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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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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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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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

(9)在上级卫生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12)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3)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

(2)开展中医药服务。

(3)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4)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5)转诊服务。

(6)康复服务。

(7)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8)建立与城市医院合作的双向转诊制度。

(9)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各项医疗卫生工作顺利开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公共卫生稳步开展,未发生任何公共卫生事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稳步发展,一体化工作顺利完成。疫情防控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因此以上两张表为空表公开。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5,454,501.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10,293.42元,占总收入的25.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8,844,207.74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74.03%;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84,361.76元,下降2.99%,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1,941.64元,减少8.73%,主要原因为2021年在职人员社保经费支出(单位承担部分)未足额拨付,2021年公共卫生资金未足额拨付。

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0,000.00元,减少100%,因今年未下达抗疫国债资金,所以资金减少;

三是事业收入增加347,579.88元,增加1.88%,主要是单位业务收入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681,631.16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6,592.43元,占总支出的92.50%;项目支出1,925,038.73元,占总支出的7.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30,101.76元,下降1.27%,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减少75,786.23元,减少0.32%,其中:人员经费减少441,419.28元,减少8.48%,因财政困难导致部分单位承担保险未足额拨付,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增加365,633.05元,增加1.96%,因我中心2021年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等经费较2020年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大。项目支出减少254,315.53元,减少11.67%,因财政困难2021年公共卫生经费未拨付完成,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56,592.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786.23元,下降0.3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441,419.28元,减少8.48%,因财政困难导致部分单位承担保险未足额拨付,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增加365,633.05元,增加1.96%,因我中心2021年支出工会经费较2020年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大。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2,931.52元,占基本支出的2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93,660.91元,占基本支出的7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5,038.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4,315.53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困难2021年公共卫生经费未拨付完成,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637.49元(其中专用材料费44,728.76元;劳务费1,697,908.73元);资本性支出182,401.24元(专用设备182,401.24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61,914.57元,项目已100%完成: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61,914.57元,全部用于支付辖区乡村医生基本工资以及社会保障缴费;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335,994.16元,项目已100%完成: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994.16元,主要用于机构公共卫生临聘人员和村医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费1,335,994.16元;

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0,000.00元,项目已100%完成:商品和服务支出44,728.76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机制体系建设相关的材料费用,专用设备购置105,271.24元。

4.其他抗疫相关支出77,130.00元,项目已100%完成:主要用于购买抗疫相关的专用设备购置77,1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60,293.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32%。与上年对比减少331,941.64元,下降4.6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因财政资金困难,人员保险尚未足额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没有拨付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35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9,358.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60,93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46,824.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090.6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07.00元,资本性支出105,271.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国内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0,867,722.55元,其中,流动资产30,036,885.99元,固定资产10,730,83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19,632.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99,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867,722.55

30,036,885.99

10,730,836.56

2,028,163.28

233,625.00

4,717,045.11

3,752,003.17

0

0

100,00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6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5,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1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4,4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71,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2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