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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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7-1/20260318-00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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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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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住房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住房保障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住房保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4)负责保山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工作,具体做好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信息公示、租赁补贴发放、租金收缴、房源分配等管理工作;

(5)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及上市交易审核、管理工作;

(6)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住房标准的年度测算上报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测算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住房租金标准;

(8)负责保障性住房对象档案的建立、利用、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中心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公租廉租房管理办公室、财务室、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

2025年1月以来公共租赁住房共受理1413件公示50期,实现了申请、受理、公示常态化的要求。

2.公租房分配及租赁补贴发放

2007-2015年上级共下达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22325套,实际开工建设22467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22367套,企业自建公租房100套。

截止2025年12月份累计完成公租房分配21657套,分配率97%,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21557套,分配率96.9%,企业自建公租房完成分配100套,分配率100%。

为切实解决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紧张压力过大的问题,2025年向上争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800户。截止2025年底,共计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1292户、金额共计75.935万元(使用2023年租赁补贴结余资金)。

3.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情况

为有解决新市民、新青年的阶段性住房问题,隆阳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25年隆阳区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483套,全部为改造。其中,水寨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0套、隆阳区辛街片区2017年限价商品房项目(一期)20套、保山中心城市青华公馆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75套、河图街道办事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40套、隆阳区区消防救援大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0套、保山市消防救援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20套、隆阳区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1208套)。截至目前,1483套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全部拨付上级补助资金4167万元(含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无下设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48,909.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19,718.3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03,797.75元,同比下降24.44%,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503,797.75元,下降25.39%,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305,797.75元,下降6.47%。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278,366.75元,下降6.13%,公用经费减少27,431元,下降15.30%;(2)项目支出减少1,198,000元,下降99.83%,主要为: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2,000元。2.单位资金229,191.61元,与上年一致,主要是历年各类项目保证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9,718.30元,其中:本年收入4,419,718.3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19,718.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03,797.75元,同比下降25.39%,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305,797.75元,下降6.47%。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278,366.75元,下降6.13%,公用经费减少27,431元,下降15.30%;(2)项目支出减少1,198,000元,下降99.83%,主要为: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2,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48,909.9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9,718.30元,其中:(1)基本支出减少305,797.75元,下降6.47%。具体为人员经费减少278,366.75元,下降6.13%,公用经费减少27,431元,下降15.30%;(2)项目支出减少1,198,000元,下降99.83%,主要为: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商铺、车位日常维护维修及托管专项资金减少1,200,000元,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2,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7,2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425,523.2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合计6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减少的职业年金缴费。

4.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合计1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补助。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5,657.3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单位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72,230.8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保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54,727.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9,139.0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9.212010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合计3,010,240.6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持平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0次,共计接待约为100人次。

持平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公务接待费10,000元,无需增减预算资金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持平原因是:2025年和2026年都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共申报项目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2,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6年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委托业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额251,827.91元,其中,流动资产230,351.84元,固定资产21,476.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72.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65.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1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