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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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2-0929009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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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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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2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的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7.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做好全区健康证办理、创卫工作;做好全区村级免疫规划;落实好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做好公共卫生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在职在编107人。其中:事业人员10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35,665,304.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3,632.52元,占总收入的3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2,291,671.60元,占总收入的62.5%;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3,570,134.78元,减少39.79%,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拨款及项目经费减少(其中: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1183888.69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92227.36元,2.项目支出:减少10583551.18元;2.事业收入减少6275151.35元,其中疫苗成本返还减少6275151.35元;其他收入减少494985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4,760,370.41元。其中:基本支出30,580,213.18元,占总支出的73.99%;项目支出4,180,157.23元,占总支出的26.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1,11,265.54元,减少36.65%,主要原因为当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80,213.1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13,240.06元,占基本支出的38.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216,076.62元,占基本支出的61.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180,157.23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支出74,372.50元、保山中心城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资金支出150,000.00元、保山市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61,340.00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专项资金支出513,775.31元、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支出330,261.10元、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配套经费支出170,000.00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物资经费支出1,409,808.32元、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470,6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1,1,514.77元,减少49.26%,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7367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24%。与上年对比减少5,11,0504.20元,减少24.41%,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9,81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和福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963,82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3%。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575.00元,支出决算为20,530.48元,完成预算的13.9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55.48元,完成预算的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75.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80.24元,增幅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17.24元,增幅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7.00元,减幅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负责隆阳区疫情防控及疫苗转运工作,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大幅增加,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55.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55.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7,5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和培训。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9,325,860.08元,其中,流动资产45,147,546.22元,固定资产14,178,31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35593.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325,8 60.08

45,147,5 46.22

14,178,313.86

10,903,574.92

251,004.30


3023734.6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0,6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0,6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3,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2,62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2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资金结余。。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中单位公务用车编制8辆,实有车辆9辆,原因为我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已到报废年限,但因系统原因未在2021年度进行报废处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1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361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