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929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2.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3.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4.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5.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6.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8.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9.开展中医药服务,社区现场应急救,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转诊服务,康复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合作,全面完成了2021年卫生工作十三项指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我院一年来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业务技术质量为核心,为了把医疗质量真正摆上医院管理的核心地位,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也是医院管理的主题,在继续完善和进一步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制定院内科室、个人两级质量监督,危重病人的病案讨论;进修学习,“三基”培训考试,技能实践操作,互教互学,提高整体素质;要求医务人员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二是坚持两种效益保障,要有视病人为“衣食父母”的观念,全力搞好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三是一切服务以病人满意为标准,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2021年是医院管理年、“工作作风转度年”,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价格诚信、优质服务,制作价格公示标牌,积极探索调整诊疗流程,规范导诊服务,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清单,病人签名,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争创老百姓放心的医院活动,赢得了病人信赖,突出特色科室,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为广大患者解除痛苦,再造健康贡献力量。我院的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我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院将进一步抓好医疗质量及公共卫生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总之,2021年我院的卫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我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2022年我院将进一步抓好医疗质量及公共卫生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6,145,582.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9,659.06元,占总收入的31.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1,015,923.88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68.2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06,196.60元,增长45.80%,主要原因分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9,314.32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补助经费减少551,335.18元;
事业收入增加1,015,510.92元主要为非税收入增加35,591.90元;药品收入增加584,806.9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9,762,708.19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6,363.81元,占总支出的83.83%;项目支出3,196,344.38元,占总支出的1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773,804.24元,增长79.84%,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7,856,898.71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294,254.38元,公用经费增加8,151,153.09元;项目支出增加916,905.53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409,774.89元,村医基药补助增加363,314.6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66,363.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56,402.71元,增长67.17%,主要原因分析。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8,74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0.39%,人均84,468.50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767.18元,占基本支出的61.13%,人均7,279.61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6,344.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7,401.53,增长196.25%,主要原因分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工作经费、家庭医生签约经费等,其中: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409,774.89元;突发应急处理费用增加144,720.34元;医疗救助减少904.32元;村医基药补助增加363,314.62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200,496.00元。
2021年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支出3,196,344.38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项工作经费、家庭医生签约经费、新冠疫情防控支出等,分别是:办公费38,742.80元,印刷费11,400.00元,水费9,863.20元,电费23,287.76元,差旅费2,428.00元,专用材料费167,562.50元,劳务费1,057,306.62元,委托业务费73,147.88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35.00元,村医基药补助606,674.62元,疫苗接种门诊建盖费1,200,49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9,659.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96%。与上年对比减少309,314.32元,下降5.6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五险减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49,65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198,740.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64.63%;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750,919.06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35.3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09.05元,支出决算为10,409.05元,完成率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09.05元,完成率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需进行年初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532.41元,增长1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32.41元,增长1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冠肺炎期间,下乡排查次数增加,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09.05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09.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09.0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体检、新冠疫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4,279,405.90元,其中,流动资产22,977,402.63元,固定资产10,172,999.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29,004.1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4,070.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4,12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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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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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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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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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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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4,279,405.90 |
22,977,402.63 |
10,172,999.16 |
6,265,215.27 |
233,749.83 |
0 |
3,674,034.06 |
0 |
0 |
1,129,004.11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47,15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9,86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284.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7,15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0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故无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没有项目资金支出,故无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末财务基本收支为967,1996.47元,转入50%事业基金483,598.24元、提取5%职工福利基金48,359.82元、提取45%职工奖励金435,238.41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