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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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1-1012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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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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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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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接收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进行指导、培训、考核。

(5)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2)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包含财务室、收费室、药房、库房、门诊部、住院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医药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坚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调整收入结构,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二是坚决贯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2. 继续推进新农合政策的贯彻落实,新农合政策已深入民心,广大群众非常拥护和支持,为了新农合政策更好的惠及百姓,合理转诊、从严把握住院指征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3. 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目前制约医院的发展,最大的瓶颈是人才短缺,为解决人才短缺这个瓶颈,今年我院继续采用“院内培养和院外进修”的方式不断充实人才队伍,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今年,共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学术活动、讲座、培训等共计4余次。

4.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扎实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一是加强人事管理、业务培训。二是督促卫生室落实新农合、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三是实事求是审核、申报到龄退出村医,确保到龄退出村医能按时享受村医养老补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278,61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147.88元,占总收入的36.2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726,471.56元,占总收入的63.7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70,416.59元,下降26.85%,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减少收入15,963.84元;

2.人员经费,减少收入237,822元;

3.工会经费,减少收入16,315.1元;

4.事业收入,减少收入1,481,534.73元;

5.基本药物补助收入资金,增加收入9,840.00元;

6.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增加收入72,919.59元;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收入46,389.21元;

8.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增加收入200,000.00元;

9.在职人员保险补助,减少收入133,495.16元;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减少收入634.56元;

11.特岗全科医生补助经费,减少收入13,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367,105.36元。其中:基本支出4,067,046.48元,占总支出的93.13%;项目支出300,058.88元,占总支出的6.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1,878.48元,下降25.08%,主要原因分析为: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减少支出15,963.84元;

2.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34,822.00元;

3.工会经费,减少支出16,315.1元;

4.事业收入,减少支出1,263,555.66元;

5.基本药物补助收入资金,增加支出9,840.00元;

6.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增加支出3,645.98元;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支出2,319.46元;

8.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增加支出200,000.00元;

9.在职人员保险补助,减少支出133,495.16元;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支出267.84元;

11.特岗全科医生补助经费,减少支出13,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7,046.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8,044.74元,下降26.26%,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减少基本支出15,963.84元;

2.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234,822.00元;

3.在职人员保险补助,减少基本支出133,495.16元;

4.医疗设备项目,减少基本支出330,878.00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基本支出732,885.74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6,545.64元,占基本支出的2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0,500.84元,占基本支出的73.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58.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833.74元,下降4.41%,主要原因为:

1.基本药物补助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6,330.82元;

2.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增加项目支出3,645.98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项目支出2,319.46元;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0,000.00元;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36元;

6.特岗全科医生补助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5,000.00元;

7.非税成本性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88,46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25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96%。与上年对比减少201,322.82元,下降12.27%,主要原因为: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3.84元;

2.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22.00元;

3.工会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15.1元;

4.在职人员保险补助,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95.16元;

5.特岗全科医生补助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0.00元;

6.基本药物补助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0.00元;

7.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98元;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9.46元;

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00.00元;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69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145,692.64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3,56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083,545.64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75.29%;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55,710.08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10.8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9,200,657.86元,其中,流动资产5,502,401.74元,固定资产3,480,067.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8,188.8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7,76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3,50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00657.86

5502,401.74

3480067.28

2076763.32

270580.85

0

1132723.11

0

0

2218188.84

0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3,508.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3,508.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4546.27平方米,建筑面积1575.8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275.8平方米。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检查为一体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综合医院。潞江镇人口13443人,全乡1个卫生院及5个村卫生室,有15名村医。辐射周边乡镇为其提供全面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收入4,278,61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2,147.88元;支出4,367,105.36元,其中基本支出4,067,046.48元,项目支出300,058.8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预算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成立预算管理执行小组,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在院务会议中进行公开,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新城卫生院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3)自评组织过程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0年度我院绩效目标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基本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3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本院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科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院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院及各科室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