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1-1012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2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①落实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③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
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⑤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⑥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妇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⑦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⑨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⑩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⑪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⑫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①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②开展中医药服务。
③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④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⑤转诊服务。
⑥康复服务。
⑦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其他职能:
①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②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机构数1个,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年末在职人员有43人,2020年年末在职人员45人,2020年增加2人。增加原因:调入2人。
2020年退休人员有14人,2019年退休人员15人,退休人员现已全部交由社保局。死亡1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职职工84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73人,工勤人员2人, 食堂3人。全院设党支部1个,正式党员21人。2020年送上级医院进修4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1人,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增加注册精神卫生执业范围培训1人,手术室进修培训1人和麻醉科进修培训1人。
全院共分院务办公室、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财务科、医保科、收费室、药房、化验室、彩超室、B超室、心电室、放射室等20个科室。
全院主要设备有:NeupioneerDRMD型多功能直线数字X光机、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西门子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十二导联动态心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显微镜、尿十项分析仪、尿沉渣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移动式C型臂X射线机、麻醉机、呼吸机、电动洗胃机、胎心音监护仪、妇科“锐抚刀”宫颈治疗仪、心电监护仪、臭氧治疗仪空气消毒机、肺功能检测仪、幽门螺杆菌检测仪、可视喉镜、奥林巴斯腹腔镜等。
医院管理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院务会、药事领导小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职能,增加了医院管理的透明度,严格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每季度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导以及居民医保工作,及时上报督导情况。
严格执行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制度,确保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我院制定并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全年无坐收坐支现象和私收费,私分收入现象发生。合理安排人员岗位,无私招乱聘现象和停薪留职行为。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以党建带院建,以服务促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建强卫生院党支部,配强班子队伍,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引领医疗卫生工作。一是建设规范化党支部。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扎实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围绕筑牢支部堡垒、建强班子队伍、规范支部活动、完善相关制度、打造服务阵地、探索深度融合等方面,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提升组织力,运用好“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的推广使用,加强智慧党建建设,2020年我院党支部荣获“云南省委组织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保山市委组织部规范化建设党支部”“保山市委组织部第一届十强支部”等荣誉称号。二是抓班子、强核心,把好方向。坚持书记、院长一肩挑,明确支委班子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班子带头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带头参加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形成班子成员党性强、业务强、冲在前的格局。三是带队伍、树形象,立好标杆。提出“支部是堡垒、党员当标杆”口号,以“公开承诺亮身份,创先争优建佳绩”为主题,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党员评、群众评、领导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推广网上党员日活动,创新党员活动,走进善洲林场、松山战场、国殇墓园,开放党员活动活动形式,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职工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四是建机制、严管理、正好风气。制定卫生院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谈心谈话制度,医生护士签订“拒收红包承诺单”,加强对医生护士的监督和纪律约束,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深化干部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生态环境。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一)计划免疫
2020年共开展了12次冷链运转工作,2020年1至11月出生数362人,出生儿童均已建卡建证,建卡及时率100%。十一种一类疫苗百白破、乙脑、A群、白破因缺苗,所以接种率均为到90%。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冷链管理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
(二)免疫规划相关疾病监测
(1)AFP、新破主动监测、为进一步搞好AFP监测的灵敏度,2020年开展了对AFP主动监测报告工作,监测报告率“零”报告率100%,1-12月报告无AFP病例。
(2)麻疹主动监测:2020年1-11月本地报告0例疑似麻疹。
(三)传染病防治
1月—12月共上报传染病72例:手足口5例,发病率8.78/10万,无病原学结果10例,发病率17.56/10万,乙肝7例,发病率12.29/10万,艾滋病3例,发病率5.29/10万,HIV1例,发病率1.75/10万,恙虫病4例,发病率7.02/10万,水痘38例,发病率66.75/10万,流行性腮腺炎4例,发病率7.02/10万。传染病报告卡有登记、无漏报,上报及时,报告卡填写完整规范,无逻辑错误。
(四)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慢病、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明确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以户装档案盒,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2020年总人口数56925人,建档人数57101人,建档率100%。
每季度下村开展慢病患者访视,高血压随访8016人次,糖尿病随访1764人次,重精随访918人次,村卫生室和卫生院门诊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87198人次。
目标人群 | 建档人数(人) | 体检人数(人) | 管理人数(人) | 管理率(%) | 健康管理率(%) | 病情控制率(%) |
老年人 | 4498 | 4070 | 4498 | 100% | 90.48% | — |
高血压 | 2200 | 2072 | 2200 | 100% | 95.55% | 65.36% |
糖尿病 | 426 | 401 | 426 | 100% | 97.65% | 53.99% |
重精 | 299 | 275 | 299 | 100% | 91.64% | 78.26% |
(五)健康教育
成立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2020年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31120份;更换宣传栏158期。在走廊配置了电视、DVD定期播放健康教育影响资料,影像资料播放:7280.5小时。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1600人次;开展知识讲座:79期,3085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1211人次。
(六)儿童保健:2020年有新生儿402人,访视375人,访视率93.28% ,在访视的同时做好新生儿护理、喂养等宣传工作,全乡有7岁以下儿童3913人,保健覆盖2807人,保健覆盖率71.73%; 有5岁以下儿童3268人;有3岁以下儿童204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6.07% 。 5岁以下儿童死亡4人,死亡率9.95‰ ,婴儿死亡4人,死亡率9.95‰ 。2020年儿童血红蛋白检测2639人,检测率67.44%。
(七)孕产妇保健工作:全乡2020年有产妇397人,孕产妇保健建册397人,保健覆盖率100%, 孕产妇系统管理281人,系统管理率70.78% ;早孕建册率82.87%,住院分娩397人,无家中分娩人数,住院分娩率100 % ;新法接生397人,其中有5家双胞胎,无抱养,新法接生率100 % ;其中高危产妇264人,全部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率66.49% ;住院分娩率100% ;产妇产后访视384人,访视率96.72%;在辛街乡中心卫生院住院分娩1人,剖宫产有0人。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工作,2020年做孕产妇HIV筛查 、乙肝五项筛查、梅毒筛查均为368 人,检测HIV病毒0人,梅毒病毒0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有1人,完成指标任务的92%。2020年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中,宫颈癌筛查实际完成数1226人,宫颈癌0人,异常49人,乳腺癌筛查实际完成数1284人,乳腺癌筛查异常9人,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
(八)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工作
我院开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享受挂号、缴费、化验、取药、住院等优先政策,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且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可享受及时的医疗救助,并及时向乡党委帮扶领导汇报,提出补助申请;在辖区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给予免费接送等优惠政策。
(九)项目工作
结核病项目:开展了“1月—11月”结核病防治日公众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2020年1月—11月管理结核病人22人,治疗病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访视督导服药,肺结核管理率达100%。
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项目;上级下达任务数280对,完成数280对,叶酸片任务数500人,发放584人(乡级发放516人,区级发放68人)。药具已下发各村,由卫生室妇保医生发放。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根据《隆阳区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隆阳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设有中医诊室、中医熏蒸室等5室,配备有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等专业设备10套以及118种中成药和328种中药饮片。我院一直以来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为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开展“师徒手牵手”、专家传帮带、下沉一级服务等活动,2020年我院张丽丽医师被李继光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定为重点指导乡镇卫生院人员;2015年至今乡村医生到隆阳区参加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6人,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
2020年1月-12月,卫生室中医门诊诊疗人次达1240人;我院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大力发展中医药卫生事业,1月-11月中医门诊人次2651人,业务收入约31.33万左右;截止2020年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2954人,完成率66.23%;0至36月龄儿童开展中医药服务1111人,完成率65.86%。
家庭签约服务
2020年我院组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2个,从4月开始,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全乡15个行政村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签约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障碍、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因病致贫、返贫患病人员、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共签约了1105户1826人,非卡户签了2068户2331人,签约率达7.30%。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2199人,签约率达49.17%;高血压2200人,签约率达100%;糖尿病413人,签约率达100%;严重障碍精神病人277人,签约率达100%;孕产妇18人,签约率达3.23%;0至6岁儿童418人,签约率达11.0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29人,签约率达93.55%;结核患者26人,签约率100%,并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截至目前,我院已完成签约居民随访4次,并且为签约人群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相应健康知识和扶贫政策做宣传。
基本医疗服务
我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各项操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针对人事、财务、后勤、会议、学习、考勤、统计、医德医风等方面制订了奖惩管理制度;健全了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的原则,优化医疗流程,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加强职工的学习培训,业务技能考核,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技巧,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团结协作,各项事务落实到人,保障医院工作秩序有条不紊,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健康扶贫工作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组织安排人员入户和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相应医保政策,并积极配合村委会收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定额补助180元。
(二)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
组织安排人员入户和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分级诊疗、医保等政策,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按要求规范转诊转院,科学规范就医,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住院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报销后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配合相关部门分别在5月和10月两次集中在我院办理慢性病证。
(三)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
1.我院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在我院住院不缴纳押金,出院时只结清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截止2020年12月底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乡镇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累计258人次。
2.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教育,强化各科室配合,杜绝因人为原因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患病人员住院押金。
(四)巩固提升区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
1.我院核定床位70张,实际开放床位70张,建筑面积3508㎡,设置内(儿)科、中医科、门急诊室、药房等20个科室。我院有全科医师13人(其中卫生院全科医师10人,乡村全科3人),执业医师18人(其中包括主治医师5人),执业助理医师8人。按照健康扶贫标准要求建设村卫生室,全乡16所村卫生室建筑面积均在100㎡以上,均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配置有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15个行政村配备乡村医生55名,100%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其中3人已获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2.我院将继续按照《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要求指标说明》和医疗机构“三个一”、医疗技术人员“三条线”、医疗服务能力“三合格”工作标准,对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动态监测,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查缺补漏,再整改、再规范,不断提升脱贫质量。
(五)加强村卫生室药物配备。
1.辖区内15个行政村16所村卫生室药品已按照不低于80种药品进行配备,辖区内各村卫生室已配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常用药品,均设置近效期药品专柜及近效期药品和过期药品销毁(处理)台账,杜绝出现过期药品,确保村卫室能满足群众慢性、常见病用药的需求。
2.我院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规范化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并不定期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规范化诊疗和合理用药督导,即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也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六)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为了为了使我院医疗服务能力、诊疗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使部分疾病诊疗服务与上级医院同质化,落实了“病人不动、专家动”,让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市、区级专家服务,实现了技术、人才双下沉,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我院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联盟建立了 “杨大满工作站”“李兆兴工作站"“中医科针推联盟站”。引进“腹腔镜”项目,不断拓展卫生院业务;选派青年业务骨干1名至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麻醉科进修学习;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选派中青年业务骨干2名至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
2020年,我院网络培训84 人次,继续医学教育培训78人次,市内进修3人次,外出短期培训26人次,举办院内业务培训6次,邀请市外专家培训1次。通过多种培训方式,我们相继培养了一批精干高效的管理人才和适应我院发展的职业素养高,技术水平好的人才队伍。
基层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015年至2020年我院乡村医生共参加中专学历提升25人,已顺利毕业6人,目前还有19人正在学习阶段;2019年卫生院参加专科学历提升2人;2019年参加管理人员培训1人,护士培训1人,骨干乡村医生1人;2020年参加普通高职专科学历5人,其中乡村医生3人,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学历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
(七)继续全面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我院在辖区内通过周密排查核实,及时收集和录入各渠道来源的大病患者信息,准确掌握底数,跟踪救治,防止漏诊、漏治,做到“因治尽治”、账实相符。健康扶贫办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并配合上级医院实行一人一档一方案归档,切实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解决看病问题。
2020年辛街乡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69人,其中老年性白内障救治14人、重性精神病救治5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救治1人、急性心肌梗死救治2人、肺癌救治5人、卵巢癌救治1人、直肠癌救治1人、结肠癌救治1人、尿道下裂1人、慢性塞性肺气肿13人、脑卒中21人、肝癌救治2人,终末期肾病救治2人,儿童先心病救治2人(有一人同时患有尿毒症和蛛网膜下腔出血、有一人同时患脑梗死和急性心肌梗死)。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随着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隆阳区健康扶贫政策,优惠的政策吸引越来越多的患者前来就医。我院医保领导小组能严格把好住院关口,杜绝轻病住院、人情住院、挂住院、该出院的不出院等弄虚作假现象。坚决杜绝滥用药、滥检查、乱开大处方现象。同时,卫生院也加强对卫生室的督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乡村医生管理
2020年我院继续巩固乡村一体化成果,严格乡村医生考勤制度,更好的控制了对乡村医生的脱岗、旷工问题;全面实施药品网上采购,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进一步落实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院2020年药品网上采购率已达100%;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28号)文件精神,为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乡级稳、村级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我院将水眼村卫生室作为实施乡管村用的试点,进一步拓宽乡村医生的发展。我院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村卫生室各项工作,随机入户调查群众满意度。通过不断地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加强了对村卫生室工作的管理,提升了村卫生室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卫健发[2020] 275号)、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隆阳区财政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隆阳区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案》(隆卫健联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我院于12月20日以前54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卫生监督管理
2020年共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344次。累计巡查学校卫生108次,非法行医和采供血76次,计划生育4次,公共场所110次,生活饮用水18次,职业卫生28次,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
优质服务基层行暨等级医院创建工作
为加强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使医疗服务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从而为更好服务于广大群众在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上需求,为更好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我院根据《隆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隆卫计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按照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通过职工会组织职工学习宣传医院等级评审内容、意义和重要性,根据等级评审标准,结合科室工作,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暨等级医院创建工作,我院于2019年我院被评为“云南省甲级乡镇卫生院”。
医共体工作
为全面深化保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区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以保山市二院为牵头单位,我院为医共体成员单位,于2018年8月正式挂牌,合理利用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基层医疗机构紧密合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模式,以诊疗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健康信息的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为重点,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促进一级、二级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一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纵深发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依托医共体建设2019年5月建立了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针灸推拿专科联盟,以及杨大满专家工作站和李兆兴专家工作站,让病人不出乡镇便享受二甲医院和三甲医院的技术服务。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一)我院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将每周五定为“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日”,我院组织各个科室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各科室人员分工合理,对各自区域内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办公场所等及周边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清爽。
(二)严防院内感染,对各类器具消毒到位,达到无菌操作,各种设备保持干净整洁;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口罩文明”。
(三)公共厕所建设“三有三无”符合要求;在公共场所设置洗手设施或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
(四)我院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处理,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协议,我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疗废物中心统一处理,每个环节都有交接登记,通过采取措施,确保医院所产生的垃圾无外流现象,有效保护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安全。
(五)倡导文明就餐,食堂全面推行“分餐分食,公勺公筷”。 开展“无烟场所”创建,在卫生院设置了吸烟区,促进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六)加强宣传,普及健康知识。
通过医院大屏幕定时播放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向辖区村卫生室发放宣传布标,并悬挂显眼处进行宣传。利用赶集日开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在洗手设施处广泛宣传“七步洗手法”,倡导群众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于洗手;宣传文明健康饮食,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号召居民养成文明健康饮食习惯,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疫情防控工作
(一)为切实做好全乡的疫情防控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负责配合省、市、区、乡各级领导的统筹安排,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同时督促辖区卫生室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通过网络培训、卫生院院内培训不断加强人员疫情防控业务知识培训,加强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佩戴口罩、检测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不断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现我院临床医护人员79人,乡村医生27人均参加核酸采样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健康教育。对辖区卫生室粘贴公告通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四)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规范管理。
1、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本院职工、到院第三方工作人员、住院患者以及陪同家属统一从大门进入,由保安人员、门诊护士负责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门诊就诊患者及其他人员统一由门诊进入,必须进行体温监测、扫健康码及预检分诊。
2、根据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及管理方案(试行)要求,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前哨”作用,提升基层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我院按照“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原则积极规划建设发热哨点门诊,预计2021年1月投入使用。
3、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在住院部1楼设置隔离病房,如遇有可疑或高度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将患者收治在隔离病房进行暂时隔离,待核酸检测及其它辅助检查结果出来再做进一步的处置,确诊病例及时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建立院内住院患者发热排查研判和日报制度,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
(五)加强防疫物资储备。
根据云南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2020年度版要求,在现有储备的情况下参考既往使用量,按完全保障医院两个月使用量为前提,加强防疫物资采购。
(六)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在重点场所查验“通信行程卡”的通知>、<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10条措施>的通知》,我院积极配合乡指挥部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准备,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隆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隆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冷库冷柜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环境和从业人员,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含烧烤摊)等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及环境,大型物流集中分流站/点人员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做到“愿检尽检”,尽早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截至目前我院共进行核酸采样785人次,公共场所消毒采样学校27家,酒店4家,网吧1家,卫生院1家(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冷链食品核酸检测18次10家。
(七)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和“定时定人”探视制度,采取分类分区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3类人员“应检尽检”要求,认真落实我院重点岗位医务人员7天一次核酸检测的硬措施,坚决做到按流程看病、按规范防护、按规定检测,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568,30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0,406.06元,占总收入的75.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137,895.9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24.9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13,581.63 元,下降21.26%,主要原因。
1、事业收入(药品收入),减少930,728.35 元;
2、人员经费,减少收入795,092.74 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收入986,526.97 元;
4、非税收入,减少收入530,002.84 元。
5、党建经费,增加100,000.00元;
6、遗属补助,增加193,510.40元
7、基本药物补助,增加185,768.87 元;
8、突发公共卫生专项,增加收入449,490.00 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824,791.62元。其中:基本支出6,073,565.72元,占总支出的77.62%;项目支出1,751,225.90元,占总支出的22.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624,816.65 元,下降41.82%,主要原因。
1、药品支出,减少930,728.35 元;
2、人员经费,减少收入795,092.74 元;
3、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3,098,237.46 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收入986,526.97 元;
5、基本药物补助,增加185,768.87 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73,565.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31,812.95 元,下降43.79%,主要原因。
1、药品支出,减少930,728.35 元;
2、人员经费,减少收入795,092.74 元;
3、基本药物补助,减少收入12,231.13 元;
4、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2,993,760.73 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37,669.76元,占基本支出的61.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35,895.96元,占基本支出的38.46%,人均82976.93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1,225.9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3,003.7 ,下降33.77%,主要原因。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收入986,526.97 元;
2、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04,476.73 元;
3、基本药物补助,增加收入198,000.00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6,895.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68%。与上年对比减少2,126,363.68 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减少收入795,092.74 元;
2、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530,512.84 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收入986,526.97 元;
4、基本药物补助,增加185,768.87 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7,0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017.76,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219,87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733,961.76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65.66%;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949,225.9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34.28%;遗属补助支出3,708.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0.0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040.36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260.36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80.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非税收入未上缴完,财政未下达预算指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其中: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单位、0单,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2,014,465.78 元,其中,流动资产8,851,050.66 元,固定资产净值8,851,801.34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09,783.77 元,无形资产净1,830.01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3,033.08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2,812.01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014465.78 | 8851050.66 | 8,851,801.34 | 2108211.57 | 0 | 0 | 6743589.77 | 0 | 4,309,783.77 | 1,830.01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6,69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1,271.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41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6,690.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20年度内无项目发生。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2020年末事业单位1个,实有人员编制47人,实有人员45人,退休14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编制床位70张,实际开放床位70张,内设内儿科、妇外科、综合门诊等科室。辖区内共有15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54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568,30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0,406.06元,占总收入的75.05%;事业收入2,137,895.96元,占总收入的24.95%。支出合计7,824,791.62元。其中:基本支出6,073,565.72元,占总支出的77.62%;项目支出1,751,225.90元,占总支出的22.3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内部控制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本单位在接到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安排专人进行此项工作,时报送决算公开报告,并将涉及项目分配到各相关股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最后上报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财务股汇总进行公开。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20年总投入资金8,568,302.02元,其中:事业收入2,137,895.96元,财政拨款收入6,430,406.06元,财政拨款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收入741,728.8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90,821.03元,突发公共卫生服务300,000.00元, 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50,000.00元,死亡抚恤193,510.40元,党建经费100,0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754,345.76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卫生院及15个村卫生室门诊诊疗人次198411人次,住院诊疗人次1902人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258人次。做实慢病签约服务组织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2个,签约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障碍、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因病致贫、返贫患病人员、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人群,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共签约了1105户1826人,非卡户签了2068户2331人,签约率达7.30%,高血压随访8016人次,糖尿病随访1764人次,重精随访918人次。居民健康档建档人数57101人,建档率100%。出生儿童362人,建卡及时率100%十一种一类疫苗百白破、乙脑、A群、白破因缺苗,所以接种率均为到90%。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2020年开展了对AFP主动监测报告工作,监测报告率“零”报告率100%。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1600人次;开展知识讲座:79期,3085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11211人次。有新生儿402人,访视375人,访视率93.28%。产妇397人,孕产妇保健建册397人, 保健覆盖率 100%, 孕产妇系统管理281人,系统管理率70.78%;早孕建册率82.87%,住院分娩397人,无家中分娩人数,住院分娩率100 %。管理结核病人22人,治疗病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全程跟踪调查访视督导服药,肺结核管理率达100%。 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344次。累计巡查学校卫生108次,非法行医和采供血76次,计划生育4次,公共场所110次,生活饮用水18次,职业卫生28次,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100%。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完成数280对,叶酸片任务数500人,发放584人(乡级发放516人,区级发放68人)。共上报传染病72例:手足口5例,发病率8.78/10万,无病原学结果10例,发病率17.56/10万,乙肝7例,发病率12.29/10万,艾滋病3例,发病率5.29/10万,HIV1例,发病率1.75/10万,恙虫病4例,发病率7.02/10万,水痘38例,发病率66.75/10万,流行性腮腺炎4例,发病率7.02/10万。孕产妇HIV筛查 、乙肝五项筛查、梅毒筛查均为368人,检测HIV病毒0人,梅毒病毒0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有1人 ,完成指标任务的 92%。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工作中,宫颈癌筛查实际完成数1226人,宫颈癌0人,异常49人,乳腺癌筛查实际完成数1284人,乳腺癌筛查异常9人。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在重点场所查验“通信行程卡”的通知>、<隆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10条措施>的通知》,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隆人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隆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和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冷库冷柜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环境和从业人员,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含烧烤摊)等接触冷链食品的人员及环境,大型物流集中分流站/点人员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做到“愿检尽检”,尽早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截至目前我院共进行核酸采样785人次,公共场所消毒采样学校27家,酒店4家,网吧1家,卫生院1家(辛街乡中心卫生院)冷链食品核酸检测18次10家。
(4)效果情况分析
围绕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起抓,疫情防控要狠抓的原则。按照服务群众的管理要求我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制定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各项操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巩固提升区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也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村卫生室药物配备;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为提升优质服务基层行暨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为强化医疗管理能力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我院进行了医共体工作医疗服务工作,做到上下联动的医疗模式,以诊疗服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双向转诊、健康信息的医疗业务的统筹管理为重点,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工作重心下沉,促进一级、二级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一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区域内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稳步开展,严格按照基本公卫卫生服务的标准为当地人民群众开展服务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我院一切服务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配合各级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院职工及村医均参加核酸采样培训。在工作过程中我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辖区群众的健康教育。在管理工作中我院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规范管理,加强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设立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及管理方案,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建立院内住院患者发热排查研判和日报制度,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加强防疫物资储备按要求完全保障医院两个月使用量为前提,加强防疫物资采购。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和“定时定人”探视制度,采取分类分区隔离措施,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3类人员“应检尽检”要求,认真落实我院重点岗位医务人员7天一次核酸检测的硬措施,坚决做到按流程看病、按规范防护、按规定检测,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在疫情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我院对其管理管控有待进一步提升。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随着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需要的不断提高临床科室的诊疗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2)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资金执行率过低,影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单位责任明确,健全了组织机构,项目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领导重视,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一起抓,统一协调。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