健全单位药事领导小组,卫生院要经药事领导小组或院务会集体研究后,确定药品采购的品种和数量,并按照质量好、低格价、服务好的采购原则,向合法正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严禁向药商代表采购任何药品、耗材。

(5) 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全员参与,教育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职业责任、道德、纪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5.居民医保及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在区卫生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居民医保在我院及各村卫生室受益明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给予门诊及住院减免,全年未发生套取资金现象,确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体现了“三查三看”的内在涵义,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居民医保政策。让广大参保农民及时了解,真正感受到居民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体会到居民医保政策的优越性,从而积极、主动参加、支持居民医保工作;

(2) 强化管理,努力为参保农民提供优质服务。我院始终把为参保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确定了专人负责居民医保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知识培训,全面推进了卫生院居民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制定相关居民医保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参保农民补偿工作。做到合理收治病人,合理用药,病历、处方保存良好,为参保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4) 及时公示居民医保基金补偿名单,做到公开、公正;

6.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严格要求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履行职责,认真服务,在卫生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负责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及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负责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管理;认真做好儿童免疫规划疫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积极宣传居民医保政策。

7.临床医疗护理业务工作。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我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医疗文书的规范化书写,努力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定期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住院病历、处方等的规范化书写,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方、病历质量点评活动,不断提高医疗文书质量。督促住院医师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文书、门诊登记、传染病登记、肠道门诊登记、发热病人登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4,849,95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4,520.84元,占总收入的42.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775,430.74元,占总收入的57.2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00,387.07元,下降5.83%,主要原因:2020年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462.02元,下降17.18%.其中: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97,238.94元,日常公用经费增10,043.76元;事业收入增130,074.95元,增长4.92%,其中:本年非税收入返还增加40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33,02,488.6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1,613.17元,占总支出的80.29%;项目支出650,875.5元,占总支出的19.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10,397.76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108,850.86元,下降3.94%,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97,238.94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88,388.08元;项目支出减少301,546.90元,下降31.66%,主要为: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未足额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1,613.1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850.86元,下降3.9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297,238.94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88,388.0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支出1,190,365.28元,占基本支出的4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1,247.89元,占基本支出的55.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87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1,546.9元,下降31.66%,主要原因:其他医疗机构支出项目减少47,160.00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减少432,363.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增加2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结转158,280.06元,主要包括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7,986.52元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1,149.48元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9,144.06元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因2020年末未及时缴纳,导致该经费结转。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结转原因为2020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未拨付给村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240.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2%。与上年对比减少160,706.49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本年年初预算收入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经费,较上年减少160,706.49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减少,年初人员数量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69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如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充保险、养老保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3,54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39,304.0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金额为2,426.00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发生额为36,878.01元(本年因疫情防控需要,上级部门配置救护车一辆,价值267,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因支出费用由非税返还收入支出,所以决算数据未体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卫生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资产总额3,535,937.7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3,435,837.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1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19,683.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4,683.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35,937.70

3,435,837.70

1657605.7

17,782.32

100,1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2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心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卫生医疗机构部门职责是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辖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协管。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制度安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覆盖范围最大、收益人群最广的一项公共卫生干预政策。我辖区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免费为辖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为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提供中医保健服务等,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适宜的避孕药具。按要求确认对象资格,加强督促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心、服务站两级均严格按照规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档案。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4,849,95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4,520.84元,占总收入的42.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775,430.74元,占总收入的57.23%。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33,02,488.67元。其中:基本支出2,651,613.17元,占总支出的80.29%;项目支出650,875.5元,占总支出的19.71。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成立预算管理执行小组,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在院务会议中进行公开,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卫生院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3)自评组织过程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度我院绩效目标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本院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科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院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院及各科室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19年决算误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65.000.00元计入固定资产中,2020年给予更正。

(二)2020年项目支出结转158,280.06元,主要包括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7,986.52元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1,149.48元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9,144.06元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因2020年末未及时缴纳,导致该经费结转,2021年1月已缴纳。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结转原因为2020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未拨付给村医,2021年2月已拨付至乡村医生。

(三)2020年因疫情防控需要,上级部门配置救护车一辆,价值267,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1辆。

(四)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39,304.0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金额为2,426.00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发生额为36,878.01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因支出费用由非税返还收入支出,所以决算数据未体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无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