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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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00-1/20220927-00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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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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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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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号),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编制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负责监督、考核养护责任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养护道路的路况养护质量、养护责任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对养护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2)组织开展监理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组织开展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受理辖区内管养公路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组织和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灾毁报表等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县、乡际间公路和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开展养护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审查质量监督。负责监督项目交竣工质量核验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情况

隆阳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3月出台了《隆阳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隆政办发[2021]9号)文件,并应发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要求贯彻落实。

2.安防及危桥改造工程

2021年安防工程项目计划和危桥改造项目计划已下达,按“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县道由公路段负责实施,乡村道由所属乡镇负责实施。截至目前,公路段共组织实施危桥改造项目2个,分别是观音寺桥和阿拉河桥,总投资1,800,000元,目前,观音寺桥项目已完成,阿拉河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3.养护工程

(1)大中修工程

2020年大中修工程计划项目为沙瓦线和刘霁线,实施里程35.2公里。目前,项目已实施完成并检测合格,待验收。2021年大中修计划实施里程168.354公里,其中孙足至梨树洼121.587公里,杨柳至岩头20公里,刘家坡至瓦西线4.8公里,易罗池至沙瓦线21.967公里。目前,项目已经招投标结束,正在施工,计划2022年2月份完工。

(2)小修工程

一是按照年初确定的养护管理目标任务,巩固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县、乡、村三级管养的职能职责,做到职责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到位。全年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目标为:全年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县道优良中等路率84.2%(计划指标84%)、优良路率71.1%(计划指标71%)、绿化率94.2%(计划指标90%);乡道优良中等路率80.4%(计划指标80%)、优良路率72.2%(计划指标72%)、绿化率70%(计划指标70%);村道优良中等路率79.2%(计划指标75%)、优良路率69.34%(计划指标65%)、绿化率62.18%(计划指标55%)。各项指标均能按照市级下达任务完成。

二是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着力促进日常性、经常性、常态化养护,加强水毁保通修复,做到路容路貌、路面整洁,加大对路肩水沟的养护,路肩路基排水良好,及时处治路基缺口,水沟排水畅通。全年完成小修保养:挡墙800立方,涵洞修复300米,路面修复4000平方。预防性养护:路面裂缝16000米;日常性养护:路面清扫27000平方米,清理边沟1800公里,清理塌方18万立方,清理桥涵800米。

4.养护资金情况

2021年,下达隆阳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2,171,300元,其中:省级养护工程资金13,250,000元,桥梁日常养护资金90,000元,省级日常养护补助资金7,930,000元,市级配套补助资金901,300元。截至目前,省市级养护资金到位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按比例配套应为7,930,000元,目前资金指标已下达。

5.“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及“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近年来,隆阳区认真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实施“补短板”战略,围绕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2018年及2019年,隆阳区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发〔2018〕43 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公路管养路长制实施方案》(隆政发〔2019〕29 号)文件,各乡镇(街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也相应的出台了“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10个。全区县、乡、村道路长制公示牌设置已全部完成,实现100%全覆盖。

二是美丽公路成效巩固方面主要是采取“养护+路政”联勤联动的模式,通过拆除控违、道路日常性养护、小修工程、绿化美化亮化道路等方式,巩固“美丽公路”示范创建成果。截至目前,全区共创建“美丽公路”县道2条,里程60.035公里,乡道71条,里程420.827公里。全年共开展路政巡查30余次,整治涉路违法行为50余起,以现场警告整改为主,整治公路摆摊设点、集镇马路市场9处,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平交道口5处,整治未遮盖篷布运输车辆10余起,全年行政处罚1起,罚款金额23,000元。在全区乡镇(街道)大力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单22000余份,村广播播放1000余条次。

6.安全生产管理

我段始终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新机制”。 根据市、区交通局关于加强管养公路安全及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我段积极部署和开展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管养道路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结合该年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农村公路承载体普查工作,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各乡镇(街道)公路管理所人员团结合作,对全区养护范围内的县、乡、村道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对我区管养的农村公路进行了全面梳理,管养农村公路里程共计4447.618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管养4447.618公里道路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灾害风险点698个,其中,高边坡风险点12个、崩塌风险点196个、滑坡风险点226个、泥石流风险点12个、沉陷与塌陷风险点244个、水毁风险点8个。此次排查涉及线路较长,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基础数据的采集已基本结束,但统计上报工作还未完成,下步将上报数据争取项目资金进行修复,在未修复前发放通知或函到承养单位要求加强管控。

二是根据文件要求我段涉及“三必上”是隆阳区沙瓦线“2018.7.23”较大事故地点,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及交警部门已到实地落实该项工作,且已经完工。另外2021年我段在辛街塑胶减速带46米,合计投资约30,000元。

三是截止2021年底,我段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排除万难,已处理9个隐患点,分别是蒲缥-核桃K14+100处,刘家坡-霁虹桥K27+050处,瓦窑(老营)-西邑(石龙坪)K46+000、K46+600、K48+800,瓦窑隧道-瓦窑河桥、旧寨坝-岩头、大水沟-丁乡寨、瓦窑-瓦房K21+800、沙河口-丙麻K21+200合计投资约150万元。

7.质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全力推进质量监督提升。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完善了《隆阳区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隆阳区公路质量监督计划》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扎实开展好“质量强区”、“质量月”等活动,共制作、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20人次,督促现场整改质量问题4个,人民群众质量意识提高显著。

三是2021年在公路建设领域,隆阳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定,全年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在建公路建设项目6个标段,质量监督全覆盖,覆盖率100%。2021年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质量鉴定的五个标段,质量合格率达100%,优良率逐年攀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收入合计4,187,438.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7,438.4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717,435.00元,下降76.61%,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无项目支出,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安排生命防护工程、杨柳-岩头工程、配套资金、易罗池隐患、杨柳-岩头工程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共下达13,795,600元涉农资金,导致去年与今年相比差异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支出合计4,298,634.47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634.4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62,986.00元,下降75.93%,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无项目支出,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安排生命防护工程、杨柳-岩头工程、配套资金、易罗池隐患治理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共下达13,795,600元涉农资金,导致与今年相比差异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8,634.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614.00元,增长5.7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退休3人,辞职1人,新调入1人,新招录4人,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及薪级工资正常晋升增资等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8,148.36元,占基本支出的9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486.11元,占基本支出的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95,600.00元,纯减。主要原因为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无项目支出,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安排生命防护工程、杨柳-岩头工程、配套资金、易罗池隐患治理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共下达13,795,600.00元涉农资金,导致与今年相比差异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8,63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62,986.00元,下降75.93%,主要原因分析: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无项目支出,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安排生命防护工程、杨柳-岩头工程、配套资金、易罗池隐患、杨柳-岩头工程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共下达13,795,600.00元涉农资金,导致与今年相比差异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6,78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4,661.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495.59元,死亡抚恤179,219.60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金、工伤缴费16,412.4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29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499.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8,448.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344.7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201,552.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8%。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3,200,105.29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447.54元,其中:人员经费3,121,066.72元,公用经费80,486.11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主要原因为区公路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削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13,390,253,069.23元,其中,流动资产9,986,760.16元,固定资产883,285.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59,265.04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3,378,123,758.7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63,897,40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217.04元,流动资产减少14,150,141.36,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增加13,378,123,758.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390253069.23

9986760.16

883285.25

883285.25



894555.03



1259265.04

13378123758.7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属于隆阳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保山市隆阳区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无项目支出,故《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