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58483429-4/2025091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5-09-16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产业布局规划,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各项扶持资金安排意见。
2.监测分析工业、科技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3.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4.负责工业、科技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监管。负责园区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工贸园区和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协调工业企业相关工作。
5.参与编制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降耗工作。
6.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的治乱减负工作。指导并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职称评定工作。
7.承担民航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职责,战区恢复工作职责。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职责,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职责,统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
8.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推广信息化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
9.参与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监督无线电频率、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配合组织辖区内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0.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
负责引进区外智力和引智成果推广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引智项目申报、示范推广工作。建立专家库、人才库、项目库和成果库,为全区引进专家专门人才提供信息平台。
12.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股、节能及技术创新股、经济运行股、原材料工业股、中小企业股、服务体系股、信息化管理股(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园区协调股、科技成果转化股、科技项目管理股、企业改革股。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经济运行调度,大力培育规模企业。实时跟踪重点培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满足升规条件后,及时指导满足条件企业进行升规材料上报。紧盯项目时间节点,全力抓实工业投资。加快推进香料烟公司加工厂异地建设、大北农饲料、正泰10GW电池片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大北农饲料年内开工;加强对瑞幸咖啡鲜果处理加工厂项目的日常监管,力争一期工程年底竣工。抓紧市场主体培育,做好企业指导服务。牵头统筹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中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主体计划任务,全力做好“个转企、企升规”、农工分离和工贸分离工作,围绕产业聚集实现市场主体有效增加。持续做好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积极申报专项资金扶持,走“专精特新”道路。严格按照省、市清欠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抓实清欠工作。
2.进一步建设完善园区及工业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增强项目配套服务功能,为企业入驻创造条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落实专项债,并申请给予招商引资项目相关产业政策、融资政策、项目资金等的支持。围绕重点产业突破,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补强产业链短板,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完善配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资金统筹,确保已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提高企业的满意度。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研发投入激励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对研发投入的拉动作用,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同时做好2024年企业研发投入监测、指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高企申报指导、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等服务工作力度,对拟申报高企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持续跟进,确保完成“市场主体倍增”。加强科技平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创新平台的培育建设工作,为科技发展提供人才和平台支撑持续做好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好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发挥“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等人才资源优势,加大农村科技实用技术推广力度,为乡村振兴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4.继续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提升网络供给能力,保障服务质量和需求,大力建设千兆引领的全光网络,持续打造高质量的5G网络建设。加快5G与工业发展相融合。全面支持制造业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利用5G改造内网,推动网络部署应用从生产外围环节向生产内部环节延伸。
5.加强监管落实,把规模以上企业节能降耗纳入企业管理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规模企业节能管理,加强节能统计,建立企业节能管理台账,继续引导和鼓励企业应用节能技术。强化指导服务和项目包装申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及时助力企业技改资金投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85,493,890.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493,890.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55,167,402.23元,增长3,149.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55,167,402.23元,增长3,149.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增加955,304,339.65元,2024年新增专项债债券资金三笔,资金962,000,000.00元,分别是:1.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0,000,000.00元;2.保山产业园区硅光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0,000,000.00元;3.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至八期)债券资金62,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85,493,890.55元。其中:基本支出8,380,631.29元,占总支出的0.85%;项目支出977,113,259.26元,占总支出的99.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5,167,402.23元,增长3149.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6,937.42元,下降1.61%;项目支出增加955,304,339.65元,增长4,380.3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955,304,339.65元,2024年新增专项债债券资金三笔,资金962,000,000.00元,分别是:1.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0,000,000.00元;2.保山产业园区硅光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0,000,000.00元;3.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至八期)债券资金62,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80,631.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14,358.86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6,272.43元,占基本支出的7.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7,113,259.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00,000,000.00元。
1.2021—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419,0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研发经费投入,引导和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
2.科技三项费专项资金16,376.00元,主要用于科技事业发展日常工作开展中的委托业务费。
3.偿还园中园产业基金本金利息资金63,175,416.67元,主要用于偿还隆阳区使用的园中园产业基金本金及利息。
4.工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156,966.59元,主要用于工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商务接待等支出。
5.2023~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6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大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巩固制造业投资增长势头。
6.2024年第一批市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7.2022—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235,500.00元,主要用于加大对我区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8.2021—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10,000.00元,主要用于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扩大优质企业规模,激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9.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2,05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大“专精特新”中小培育力度,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强化企业奖励约束,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10.保山产业园区硅光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产业园区硅光伏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1.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5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18,47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6%。与上年相比增少467,597.77元,下降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4,813,5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7%,完成年初预算的557.82%。主要用于原科技局职工工资及工用经费378,185.00元、2021—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419,000.00元、科技三项费专项资金16,3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1—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是历年上级补助项目未拨付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5,72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4,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6,880.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052.32元、死亡抚恤799,297.6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8.4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了去世退休人员的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2,49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0,474.73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0,474.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6,898.0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418.1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5,096,69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4%,完成年初预算的92.0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751,194.02元,项目支出9,345,500.00元,其中2021—2023年中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245,500.00元、2023年中央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2,050,000.00元、2023—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600,000.00元、工业板块招商引资专班经费156,966.5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了部分历年上级补助项目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9,4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9,4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4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9,4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4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414.00元,下降38.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县区到我局交流学习和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接待15批次14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272.43元,比上年减少28,315.22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6,125.00元,水费4,873.50元,电费7,814.93元,差旅费99969.00元,公务接待费1,580.00元,工会经费53,460.00元,其他交通费317,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资产总额962,801,706.09元,其中,流动资产538,432,982.52元,固定资产42,899.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24,325,823.96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5,749,913.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097.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