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00-1/20230926-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6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号),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负责监督、考核养护责任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养护道路的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2)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组织开展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受理辖区内管养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和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灾毁报表等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乡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开展养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审查质量监督。负责监督项目交竣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3月出台了《隆阳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21〕9号)文件,并应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求贯彻落实。
2.危桥改造工程
2021年计划下达危桥改造项目4个,计划投资376.00万元,其中,观音寺桥项目已完工,其他项目正在施工中,计划2023年3月完工。
3.养护工程
(1)大中修工程
2022年下达隆阳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5条,里程184.074公里,计划投资1987.00万元。经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研究调整后实施项目22条,涉及里程740.05公里,总投资1987万元。其中河图镇实施4条,涉及里程5.20公里,投资588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招标工作;丙麻乡实施1条,涉及里程41.864公里,投资700.00万元,目前正在施工中;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实施17条,涉及里程692.986公里,投资699.0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
(2)小修工程
一是着力促进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养护,加强水毁保通修复,做到路容路貌、路面整洁,加大对路肩水沟的养护,路肩路基排水良好,及时处治路基缺口,水沟排水畅通。截止目前,今年共清除边坡塌方4.5万余立方米,清理边沟、涵洞堵塞1.2余万立方米,清除路肩杂草2100余公里,修复路面破损2000余平方米。二是强化预防性养护,争取养护效益最大化。截止目前,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组织专业的养护队伍对易罗池-梨花坞、杨柳-岩头等8条农村公路开展养护性修复,进行裂缝灌缝治理,累计治理里程约16.00公里,共投入人工180人次,资金30万元。
4.2022年技术状况评定及自动化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云交公路便〔2022〕4号)、《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文件的通知》(保交地便〔2022〕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隆阳区2022年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实施方案。二是结合隆阳区农村公路实际情况,聘请具有公路技术状况检测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进行2022年隆阳区农村公路自动化检测工作,检测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沿线桥梁及其他设施。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并已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
5.“四好农村路”“路长制”“绿美公路”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交通强国的目标,认真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实施“补短板”战略,加快路网项目建设,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围绕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二是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工作;三是巩固美丽公路建设成果,全面启动绿美公路建设,全面规划交通沿线应绿尽绿,打造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地域特点显著的绿美交通。截至目前,已按任务要求全部完成,完成里程196公里。
6.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交安委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安全平稳运行。一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商研究机制,定期讨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及各阶段重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研究部署、有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和培训4次,对外公益宣传2次,做到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开展管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积极配合区交安委、区交通运输局及上级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发放安全隐患排查管控通知书5份,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4处,其中重大隐患点6处,其他隐患点68处。现已完成整改10处,正在施工7处,即将开工17处,6处重大隐患点处置资金大,需上级安排专项资金处置,其他32处隐患已通知养护责任单位拉彩带、设置提醒标志等措施,待争取资金后逐步解决。四是全力开展道路水毁保通工作,共实施道路水毁保通14次,清理塌方6.5万方,抢通中断道路20条,确保抢险救灾运输通道。五是抓好节假日及重要时段、重点路段的安全巡查检查,确保管养到位安全畅通,实现管养道路安全平稳运行。六是做好内控管理。签订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承诺书27份,对单位办公区及职工住宿区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消防、用电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单位安全运行。七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强化对养护工人森林防火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野外养护作业使用明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7.质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在上级部门正确领导和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2022年质量监督计划认真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发挥政府监督作用。截止目前,隆阳辖区内质量安全形式稳定,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按照质量监督计划,认真开展好在建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综合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对涉及在建项目实施的丙麻、汉庄、芒宽等17个乡镇(街道)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公路建设质量安全问题40余条,并督促现场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强化了从业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压紧压实了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三是以文件通知、电话通知、现场指导等各种方式督促项目法人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备案,并及时申请转序和工程质量鉴定。通过对农村公路建设程序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梳理,对各乡镇进行了宣传教育,提升项目主体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保障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四是根据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度,认真组织开展转序交工验收检测和项目巡查。共对7个在建项目开展8次转序交工验收,及时进行项目巡查,共下发10份抽查意见通知书,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五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排查,未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技术室、路政大队。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255,69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5,696.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8,257.69元,增长25.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8,257.69元,增长25.5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按照隆人社工〔2022〕调绩16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因工资调整,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255,696.16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734.13元,占总支出的99.43%;项目支出29,962.03元,占总支出的0.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7,061.69元,增长22.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7,099.66元,增长21.57%;项目支出纯增29,962.03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因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人员工资正常增长;2022年年初,按照隆人社工〔2022〕调绩16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故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根据隆财建〔2022〕109号文件,我单位申请29962.03元非税资金用于项目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25,734.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18,886.63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847.50元,占基本支出的3.96%。因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人员工资正常增长;2022年年初,按照隆人社工〔2022〕调绩16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故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62.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隆财建〔2022〕109号文件,我单位申请29962.03元非税资金用于项目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故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5,696.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57,061.69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分析:因2022年年初,按照隆人社工〔2022〕调绩16号文件相关规定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因工资调整,故基本支出增加;因2022年工程项目大量增加,根据隆财建〔2022〕109号文件,我单位申请29962.03元非税资金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科目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故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5,60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873.28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32.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4,59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4,105.7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8,137.3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47.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195,49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3%。主要用于2140106公路养护4,195,499.53元,其中:人员经费3,958,690元,公用经费206,847.5元,项目支出29,962.03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厉行节约严格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制度及相关规定,使“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纯增加22,19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纯增22,19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区机关事务局无偿划拨公车一辆至我单位,2022年将其纳入预算,并产生公车运行维护费2219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公路应急抢险保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15,372,746.74元,其中,流动资产11,398,109.23元,固定资产2,737,587.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37,050.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74,880,322.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00.00元(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本年度核减报废载货汽车一辆价值85,600.00元,区机关事务局无偿划拨公车一辆至我单位价值147,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报废车辆),账面原值85,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资产增加原因主要是:其他资产减少13,378,123,758.78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基础设施-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由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记账核算,该项内容因统计口径变化,未纳入资产总额。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属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属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的二级单位,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