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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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00-1-/2019-091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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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9-09-18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发包工作;负责全区县道的养护质量及路政管理,指导监督乡、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检查、监督乡、村道养护质量;整理上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信息资料。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始终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截至目前,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管养道路安全有效运行。管养辖区3070.339公里农村公路,做到日常性、经常性。雨季道路水毁保通工作有序开展,杜绝隐患点19处。2018年大中修、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四好农村公路” 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管养体制,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保护,为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更好的交通保障。加快了农村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力度,有序推进了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对于上级下拨的道路养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认真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加强了资金管理,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138,90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8,909.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9,056.8元,增长28%,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966,331.8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7,27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138,9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909.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9,056.80元,增长28%,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增加966,331.8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7,27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8,90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9,056.80元,增长2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966,331.8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7,275.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97.25%,人均111,811.7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5%,人均3,157.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本部门无此事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8,909.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09,056.80元,增长2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966,331.80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57,27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4,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3,583.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3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581,8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4%。主要用于公路养护3,581,813.0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2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本部门无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4,105.00元,完成预算的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5.00元,完成预算的21%。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3,502.00元,下降7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02.00元,下降76.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10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无此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交通厅现场调研及养护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部门无此事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63,053,716.87元,其中,流动资产54,131,024.38元,固定资产3,922,692.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5,000,00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0,521,708.7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20,521,708.73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000,0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5,000,00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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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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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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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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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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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3053716.87 |
54131024.38 |
3922692.49 |
2290988.45 |
1631704.0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无此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农村公路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项目涉及的农村公路建设使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逐步保障项目建设的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按照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按程序管理项目。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效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收入4,138,90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8,909.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8,9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138,909.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保山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10-11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段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