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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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0-1/2017020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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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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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06

 

附件1


关于隆阳区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不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财政非税收入安排收支、上级预算安排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部门预算公开以隆阳区财政局(隆财预【2017】13号文件)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为准。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17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本建设管理股、综合规划股、资产财务股、运输管理股、安全监督股、路政管理股(路政大队)、交通战备办公室、地方海事处(航务管理所)。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公车改革移交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使用,留有海事执法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工资移交人社局发放;单位共有车辆7辆(不能使用4辆,已报废)。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7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落实全面改革发展,也是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建“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综合交通、平安交通”的总体目标,举全局之力,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奋力推动隆阳交通运输事业赶超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公车改革移交区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使用,留有海事执法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工资移交人社局发放)。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基本原则。(1)全面完整原则。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2)统筹平衡原则。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3.编制方法。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上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责任。

4.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四、2017年隆阳区交通运输局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财务总收入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8.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9元,其中,本年收入19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9万元(本级财力19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不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隆阳区财政局隆财预【2017】13号)。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不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8万元,主要反映工资中全年代扣代缴个人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的支出。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141.26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工作人员工资132.83万元,机关运行费用5.44万元(含工会经费2.44万元)的支出,遗属补助费用2.99万元;2140131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中海事管理支出27.16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海事工作人员工资26.08万元,机关运行费用1.08万元(含工会经费0.47万元)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8%。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6.26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政策性工资调整造成。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交通运输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如0等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0(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资建设规模尚未确定,不含此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8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公用经费预算用于三公经费中接待费1.08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