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27-1-10_B/2017-1025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4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材料及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抽查;
3.对与被检查实物质量有关的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文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有权采取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
4.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5.受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根据委托权限,参与本辖区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7.根据委托权限,受理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
8.定期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整治影响工程质量的突出问题;
9.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力度对隆阳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管;
2.加大力度对隆阳区棚户区工程、住宅工程、公共建筑、教育卫生系统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管;
3.完善和扩大试验检测项目, 填补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空白项;
4.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受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加大对施工质量通病的整治力度。
5.重点加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6.努力提高和扩大试验检测手段,出具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报告,保证检验数据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7.积极参加相关建筑行业的培训学习,提高全站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8.加强建筑原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扩大试验检测手段,检查工程进场材料复检制度和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建设。
9.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整治的力度,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健全整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制度。提高工程实体质量,使用户住到放心房,满意房。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隆阳区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保山市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财务总收入17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71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71万元(本级财力177.7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7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类)-05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212(类)-0106(款)”支出,主要反映工程建设管理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1%。与上年115.86万元对比增加61.8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养老保险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解释。