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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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60318-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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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3-18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及指导监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3.负责全区城镇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指导及监督管理。拟订城镇住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4.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5.负责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6.负责管理全区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勘察设计的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7.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贯彻执行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防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8.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应急抢险和震后重建相关工作。

9.负责全区限额以上的已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民用建筑主体结构(含地面建筑和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总体工作。

10.负责全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11.贯彻执行城市建设政策措施。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支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人行道修缮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2.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区级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开展城镇燃气、城市供排水等工作。

13.贯彻执行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指导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4.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城市设计、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更新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行业态势稳中向好,核心指标稳步增长。今年以来,隆阳区建筑业、房地产及固定资产投资均保持较好发展态势。一是建筑业。依托注册地与在地分劈产值统计制度改革,四季度完成总产值167.5亿元,同比增长16.43%,远超120亿元调整目标。二是房地产。1-12月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43.9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65%;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0502亿元,同比增长229.5%,超额完成23亿元下达任务。

2.两业协同深化发展,基础支撑不断夯实。一是房地产业,控增优存提质并重,市场信心持续修复。引泉入城促进旅居与房地产融合发展。实施蒲缥汤成金都、乾隆府、汉唐城、水墨家园、东方韵、勐赫小镇等温泉入户项目6个,东方韵、勐赫小镇、嘉景御府等好房子项目拉动全区房地产销售价格增长12%,外来购房户占比达34%。持续推动“白名单”扩围增效,青阳郡二期获1亿元授信并全额投放。截至12月底,全区商品住房库存面积50.26万平方米,今年商品房均价为615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9.93%,商品住房均价612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2.33%,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约16.9个月,存量商品房去化周期降至合理区间。2025年房地产完成投资8.92亿元,同比增长126.08%。强化住房保障,隆阳区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1483套建设任务(均为改造)已全部开工建设。截至目前1413套已基本建成,70套正在建设中。二是建筑业发展,政策扶持与转型升级并举,行业活力持续增强。截至12月底,实有建筑业企业2293户,较2024年底增34户,增速3.66%,其中资质建筑业企业135家,纳入全区统计库企业135家,较2024年末增加10家。夯实产值统计基础,结合年度统计制度改革,积极争取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重点固定资产投资行业部门支持,实现协同发展;开展统计培训4次、企业数据核查124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及应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4.7%,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为100%,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隆阳区试点推行建筑装饰装修规范化管理,提升产值转化率,完成建筑装饰装修备案1337件。

3.城市工作全力抓实,城市品质持续提升。一是城市更新扎实推进。以“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为核心,仁寿门、朱家庄、上营等6个城市更新试点有序推进,吸引入驻商户161户,带动164户群众改造盘活自家院落,增加了租金收入促进了就近就业,仁寿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经验成为全省唯一案例在全国推广。累计完成投资11521万元,126个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开工,涉及楼栋13688栋、居民26820户,其中2024年115个、2025年11个,均按计划实施。二是防洪排涝能力增强。隆阳区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持续开展,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启动。完成贷官河、大堡子河、城北防洪河、小屯河、青华路(启迪城东侧)、城南防洪河、西大沟等河道清淤检测与改造及管道修复工程,累计整治河道13008米,硬化河底3590米,新建河堤2968米、排洪通道460米,清淤总量达39587立方米。三是淹积水点有效治理。实施人民路与永昌路交叉口、海棠路下穿高速段、打渔社区、王家山小区、和平路、建设路东段等关键点位改造,累计更换窨井盖399套、雨篦子853套,清淤3328.2立方米,修复机动车道666平方米、人行道22948.5平方米。四是水污染治理持续深化。完成227个城中村板块验收移交,改造63个商品房小区排水管网。有序修复老旧市政管网,将23条重点道路纳入整体项目,完成升阳路、太保南路等23条道路的改造,累计修复管网109千米,改造市政道路混错接点443个。同步完成CCTV检测31804米,管道清淤12921米,河道检测与清淤分别达2650米和2850.4立方米。五是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稳固。2025年度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水体监测无黑臭点位,脱黑率100%。目前建成区面积约38.45平方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约73.85%,污水管网总长度达421.8公里,城市水环境与综合承载力得到系统提升。

4.村镇建设抓细抓实,人民福祉持续增进。一是乡村环境持续改善,危改与治理并行。2025年隆阳区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房抗震改造93户,争取中央资金251.1万元,项目按期完成。二是垃圾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城乡一体、镇村一体、就地就近三种治理模式,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5.64%。15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其中11个乡镇建有独立处理设施,4个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三是传统村落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持续加强。隆阳区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金鸡)、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水寨)、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个(板桥、蒲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个(仁寿门)。2023年入选云南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重点修缮金鸡古戏台、万氏宗祠等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并从人居环境、历史传承、建筑活化、数字化建设、规划修编五方面系统推进传统村落整体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5.行业监管扎实有效,治理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受监房建市政项目125个161.51万平方米,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230余次,整改隐患730项;全面排查自建房19.86万栋,838栋隐患房屋全部整治销号;开展燃气专项检查20余次,排查隐患226个,隐患整改率100%,未发生生产安全及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建筑市场规范有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推动建筑业协会有效运转,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综合指标排名居全市首位。三是招投标监管依法推进。全年监督项目74个,全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四是消防审批服务优化。通过流程优化、靠前服务,全年高效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办件共计82个,其中审查35个、验收24个、备案23个。五是扬尘治理成效显著。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检查34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有效控制污染。六是物业服务整治到位。排查小区138个,发现问题129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七是城建档案管理扎实。全年接收工程档案3832卷,涵盖建筑、市政、管线等多领域,提供查档服务400余人次,有效发挥档案支撑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4人。

车辆编制8辆,其中: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档案馆)1辆、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3辆、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4辆。实有车辆1辆,所属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774,22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215,427.51元,政府性基金4,8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1,758,795.6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237,000.48元,同比增长200.61%,主要原因是: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与上年对比,增加54,610,472.98元,同比增长327.50%,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54,610,472.98元,增长527.87%,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867,472.98元,增长15.38%。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307,941.98元,增长5.83%,公用经费增加559,531元,增长154.77%;(2)项目支出增加53,743,000元,增长565.36%,主要为: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核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5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增加200,000元、燃气专项规划服务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专项经费减少1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减少1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3,000元、隆阳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增加150,000元、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及征拆涉法涉诉补偿资金增加53,840,000元。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3,797.75元,同比下降24.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503,797.75元,下降25.39%,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305,797.75元,下降6.47%。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278,366.75元,下降6.13%,公用经费减少27,431元,下降15.30%;(2)项目支出减少1,198,000元,下降99.83%,主要为: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2,000元。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上年对比,增加130,325.25元,同比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30,325.25元,增长3.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0,325.25元,增长3.51%,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100,677.25元,增长2.83%,公用经费增加29,648,元,增长19.61%。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015,427.51元,其中:本年收入78,015,427.5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215,427.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8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53,237,000.48元,同比增长214.85%,主要原因是: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54,610,472.98元,同比增长360.5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54,610,472.98元,增长527.87%,其中:(1)基本支出增加867,472.98元,增长15.38%。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307,941.98元,增长5.83%,公用经费增加559,531元,增长154.77%;(2)项目支出增加53,743,000元,增长565.36%,主要为: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核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5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增加200,000元、燃气专项规划服务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专项经费减少1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减少1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3,000元、隆阳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增加150,000元、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及征拆涉法涉诉补偿资金增加53,840,000元。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3,797.75元,同比下降25.39%,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305,797.75元,下降6.47%。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278,366.75元,下降6.13%,公用经费减少27,431元,下降15.30%;(2)项目支出减少1,198,000元,下降99.83%,主要为: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2,000元。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与上年对比,增加130,325.25元,同比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30,325.25元,增长3.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0,325.25元,增长3.51%,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100,677.25元,增长2.83%,公用经费增加29,648,元,增长19.61%。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774,223.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015,427.51元,其中:(1)基本支出14,764,427.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2,000.48元,同比增长4.92%,主要原因是: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基本支出6,506,95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67,472.98元,增长15.38%。具体为人员经费增加307,941.98元,增长5.83%,公用经费增加559,531元,增长154.77%。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基本支出4,417,718.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797.75元,下降6.47%。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278,366.75元,下降6.13%,公用经费减少27,431元,下降15.30%。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支出3,839,750.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325.25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00,677.25元,增长2.83%,公用经费增加29,648,元,增长19.61%。

(2)项目支出63,251,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545,000元,同比增长490.80%。主要原因是: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项目支出63,24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743,000元,增长565.36%,主要为:隆阳区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验收核查工作专项经费减少15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经费增加200,000元、燃气专项规划服务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专项经费减少1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工程补助经费减少1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3,000元、隆阳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增加150,000元、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及征拆涉法涉诉补偿资金增加53,840,000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项目支出减少1,198,000元,下降99.83%,主要为: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2,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12,3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12,6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2080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合计6,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398,038.7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1,31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的职业年金缴费。

6.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8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53,884,398.4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44,398.41元、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及征拆涉法涉诉补偿资金53,840,000元。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23,702.3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48,044.8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538,49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71,867.8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2.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3,818,2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工作经费等支出。

13.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合计3,010,240.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4.212010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合计2,847,971.3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15.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合计3,5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

16.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合计1,998,545.3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17.2121401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合计4,38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

18.2121402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代征手续费合计42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代征手续费支出。

19.22405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防震减灾基础管理支出合计15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我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8,25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是:2026年和2025年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5,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60次,共计接待约为1650人次。

持平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2026年及2025年均为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项目公务接待费150,000元,日常公务接待15,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25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5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持平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2026年及2025年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50元,2026年和2025年均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1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63,251,000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63,24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6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隆阳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及《保山市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云政复[2024]29号)批复要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需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实施,确保规划范围、技术标准全面衔接。当前,我区既有抗震防灾规划已难以适应新阶段空间管控需求,亟须通过系统修编,科学划定抗震设防分区,优化应急设施布局,强化生命线工程韧性。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率>=85%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规划编制完成效果良好。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房屋被征收户生计补助及征拆涉法涉诉补偿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解决 2013年以来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及原保山工贸园区相关重点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安置群众生计补助、过渡费等发放问题。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发放补助人数=1356人。    

(2)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部门正常运转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5%。

)保山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修复)项目

1.总体目标

做好2026年保山中心城区破损市政道路、人行道翻新修复,及时更换破损雨污井盖,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和城市河道清淤及防洪排涝工作,显著提升改善城市整体人居环境。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实施人行道面砖修复=0.8万平方米、实施车行道修复>=0.6万平方米、更换雨污井盖、雨落板>=300套、疏通下水管道>=50%、城市防洪>=300人;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开工时间2026年1月1日、项目(工程)完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解决群众出行安全人数>=130000人、城市人行道完好率>=80%、城市车行道完好率>=80%;

生态效益:水土环境保持稳固提升;

可持续影响:工程使用年限>=3年。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90%。

)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项目

1.总体目标

会同下设成员单位,顺利完成2026年度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专班工作。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2026年财政资金安排=95万元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项目转班运转经费得以保证;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建设后群众幸福感>=9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专班成员单位满意度>=90%。

城镇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污水处理费代征收手续专项资金

1.总体目标

负责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并及时与财政对污水处理费收入进行确认,将用款申请报区财政局,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条例》,做好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和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提出污水处理征收标准;按照职责认定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污水量;根据城镇污水设施运行管护情况,做好年终考核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维护有责、管理有序,处理终端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要求。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计划完成时限  =2026年12月31日

(2)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有效提高污水收费能力=有效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度提升群众幸福感>=8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6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921,06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9,531元,同比增长154.77%,占基本支出的14.15%,主要是办公专项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9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0,000元,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增加150,000元、燃气专项规划服务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新型城镇化板块招商引资专班专项经费减少1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方案编制专项资金减少50,000元、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服务专项经费减少100,000元、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8,140,199,598.37元,其中,流动资产2,417,288,509.95元,固定资产19,779,494.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00,966,058.30元,无形资产8,094.28元,其他资产4,602,157,44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33,014,139.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6,632.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28,88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