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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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0-1/202303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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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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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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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号),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负责监督、考核养护责任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养护道路的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2.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组织开展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受理辖区内管养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和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灾毁报表等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乡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开展养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审查质量监督。负责监督项目交竣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技术室、档案室、路政大队。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管养全区县、乡、村道,较好地实现了管养线路沿线设施齐全,路面平整,公路畅通。2022年大中修工程项目有效开展实施里程692.986公里,投资6990,000元,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施工中。着力促进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养护,加强水毁保通修复,做到路容路貌、路面整洁,加大对路肩水沟的养护,路肩路基排水良好,及时处治路基缺口,水沟排水畅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交通强国的目标,认真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实施“补短板”战略,加快路网项目建设,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围绕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巩固美丽公路建设成果,全面启动绿美公路建设,全面规划交通沿线应绿尽绿,打造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地域特点显著的绿美交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29,734.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29,734.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122,631.88元,同比增长25.47%,主要是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147,375.69元,增长26.18%。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1,127,375.69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93,900.69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增加242,246.69元,原因为: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及2023年保险缴费基数有所增加所致。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增加849,842.00元,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及新增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晋升等导致人员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1,812.00元,原因为:2023年遗属补助标准提高及遗属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增加33,475.00元,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33,475.00元;(2)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原因为:2023年新增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3)单位资金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4,743.81元(财政代管户资金),2023年未将财政代管户资金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529,734.48元,其中:本年收入5,529,734.4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29,734.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147,375.69元,同比增长26.18%,主要是(1)基本支出增加1,127,375.69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93,900.69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增加242,246.69元,原因为: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及2023年保险缴费基数有所增加所致。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增加849,842.00元,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及新增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晋升等导致人员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1,812.00元,原因为:2023年遗属补助标准提高及遗属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增加33,475.00元,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33,475.00元;(2)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原因为:2023年新增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4,743.81元,纯减,原因为:单位资金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4,743.81元(财政代管户资金),2023年未将财政代管户资金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29,734.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29,734.48元,其中:基本支出5,509,734.4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127,375.69元,同比增长25.72%,主要是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1,093,900.69元,主要是:社保缴费增加242,246.69元,原因为: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及2023年保险缴费基数有所增加所致。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增加849,842.00元,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及新增事业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晋升等导致人员工资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较上年增加1,812.00元,原因为:2023年遗属补助标准提高及遗属人员减少1人。公用经费增加33,475.00元,原因为: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人数总体上新增3人(退休1人,调出1人,退伍安置1人,新招录1人,机构改革后人员分流3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增加33,475.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20,000.00元,纯增,主要是2023年新增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资金2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5,121,271.48元;公用经费352,043.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36,42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6,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527.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212.9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6,420.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2.9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5,014.1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9,264.38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50.14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

9.2140106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合计4,281,22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3,915,379.00元(基本工资、津补贴、事业一个月工资额度、绩效工资)一般公用经费240,800.00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工会经费70,043.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35,000.00元,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均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两年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为35,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共申报项目1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为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资产总额13,391,696,400.76元,其中,流动资产11,398,109.23,固定资产937,482.6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在建工程0.00,无形资产1,237,050.06,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3,378,123,758.78。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3,331.5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00.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5,60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资产使用收入97,907.57,其中出租资产2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7,907.57。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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