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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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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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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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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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①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③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④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⑤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⑥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⑦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⑧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⑨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⑩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①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②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③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④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3)其他职能:

①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及服务工作。

②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更是全球疫情肆虐的一年。2021年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医院可持续发展。按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救治、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爱国卫生、医疗服务质量、计划生育奖扶及服务等方面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构造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1.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3.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5,290,557.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2,747.03元,占总收入的37.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3,317,810.6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2.7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56,855.32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事业养老支出减少70,987.67元,公共卫生经费减少139,965.77元,行政医疗支出增加7,000.00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增加16,651.50元,医疗救助减少3,350.40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300.00元,人员经费等增加142,702.75元,事业收入减少109,206.1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4,720,9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078.61元,占总支出的74.65%;项目支出1,196,861.39元,占总支出的2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64,712.26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4,966.33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比去年减少1,062,841.12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等增加823,162.5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4,078.6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7,874.79元,下降28.0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4,966.3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2,636.92元,资本性支出减少1,010,20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8,800.49元,占基本支出的33.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5,278.12元,占基本支出的66.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6,861.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3,162.53元,增长220.27%,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支出较上年增加166,629.41元,劳务费增加448,711.83元,资本性支出增加207,821.2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出生缺陷预防工程1,500.00元,占项目支出0.13%;2021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50,000.00元,占项目支出12.5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2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16.7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14,631.63元,占项目支出51.3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230,729.76元,占19.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7,810.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85%。与上年对比增加902,477.61元,增长58.40%,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49,66.33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19,689.99元;

3.资本性支出增加357,753.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2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65,924.49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1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55,01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112,876.00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23.91%;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3,542,139.51元,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的76.09%;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资产总额11,989,435.53元,其中,流动资产5,781,490.31元,固定资产6,045,171.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2,77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6,093.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9,704.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89435.53

5781490.31

6045171.22

6458482.49

86800.00

0.00


0.00

0.00

162774.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06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4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06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生院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卫生院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故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