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1-1012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12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工作,对危重病人实施抢救、会诊、转诊工作。
2.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高技术引进,新疗法、新技术应用及相关科研工作。
3.负责收集掌握卫生防疫资料,制定防疫措施,做好传染病调查、登记、报告、隔离疫点、消毒等工作。
4.指导并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饮水卫生、户厕卫生等技术指导工作。
5.协助区卫计局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开展妇幼保健、卫生、健康等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了解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情况,调查摸清危害妇女儿童健康因素,提出防病措施并积极治疗。
8.深入农村进行疫情调查,发现疫情苗头,采取提前预防措施,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义务指导、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考评。
10.按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履行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实行现场减免和定期公示。遵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加强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接受区合管办的管理监督。积极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协助做好参报群众筹资收缴工作。
11.按时按质完成区卫健局、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将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卫健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刻领会卫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狠抓落实,推进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医疗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奖扶及服务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构造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549,38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6,194.72元,占总收入的47.1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933,193.12元,占总收入的52.8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40,179.54元,下降13.15%,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2,808.23元,事业收入减少127,371.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286,752.12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917.16元,占总支出的84.61%;项目支出813,834.96元,占总支出的15.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69,847.5元,下降18.12%,主要原因分析为基本支出减少888,708.54元,项目支出281,138.9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2,917.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8,708.54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减少430,387.77元,基药补助支出增加61,629.48元,医疗保险支出减少166,980.9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7,759.76元,占基本支出的3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5,157.40元,占基本支出的61.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3,834.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6,138.96元,下降24.64%,主要原因分析为基药补助支出增加27,429.48元,公共卫生支出减少296,371.8元,医疗救助支出23,820.9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6,194.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9%。与上年对比减少712,808.23元,下降21.42%,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78,817.23,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046.8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87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02,32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83.00元,支出决算为5,883.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83.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049.14元,下降5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049.14元,下降5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卫生院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等费用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3.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3.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83.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523,999.82元,其中,流动资产4,668,522.11元,固定资产3,855,477.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4,689.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7,536.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523,999.82 | 4,668,522.11 | 3,855,477.71 | 3,177,007.10 | 53200.00 | 625,270.61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辖区人口为13273人,全院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人,全院共开放病床30张,实际占用总床日为9105天,下设14个科室。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卫健事业健康发展。部门绩效总目标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收入5,549,38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6,194.72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6,752.12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917.16元,项目支出831,313.0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为保障各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831,313.08元,其中:2020年基本药物补助255,267.60元,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72,276.52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00,0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3,768.96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831,313.0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2020年计划总投入项目经费831,313.08元,实际完成831,313.08元,完成率100%。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基本药物补助工作,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导致项目资金执行率过低,影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使我院大部分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门绩效管理明确,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履行了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有效,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项目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执行规范。
6.主要经验及做法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下步我院将不断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